死刑立即执行改为终身监禁的条件有哪些?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在我国,死刑立即执行与终身监禁虽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却是同样严厉的刑法。那么,什么是死刑立即执行?什么是终身监禁?死刑立即执行改为终身监禁的条件有哪些?下文是关于死刑立即执行与终身监禁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一、死刑立即执行改为终身监禁的条件1、因严重贪污受贿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从立法内容上,《刑法修正案(九)》对终身监禁制度的适用作了严格的限定,即只能适用于被判处死缓的贪污受贿犯罪分子。那么,贪污受贿犯罪分子的罪行也就必须符合死刑的适用标准。如上所述,立法的本意是将终身监禁作为死刑立即执行的替代措施,因而终身监禁的适用对象必须是针对本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贪污受贿罪犯,而基于慎用死刑的刑事政策,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对其判处死缓。此种立法原意也体现在“两高”《解释》中,该解释第4条第3款规定,死缓犯终身监禁的适用必须符合该条第1款规定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形,而非该条第2款关于一般死缓的适用条件之规定。依据该条第1款的规定,贪污、受贿判处死刑的适用条件是“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上述贪污罪、受贿罪适用死刑的四个条件中,除数额标准在“两高”《解释》中已有概括规定外,其他三个条件(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之含义和情形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都亟需最高司法机关以司法解释予以明确,以保证司法实务中正确而统一地予以掌握和运用。2、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衡量应当适用终身监禁。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和“两高”《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是否适用终身监禁的依据,是其“犯罪情节等情况”。然而,上述立法和司法解释并未对此“情况”做出具体规定。一般而言,所谓犯罪情节,是指犯罪构成的基本事实以外的、与犯罪行为或犯罪人有关,能够影响犯罪人刑事责任(主要是量刑)的各种情况,包括犯罪手段、犯罪对象、犯罪的后果、犯罪的时间、地点等因素。值得注意的是,犯罪情节并非法院在决定是否适用死缓犯终身监禁制度时所要考虑的唯一因素,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一些情况需要考虑,因而立法上使用了“等”这样的模糊用语。参酌与死缓犯终身监禁制度相类似的死缓限制减刑制度的相关司法解释,此处的犯罪情节等情况应当包括犯罪情节和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就贪污受贿犯罪而言,一般应考察贪污受贿的次数、持续的时间、贪污对象是否为特定款物、贪污受贿赃款的具体用途和去向、是否退赃及退赃比例等各种情形。在综合判断相关犯罪情况后,如果认为对严重贪污受贿罪犯判处一般死缓(即二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后可以减刑、假释)尚不能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适用终身监禁。二、死刑立即执行的基本含义死刑分为缓期2年执行和死刑两种。死刑立即执行即我们平时说的死刑,是一种死刑执行制度,而并非比死刑更严厉的刑罚。法律根据: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罪犯,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立即执行除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判决的外,依法都应当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被判死刑缓期执行的各高级人民法院有权直接核准,无需上报。三、终身监禁的基本含义终身监禁,是指对贪污、受贿行为,罪行极其严重,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减刑、假释的刑罚执行措施。终身监禁是一种刑罚执行措施,不是新设立的刑种。综上所述,死刑立即执行改为终身监禁有其适用条件,无论是死刑立即执行还是终身监禁,政府机关在惩治罪犯时都会慎之又慎。中国是法治社会,罪犯的行为受到了谴责和惩罚,才能让人民心服口服。上文分别剖析了死刑和终身监禁的含义,
·刑诉法拘役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刑事处罚的具体方式上,有管制、有期徒刑、拘役等主要刑罚,也有劳改、羁押等分类刑罚,对于有些犯罪情节和后果相对较轻的犯罪分子,大多数情况下,法院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处拘役的刑事处罚,那么,刑诉法拘役执行的具体程序是什么呢?
一、拘役的含义及特点
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中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一种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征: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
·盗窃罪法条内容有哪些?
一、盗窃罪法条内容有哪些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第一百九...
·无期徒刑多少年可以假释
一、无期徒刑多少年可以假释
被判处无期徒刑要执行十三年才能假释。
法律规定:
《刑法》第八十一条【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
·《刑法》假药和劣药的处罚是怎样的
《刑法》假药和劣药的处罚是怎样的《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
·普通打架会行政拘留么 拘留条件是什么?
普通打架会行政拘留么 拘留条件是什么
一、双方打架都要被拘留吗?
如果没证据,双方都要承担责任,如果你构成轻伤,他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样,如果他最终也被认定轻伤以上伤害,你也要负刑责,如果不够轻伤,则被治安拘留。
如果现在你已确定为轻伤,他没构成轻伤,对他应该是不利的,因为他受到的处罚要比你重,应该是他先提出调解的,现在他不同意调解,一定是有想法,怕是找了关系。如果他不同意调解,也没必要太主动要求调解,到时候你会被动的,可能要多花...
·拘留期没有批捕会不会开庭到庭?
一、拘留期没有批捕会不会开庭到庭?
拘留期没有批捕,也可能需要开庭审判,并面临司法判决。没有逮捕不代表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话,公安还是会把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如果审查认为构成犯罪的话还是会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最后判刑。批捕之后还要经过审查起诉程序,确定是否提起公诉。
二、司法解释
1、批捕之后还要经过审查起诉程序,确定是否提起公诉。
2、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
·电信诈骗犯罪既遂问题如何认定?
电信诈骗犯罪既遂问题如何认定?对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既遂未遂的认定标准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失控说”,认为应以被害人是否失去对财物的控制为标准,失去控制的为既遂。二是“控制说”,认为应以行为人是否已经取得对被骗财物的实际控制为标准,已实际控制的为既遂。三是“失控加控制说”,认为应以被害人是否失去对财物的控制,并且该财物是否已置于行为人的实际控制之下为标准,被害人失去控制并且行为人实际控制的为既遂。在电信网络诈骗中,以“控制说”作为区分犯...
·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处理办法是什么?对于非法集资案件中的业务人员,以及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的人,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当认定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可以建议从轻处理。其中参与时间较短,数额较小,情节轻微的,特别是能够积极提供资金去向,帮助挽回损失的可以建议不构成犯罪。尤其需注意的是,对于仅是提供劳务,定期领取固定数额工资(工资不是按照集资数额比例提成且没有明显高于当地平均...
·《刑法》分则中走私毒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一、《刑法》分则中走私毒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走私毒品罪,是指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1) 走私毒品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同时也侵犯了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2) 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毒品管制法规和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3) 犯罪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凡是达到刑事年龄,具...
·在我国如果判缓刑能出国吗
其实有很多人都错误的理解了缓刑的这一刑事裁决结果,有的时候并不代表着犯罪嫌疑人只要不用坐牢人身自由就不受限制。敢于违反我国刑法的这些犯罪嫌疑人,终归是要为自己的某些行为付出一定代价的。比如有些犯罪嫌疑人在律师的帮助之下争取到了缓刑,在缓刑执行期间可能个人想要出国旅游。那么,在我国如果判缓刑能出国吗?
一、在我国如果判缓刑能出国吗?
不可以。《出入境管理法》第八条(三)明确规定, 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不批准出境。缓刑也是形势处罚的一种...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 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2、客观要件(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2)须违背妇女意志。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但是不能把“妇女不能抗拒”作为构成强奸罪的基本特征,它只是判断是否违背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