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股东大会召开时间是什么?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公司法股东大会召开时间是什么?
  
  一、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的召开分下面两种情况:
  
  1、定期召开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定期召开一次年会,通常是在每一会计年度终结的6个月内召开。具体时间由公司自行规定。
  
  2、临时召开股东大会
  
  出现重大问题,需要股东大会表决时,应该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总人数不足本法所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的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股东大会的召开流程
  
  1、召集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时间地点
  
  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的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止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3、临时提案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的事项。股东大会不得对上述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4、表决与通过
  
  股东大会的表决可以采用会议表决方式,但表决时要求:
  
  (1)要有代表已发行股份多数的股东出席会议,即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总数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
  
  (2)要有出席会议的多数股东表决同意,即同意的表决权数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总数的一半以上;第三,股东表决的基础是股票数量。每股一票,而不是每个股东一票。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会议记录
  
  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一种是定期召开,另一种则是临时召开,定期召开具有时间限制,一般以六个月为一个期限,总结上半年的发展经营状况,对下半年的发展做好规划,临时性股东大会没有时间限制,只要遇到紧急状况,都可以召开会议。
  
  
  
  
  


·分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
      分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 一、首先准备好以下资料: 1、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2份) 2、总公司章程复印件盖公章;(2份) 3、总公司股东同意开设分公司的股东会议(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4、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如非本市户口人)需计生证原件、相片(共8张,5张大一寸,3张小一寸); 5、分公司负责人任职书(全体股东签名) 6、经营场所房产证明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2份) 7、总公司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份) 8、总公司地...


·2023年公司法人跑了怎么起诉
      2023年公司法人跑了怎么起诉 公司法人跑了怎么起诉 1、书写起诉状,并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到被告所在地法院立案庭提交材料 2、法院立案(法院审查材料,以为符合立案要件的,同意立案,并要求你按要求交纳诉讼费用) 3、开庭审理(立案后,法院择日进行开庭审理,双方在法庭上进行质证、辩论) 4、判决(法院根据庭审情况作出判决) 5、执行(判决书生效后,对方不执行的,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起诉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财产案件根...


·公司股东承担的义务有什么
      一般来说,对于公司股东的义务主要有:?1、出资(按时足额出资,不得抽逃出资);2、不得滥用公司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4、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商业银行应当将关于股东管理的相关监管要求、股东的权利义务等写入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中载明下列内容: (一)股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二)主要股东应当在必要时向商业银行补充资本; (三)应经但未经...


·公司法股东的担任条件是什么
       一个人就大包大揽的创办公司的这种情形现在比较少见,一般只要是股份有限公司那最起码也是两个人以上,而股东说白了也就是对公司出钱的这些人,他们是公司得以存在的基础。同时,公司法股东的担任条件也明确规定了必须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而且不得在其他有限公司是属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 一、公司法股东的担任条件是什么? 1、自然人股东应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虽然《公司法》并未对自然人股东的行为能力做出明确要求,但是,按照《民法通则...


·民营企业融资方式案例中的融资方式都有哪些
      民营企业融资方式案例中的融资方式都有哪些 企业融资是很常见的,也是为了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民营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经常会面临资金短缺的情况,融资也是民营企业获得资金的重要方式之一。有关民营企业融资方式案例也很好的证明了民营企业通过融资方式获得资金是很好的,但是这一切都必须严格按照融资的要求来,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一下具体融资的有关内容。 一、民营企业融资方式案例中的融资方式都有哪些 1、吸收风险投资 近年来,我国风险投资机构非常活跃...


·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流程是什么?
       在中国,公司的创立和工作都是由公司法规定具体的,其中在公司成立后,都会由一个自然人充当法人的角色,但是如果有限责任公司出现了法人变更时,我们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和通过规定的流程才可以进行变更法人的工作,那么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流程是什么?具体的流程就由我们为您整理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法人以及法人变更的概念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


·分公司合同应诉的主体是总公司吗
      分公司合同应诉的主体是总公司吗?应诉的一般是总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在形式上,分公司是本公司的派出机构。但在实质上,分公司就是本公司的代理人,双方之间是一种代理关系,分公司是代理人,本公司是被代理人,应当适用《民法典》中关于代理的法律规定。分公司在本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一般来讲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白本公司是...


·控股股东干涉上市公司的决议合法吗?
      控股股东干涉上市公司的决议合法吗?合法的,控股股东能对公司运作施加重大影响,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定,控股股东的权利主要为:(1)控股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改制重组时应当确保分离社会职能、剥离其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机构和福利性机构及设施不得进入股份有限公司。(2)控股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对其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损害股份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特殊地位谋...


·挪用公司财产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该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达到六万元以上的,予以立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


·注册资本减少公司法要怎么做?
      注册资本减少公司法要怎么做? 公司法修正案中进一步降低了公司注册的资本门槛以及一些其他规定,有的朋友们可能迫切地想要了解它,基于此,我们悉心为您整理出了注册资本减少公司法的一些相关规定以及减少注册资本应该做的工作和程序供您参看。 一、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规定 某股东要单方面退出某公司的900万出资,股东会决议同意。对于该公司来讲,是注册资本减少。相关规定是: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


·偷税漏税包含企业所得税吗
       一、偷税漏税包含企业所得税吗 包含企业所得税,偷税漏税是触犯刑法的行为,纳税人使用何种手段逃税、漏税会根据情况处以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有应缴未缴的税额都会累积,但可进行补缴,补缴后非多次偷税漏税的可以免除刑事方面的处罚。未缴纳税款达到应缴纳总税款的百分之十才属于偷税罪,同时当事人的手段还要符合法规中的标准。 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