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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有责和无责赔偿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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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强险有责和无责赔偿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交强险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还是比较常见的,主要是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对于车辆的一种保险,当然交强险,他的赔偿的方式的话,根据交警队责任的划分,会产生一定程度上的影响,因此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交强险有责和无责赔偿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交强险有责和无责赔偿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交强险是我国首个强制性保险险种,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而据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确定交强险赔偿标准的限额主要是基于以下各方面的考虑:
  
  一、满足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需要;
  
  二、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者支付能力相适应;
  
  三、参照了国内其他行业和一些地区赔偿标准的有关规定。
  
  二、有责情况下交强险赔偿标准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无责情况下交强险赔偿标准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相关知识:
  
  “无责赔偿”意在保护弱者利益
  
  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即使车主没有任何责任,保险公司也应当就肇事方的损害进行赔偿。
  
  “无责赔偿”不是“无条件赔偿”
  
  交强险无责赔付虽名为“无责”,但并不是无条件赔偿。无论是人身损害还是财产损失,无责方机动车均应与受害人所乘坐车辆或财产损失车辆发生碰撞或接触,也就是“碰撞”赔偿原则。因此,交强险无责赔偿是以损害结果与无责车辆存在一定因果关系为前提。
  
  无责赔付限额
  
  无责方虽不负事故责任,但肇事方因事故伤亡造成的损失,由无责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无责赔付限额内(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承担赔偿责任,无责方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在现实生活当中,车祸肯定是存在着有责任的一方,所以有责一方肯定是需要给另外无责一方进行赔偿的,但是有的时候基于公平的考量,会让没有责任的,对那些损失较为严重的有责方来进行赔偿。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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