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锦州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我们都知道征地对于各个城市来说已不在是新鲜的事,就是为了能提高您的生活水平,引进更好的资源来发展这个城市,征地肯定就会面临着补偿,那么对于锦州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还是要按照城市的不同来区别补偿标准,还是按照田地的大小、不同的田地来进行补偿,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
  
  
  (一)征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二)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三)征地补偿费用的分配,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四)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
  
  
  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一、发生征地补偿纠纷如何解决
  
  
  (一)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二)征地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三)征地信息公开纠纷。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三、征地补偿款的计算方法
  
  
  国家建设依法征用集体土地时付给被征地者补偿所丧失的土地权利的费用。其计算方法是:
  
  
  ①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属于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可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6倍计算,征用无收益的耕地不予补偿。征用柴山、滩涂、水塘、苇塘、经济林地、草场、牧场等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标准为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②征用人工鱼塘、养殖场、宅基地、果园及其它多年生经济作物的土地,按邻近耕地补偿标准计算。
  
  
  ③被征用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④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参照建筑造价折多少,补偿多少。
  
  
  ⑤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标准为: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7000-10000元;50万以上不足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地,缴纳 5000-7000元;不足10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3000-5000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以上标准,确定自己的标准。但不得超出以上标准限额。
  
  
  综合上面所说的,锦州的征地还是要根据地理位置来进行补偿,好的位置肯定补偿的价格也会高一些,因此,锦州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就要看是处在什么环境,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消费水平、平均收入来进行计算。
  
  
  
  


·集体土地使用证变更到哪里办理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变更到哪里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


·现在国家征收土地政策关于补偿的内容是什么?
      国家对公民使用的土地进行征收是出于发展公共利益的基础之上的,虽然有合理合法的理由也需要对公民进行相应的土地补偿以弥补公民因为失去土地的损失,但是不接触这方面知识的老百姓并不了解相关的政策,那么,现在国家征收土地政策关于补偿的内容是什么?现在国家征收土地政策关于补偿的内容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构成。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土地是属于国家的资源,国家规定了公民对于土地只有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包括了转让、划拨等等。一些特定用途的土地可以由国家划拨取得。而国家对于这部分土地的使用有着严格的规定,那么,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下面就跟随我们来了解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根据相关的规定,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转让的。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1)土地使用者为...


·土地使用权商业用地的使用期限是多久
      土地使用权商业用地的使用期限是多久?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期限是40年,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仓储用地50年;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二、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1、土地登记申请(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


·土地补偿款分配不合理,权益受到侵害应该怎么办?
      土地补偿款分配不合理,权益受到侵害应该怎么办?   一、土地补偿款分配不合理,权益受到侵害应该怎么办?   认为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不合理的、不合法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到法院起诉的程序与其他普通民事案件相同,但是要有针对性的提供补偿款分配不公平、不合理、不合法的证据,由法院进行判断。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


·生活中很多的夫妻会因为异地而离婚
      生活中很多的夫妻会因为异地而离婚,离婚的方式我们知道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协议离婚很好办,直接签订协议说就好了。起诉离婚就比较麻烦了,尤其是双方还不在同一个地区的话就更难了。那么起诉离婚一方在外地怎么办理呢?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离婚案件属于普通民事案件,原告要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到被告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连...


·奉化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有什么规定?
      奉化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有什么规定? 每一个地方的土地补偿标准都有所不同想必您都有所了解,在我们的生活中如果遇到拆迁等相关问题的时候,首先应该了解当地的征地补偿标准,今天就和您一起来聊聊奉化征地补偿标准,奉化地区的标准和别的地区的标准也有着明显的不同。 奉化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有什么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工作,保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保障城乡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宁波市征...


·土地使用证过户协议书是怎样的?
       土地的使用权证书是由专门的部门出具的,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要使用土地的企业和个人都需要申请土地的使用权证书才能够使用土地,关于土地使用证过户协议书是怎样的很多人疑问,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土地使用权怎么过户还有土地使用权的用处规定是怎样的。 一、土地使用证过户协议书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土地使用证过户需持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以及双方的身份证明,到土地部门办理。那么,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多少手续费?土地使...


·一、农村宅基地没有确权怎么立遗嘱?
      一、农村宅基地没有确权怎么立遗嘱? 1、农村宅基地不管有没有确权都是不能立遗嘱的,这是由于宅基地并不具有可继承性。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人均有继承权。 2、被继承人为农村户口,可以继续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3、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如果继承人不属于农民户口的,不再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4、村委会有权将宅基地使用权收回,被继承人可以将宅基地上的附着物拆除清理,或者按规定将该处住宅卖给本村有宅基地...


·天祝商业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天祝商业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想必一提到征地,您所关心的就是相应的补偿问题。不相同的地区、不相同的征地方式,所对应的补偿方法是不相同的。今天我们要提的是甘肃省天祝商业征地补偿标准。由于甘肃省地形复杂,土地种类不同,因而征地补偿是按区域划分的,下文将一一解说。以下标准仅供参考天祝商业征地补偿标准根据相关法规,天祝县划分为Ⅰ、Ⅱ、Ⅲ、Ⅳ四个片价。Ⅰ类划分地区:华藏寺镇(华藏寺村)。其地类性质为水浇地,统一年产值为33495元/公顷,补偿标准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拆迁补偿的法律依据都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拆迁补偿的法律依据都有哪些?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条 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