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财产应该怎么分配夫妻共同财产不包括夫妻的个人财产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离婚财产应该怎么分配夫妻共同财产不包括夫妻的个人财产。夫妻的个人财产是指依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属于夫妻个人的财产,或者由夫妻将婚后所得财产全部或部分约定为个人财产,或由夫妻将婚前财产部分约定为共同财产后所剩余的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是指由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协商解决。协议可以在人民法院调解过程中进行,也可以在其他时间地点进行。协议的内容应记载在离婚调解书上。之所以由夫妻双方协议,是因为夫妻双方对财产的用途、性质、功能有更加深刻的了解,使达成的协议不致脱离实际情况,同时也有助于双方的自觉履行。只要分割共同财产的协议合法有效,人民法院一般不得主动干预。夫妻共同财产不完全等同于家庭共同财产。如果家庭成员只有夫妻和无个人财产的子女,那么,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家庭共同财产。然而,如果家庭成员除了夫妻之外,尚有父母、子女等人且他们拥有自己的个人财产,或夫妻与他们拥有共同共有的财产的,夫妻的共同财产就要从家庭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二、离婚时共有房屋怎么分根据《民法典》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一)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二)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三)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到底离婚财产应该怎么分配?上文中已经做出了介绍,如果离婚夫妻可以在财产分配上面写上一致的话,自然是最好不过的。这个时候只好是在法律规定下做出的财产分配约定,即使双方约定其中一方一分钱都不分,那么也是允许。而要是在财产分配上出现了争议的,其实也可以去法院起诉,由法官依法做出判决处理。
  
  
  


·一、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配问题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一、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配问题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法发[1993]32号)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夫妻双方对财...


·遭遇家暴起诉离婚一方缺席能判离吗?
      遭遇家暴起诉离婚一方缺席能判离吗?一些地方大男子主义盛行,女性遭遇家庭暴力的情况时有发生,这对于女性来说是一种身体和精神上的折磨。如果女方不想维持夫妻生活,可以通过起诉离婚的方式维权,解脱这种不幸。有时施暴的一方会有意逃避参加庭审,那么遭遇家暴起诉离婚一方缺席能判离吗?下面我们给您简单介绍下。 一、遭遇家暴起诉离婚一方缺席能判离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


·非婚生子女国内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非婚生子女国内法律规定是什么? 非婚生子女国内法律规定是: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其本身没有过错。 二、基本权益 我国《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够...


·事实婚姻直接判决离婚是否合法?
      事实婚姻直接判决离婚是否合法?事实婚姻直接判决离婚是不合法的,因为在目前这个阶段,我们国家是事实婚姻是不予以承认的,既然没有合法的有效婚姻关系,就不需要进行判决离婚,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的予以认可,这就产生了事实婚姻这一概念。如果事实...


·离婚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办理完毕
      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应当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来做: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则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可见,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立案之后多长时间必须开庭审理,而是只要求...


·夫妻自愿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在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并且自愿的情况下,如果同时对相关事项处理一致的话,那就可以协议离婚。而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那此时都需要夫妻办理相应的离婚手续才行。那通常夫妻自愿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二、自愿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


·一、离婚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
      一、离婚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无论是当事人自行协议,还是人民法院判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都必须坚持下列基本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权利和共同债务的偿还义务是平等的。(二)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注意对未成年子女和女方给与适当的照顾。(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伤害配偶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当然也应当保证有...


·一方下落不明的离婚诉讼
          李女士在怀孕以后,丈夫对其无微不至地照顾着。一天接到老家的电话,家中母亲生病让其回家探望。丈夫回家半月后仍没有回来,打电话回老家说一个星期前已经回去。从此已经一年多了,儿子也已经出生,丈夫还是没有回来,下落不明。李女士想起诉离婚,该怎么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


·返还彩礼时要注意什么
      返还彩礼时要注意什么1、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情形,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另外对该条中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的情形,应做限制性的解释。该情形是指给付彩礼的一方婚前举债给付、婚后无经济来源偿还债务的,或者是婚前用家庭财产给付、婚后无固定经济来源、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确定“生活困难” 需根据给付彩礼的数额、给付人的生活来源、当地生活水平等...


·在我国如何算遗弃家庭成员
      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以来,一直就是一个重礼义重孝道的国家。在日常生活当中,不赡养老人,其实是为社会所谴责的一种行为。并且随着时间的不断进步,在现如今甚至还有亲生父母将自己的孩子进行遗弃的这样一种行为,实在是人类道德上的沦丧。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如何算遗弃家庭成员? 一、在我国如何算遗弃家庭成员? 遗弃是指,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的义务的违法行为。 如父母不...


·离婚诉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我国离婚诉讼在诉讼管辖、诉讼代理、离婚受理的条件等等方面都是做出了全面和明确的法律规定的,那你知道具体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吗?在下文为你做了解答,详情请跟随我们阅读下文。 一、离婚诉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1、诉讼管辖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2)非军人对军人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