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到期被公司辞退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合同到期被公司辞退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经济压力运行下的劳资双方都有着自身的难处,但是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还是要进一步的推进对于维护职工基本权益的相关机制的建设的,有一种是员工本人也不愿意面对的那就是合同到期后被公司辞退了,但是既然已经成这样,职工就要知道合同到期被公司辞退的补偿标准是按照自己工资的标准,满一年,离职的时候就多给一个月的工资。
  
  一、合同到期被公司辞退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可以随意辞退劳动者。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合同未到期辞退员工
  
  我国《劳动合同法》对此有下列规定:
  
  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针对合同到期被公司辞退的补偿标准是什么的这个问题我们就给您先介绍到这里了。因到期被公司辞退的补偿是最多不会超过一年的工资的,而补偿标准就如我们在开头讲到的那样结合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但这里也要注意到到期被公司辞退的原因的,没有赔偿的就是因为职工过错导致的辞退。
  
  
  
  
  


·公司法股东表决的原则是什么?
      公司法股东表决的原则是什么? 公司的重要事项通过股东会议进行商讨,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若是没有其他规定,按照出资比例确定表决的权利,一表决权等值于一股份。也有持有资本多的股东都赞同议案才能通过的情况和其他特殊情况。无论何种方式,都要遵守《公司法》的规定。以下是《公司法》股东表决的原则的具体法规: 一、公司表决制度 (一)《公司法》第48条规定,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四十五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股东会的议事方...


·新注册公司流程主要是什么 一、新注册公司流程主要是什么?
      新注册公司流程主要是什么 一、新注册公司流程主要是什么? 1、企业名称查询 2、验资 《公司法》规定,投资者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提供注册公司资本的证明,通过审计部门的审计并出具“验资报告”。 3、申领营业执照 由工商局对企业提交材料进行审查,确定符合登记申请,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发放营业执照,并公告企业成立 4、申办组织机构代码证 企业提出申请,通过审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签章,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放的中华人民共...


·公司法关于分公司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关于分公司的规定有哪些? 每一个公司在逐步壮大之后,就会获得能够成立一个分公司的资金与资源,从而拓展自己的业务。当然,成立一个分公司也是要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才可以的,而且您也有必要知道分公司的一些知识。那么,公司法关于分公司的规定有哪些呢?一起随我们来看看吧! 公司法解读:第十四条【设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规定】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有几种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最低限额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对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上述最低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


·法律规定企业加班费怎么算
      劳动者在工作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需要加班的情况,而此时的加班具体分为了劳动者自己主动自愿的加班和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两种情况。然而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只有在后者的情况下才需要支付劳动者加班费。那此时企业加班费怎么算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值班费和加班费有什么区别 根据规定,加班是指劳动者在平时正常工作时间外,继续从事自己的本职工作。双休日单位安排加班的,应给予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则按照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


·公司薪酬福利制度都做了那些具体规定
      公司薪酬福利制度是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制定的适合本公司的规章制度,也是员工取得赢得利益的保障,只有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实施才能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否则就会违反法律的规定,发生法律纠纷,按照规定实施对企业和员工都是有利的。我们根据相关规定为您准备了一份公司薪酬福利制度范本。 公司薪酬福利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公司薪酬管理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企业并购后整合主要涉及哪些方面?
      企业并购后整合主要涉及哪些方面?一、经营战略整合 企业并购后,战略整合是其它整合的根本前提,衡量并购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就是要看并购是否使企业的战略意图得以实现,换言之,并购是否服务于企业的长期发展战略。只有符合企业的长远发展战略,旨在提升核心竞争力、强化竞争优势的企业并购行为,才能为企业创造持续效益,才能为股东和利益相关者创造更大价值。同时,并购是一项涉及到企业所有权和控制权转移的系统工程,也是决定控制权增效的关键,因此,并购活动一般都...


·文化企业融资问题困难的原因是什么?
      文化企业融资问题困难的原因是什么我国文化企业的发展,其实也代表了我国公民精神文明的不断进步。但是照目前的情形来看,文化企业当中,包括为我国公民提供娱乐和其它文化服务上的一些公司,由于受到融资困难问题的阻碍,实则的经营状况是非常堪忧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文化企业融资问题困难的原因是什么? 一、文化企业融资问题困难的原因是什么? 1、企业自身融资能力低下 因为文化类企业大都规模较小,注册资金较少,很大一部分属于小微企业,这些企业固定资产...


·上市企业股权转让需要停牌吗?
      上市企业股权转让需要停牌吗? 一、上市企业股权转让需要停牌吗 上市公司根据交易所的规定在股权发生变更时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即需要停牌。 二、什么是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是股东(转让方)与他人(受让方)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发生的股权转移。由于股权转让必须是转让方、受让方的意思一致才能发生,故股权转让应为契约行为,须以协议的形式加以表现。 股份转让,根据股份载体的不同,又可分为一般股份转让和股票转让。一般股份转让是指以非股票的形式的股份转...


·担保公司转让的规定
      担保公司转让的规定 现如今许多公司的收入不景气,公司转让的情况也越来越多,同时公司转让当中的纠纷也随之争夺,担保公司转让过程中又哪些我们需要了解的?涉及到哪些法律知识是我们必须知道的?为您解答。 一、公司转让概念 一家公司不需要解散而将其经营活动的全部(包括所有资产和负债)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转让给另一家企业(以下简称接受企业),以换取代表接受企业资本的股权(包括股份或股票等),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东以其经营活动的全部或其独立核...


·公司法法定代表人职权有哪些
      公司法法定代表人职权有哪些?公司法定代表人即公司在法律上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的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需要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来担任,同时也要满足依法登记。那么您知道公司法法定代表人职权有哪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法律上有何意义?下面跟随我们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公司法法定代表人职权有哪些?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利益,按照公司的意志行使公司权利。法定代表人在公司内部负责组织和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公司全体成员和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