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汽车立逆向行驶扣分吗?有何规定?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现在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好了,每一家每一户基本上都有了自己的小汽车,所以说我们国家现在的小汽车是非常的多的。对于汽车我们国家是有道路安全法的,来保障我们的安全问题。但是也是有违反我们国家规定的现象,比如逆向行驶。那么汽车立逆向行驶扣分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逆向行驶的罚款20元以上至200元,并扣3分。
  
  一、机动车逆向行驶是指以下几种情况:
  1、在划有道路实线分隔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驶入对向车道。其中道路分隔线为双实线、单实线的,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越线行驶。2、在划有虚线道路分隔线的道路,可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借道超车,但是一旦发生事故,就会认定借道的车辆逆行。3、在树立有单行线标志的道路上,机动车驶入均认定为逆行。
  二、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扣分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综上所述:罚款:20-200元(之间),扣分:3分。
  在普通道路上逆行是3分;高速公路上是 6分。
  1、逆向行驶,指机动车、非机动车靠左侧通行,则视为逆向行驶。2、机动车、非机动车靠左侧通行,则视为逆向行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3、违法停车被照相,当地没有记录你的驾驶证,建议你找平时不太开车的朋友的驾驶证去接受处理.一个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如果说不满12分,下一个记分周期自动归零,重新开始计分。4、现在公安交管信息网在公安内部已经是全国联网了,无论你是在那里违犯交规,当地的交警将你违犯交规的信息录入公安交管信息网后,电脑自动扣分.如果说不按时交纳罚款,你当地驾驶的车辆会被电脑锁上,无法办理车辆年检的手续.公安交管信息网直接受公安部监控,当地交警无法帮你解锁。5、超过三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者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的,驾驶证会一次被扣12分,还要按照罚款金额的3%/日收取滞纳金
  汽车立逆向行驶扣分吗的问题其实我们您肯定都是知道肯定要被扣分的,但是我们国家对于汽车逆向行驶规定了很多的方面,对于高速公路和普通道路上逆向行驶的处罚都是不一样的,分别是扣6分和扣3分,并且还要缴纳相应的罚款。所以说我们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商业车险出险一次明年多少
      商业车险出险一次明年多少钱 一、商业车险出险一次明年多少钱 出险次数与保险优惠: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因素及比率表》,影响交强险费率上浮主要的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1、车主在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费率不变;以5座的轿车为例(以下也以该车型为例),交强险仍为950元/年; 2、车主在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费率上升10%,即950元 (950×10%)=1045元...


·把别人车撞了有误工费么?
      把别人车撞了有误工费么? 误工费是经济学上的专业术语,指受害人因侵权行为受到伤害而就医治疗或休养期间,或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使受害人或另一方当事人无法进行生产劳动和获得报酬所产生的实际损失,包括受害人或另一方当事人因此而未获得的工资、奖金、津贴和其他补贴等。 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


·签订客车股权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
      签订客车股权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 许多客车公司的股东可能会遇到需要转让股权的情况,股权不仅是投资人享有的权利,而且对于个人和公司都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在签订客车股权转让协议时就应该慎之又慎,以防不法分子钻了空子,使个人或公司的利益受到损害。那么今天我们我就带您了解一下关于签订客车股权转让协议时的注意事项。 签订客车股权转让协议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明晰股权结构 应就被转让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如审阅该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


·一、交通事故赔偿中残疾人的误工费怎么确定?
      一、交通事故赔偿中残疾人的误工费怎么确定?确定方式: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需要受害人提供证据。参考如下法条主张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


·遭遇交通事故残疾人护理费吗?
      遭遇交通事故残疾人护理费吗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损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护理费是指护理受害人而发生的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以及护理期限确定。其简单计算公式为:所需赔偿的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理同等级别的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人数×护理天数。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损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护...


·车辆贬值损失类型有哪些
      车辆贬值损失类型有哪些 一、车辆贬值损失类型有哪些 鉴定车辆贬值损失,首先要搞清楚车辆贬值的种类。车辆的贬值一般分为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 实体性贬值: 实体性贬值也称有形损耗,是指机动车在存放和使用过程中,由于物理和化学原因而导致的车辆实体发生的价值损耗,即由于自然力的作用而发生的损耗。旧车一般都不是全新状态的,因而大都存在实体性贬值,确定实体性贬值,应依据新旧程度,包括车辆外观、内部构件或部件的损耗程度。假如...


·一、车辆转让协议不过户有法律效力吗?
      一、车辆转让协议不过户有法律效力吗?车辆转让协议不过户没有法律效力,机动车过户登记的法律规定已注册登记机动车的所有权发生转移,且原机动车所有人和现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在同一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所有权转移之日起三十日内,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过户登记,并交验车辆:(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登记证书》;(三)机动车来历凭证;(四)解除海关监管的机动车,应...


·一、外地车过户过户到本地需要什么提交什么材料?
      一、外地车过户过户到本地需要什么提交什么材料? 1、填写《机动车过户、转出、转入登记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来历凭证,其中:属交易的车辆须有当地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出具的交易发票;属机动车所有人户口迁入本市的,其来历凭证是证明机动车所有人户口迁入本市的身份证明或相关文件。 4、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发动机号拓印模。 5、原机动车档案。 车管所审核以上手续符合规定,对车辆进行检验,并对检验合...


·交通事故赔偿可以主张丧葬费么
      交通事故赔偿可以主张丧葬费么 丧葬费可以在起诉的时候一并主张,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因为各个省份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不同,所以在哪里起诉会影响到赔偿数额。根据具体情形确定。若是死亡的,赔偿项目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 二、工伤和人身损害主张双重赔偿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


·怎么处理道路交通损伤赔偿纠纷
      怎么处理道路交通损伤赔偿纠纷(一)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过程中,调解具有重要的作用。1991年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并对调解的期限及协议的执行等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根据这一规定,长期以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做了大量的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形成了一种制度化、经...


·工伤认定申请提交材料都有哪些
      现如今,不管是办理什么事情,往往都是需要当事人提供一定的材料才行,否则事情最终都是办不下来的。在需要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也是需要当事人同时提交认定材料的。那到底工伤认定申请提交材料都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认定申请提交材料都有哪些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