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申请专利实施合同备案号?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我们都知道当我们自己发明一个物品或者研究出一项实验的话,是可以申请专利的,申请专利就是为了防止有些不法分子模仿并造假这个产品,申请的时候要带着专利实施的许可合同备案表以及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还有身份证和委托专利代理的权限委托书等资料。
  
  
  如何申请专利实施合同备案号?
  
  
  为了切实保护专利权,规范专利实施许可行为,促进专利权的运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四百六十五条 申请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许可人或者其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签字或者盖章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
  
  
  (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三)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四)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注明委托权限的委托书;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一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提交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专利权项数以及每项专利权的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
  
  
  (三)实施许可的种类和期限。
  
  
  第四百六十九条 除身份证明外,当事人提交的其他各种文件应当使用中文。身份证明是外文的,当事人应当附送中文译文;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
  
  
  第四百六十九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自收到备案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备案。
  
  
  第四百七十条 备案申请经审查合格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向当事人出具《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
  
  
  备案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备案,并向当事人发送《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不予备案通知书》:
  
  
  (一)专利权已经终止或者被宣告无效的;
  
  
  (二)许可人不是专利登记簿记载的专利权人或者有权授予许可的其他权利人的;
  
  
  (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不符合本办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
  
  
  (四)实施许可的期限超过专利权有效期的;
  
  
  (五)共有专利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约定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
  
  
  (六)专利权处于年费缴纳滞纳期的;
  
  
  (七)因专利权的归属发生纠纷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专利权的有关程序被中止的;
  
  
  (八)同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重复申请备案的;
  
  
  (九)专利权被质押的,但经质权人同意的除外;
  
  
  (十)与已经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冲突的;
  
  
  (十一)其他不应当予以备案的情形。
  
  
  在申请专利的时候,一定要提前了解申请专利实施合同备案号所需要的一些资料以及手续,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就是为了保护我们公民的合法权利的,就像专利也会有专业权,如果有人侵犯了自己的专利权,是可以随时提起诉讼要回自己的专利权的。
  
  
  
  


·澳门商标续费是多少钱?
       一、澳门商标续费是多少钱? 澳门商标续费为在到期前的十二个月内为2000元一件,期满后六个月的宽展期内为2500元一件。商标的有效期是10年,10年后到期需要续展的再交续展费。不用每年续费。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澳门商标...


·韩国专利申请委托书的内容有什么?
      韩国专利申请委托书的内容有什么?甲方(委托人):乙方(受托人):甲方拟就项目申请发明专利,特稳妥乙方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履行。1丶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专利代理人呢为甲方代理人,办事专利申请事项。2丶委托事宜 : □ 发明专利 □ 实用新型专利 □ 外观设计专利专利申请名称为 的发明创造3丶委托费用:甲方按双方约定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代理/咨询/服务及专利申请等,费用人民币元。大写 上述费用需在乙方向专利局递交前缴付,专...


·专利转让的方法有哪些
      专利转让的方法有哪些 热点推荐: 知识产权侵权">知识产权侵权 侵犯知识产权罪">侵犯知识产权罪 专利申请">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著作权登记 专利转让">专利转让 商业秘密 商标转让">商标转让 注册商标">注册商标 当事人在获得了专利权之后,可能会出于一些目的而将自己的专利转让给他人,这是法律允许的行为,但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操作。但是在转让之前,也要先了解清楚专利转让的方法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专利转让的...


·商标权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商标权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商标在经过注册申请之后,并不是就一定有效,实践中很多人在注册了商标之后,才发现原来商标权是无效的。那么导致商标权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商标权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注册商标有明显瑕疵 1、违反《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即违反《商标法》第10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违反《商标法》第11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注册商标使用的标志;违反了《商标法...


·应该怎么对知名商标进行认定
      应该怎么对知名商标进行认定知名商标与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其实都还是存在一些不同的,但至少可以肯定这些商标都是属于注册商标,也就是会受到《商标法》保护的商标。那在法律上,究竟是怎么规定知名商标的呢?此时又该如何对知名商标进行认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什么是知名商标 知名商标一般是指在本地(市)范围内商标所有人拥有的,在本地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由当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地(市)知名商标的认定和...


·专利一词,大家都不陌生,是发明创造的首创者所拥有的受保护的权
      专利一词,您都不陌生,是发明创造的首创者所拥有的受保护的权益。对于不经专利人同意私自善用的,这是违反法律的,那么假冒专利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平时我们应该怎样注意,我们为你解答。 一、假冒专利罪的构成要件 假冒专利罪,是指违反专利法规,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1、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构成。 2、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一般具有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的目的,但也有的是出于损害他人的声誉,破坏他人专利权益的...


·被抢注的驰名商标侵权行为是怎样认定的?
      被抢注的驰名商标侵权行为是怎样认定的? 被抢注的驰名商标侵权行为是怎样认定的 我国法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不仅仅局限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申请注册或者使用时,都将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因此驰名商标被赋予了比较广泛的排他性权利。 驰名商标享有与普通注册商标相同的权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


·商标侵权应承担合理费用应该由谁承担?
      商标侵权应承担合理费用应该由谁承担? 一、商标侵权应承担合理费用应该由谁承担? 商标侵权应承担合理费用应该由实施商标侵权行为的主体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明确规定:“商标法第56条第1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诉讼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


·商标权的保护期可以续展几次
      商标权的保护期可以续展几次关于续展的次数,《商标法》无限制性规定,也就是说只要商标所有人愿意,商标专用权经重复续展并邀纳费用后有可能无限期保留。这样商标权就成了一种永久的权利。关于续展注册的有效期,《商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续展注册商标有效期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二、商标续展注意事项有哪些1、商标续展时,根据续展申请人的不同,续展申请核准后,商标局会根据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送续展证明给...


·商标委托设计合同怎么写?
      商标委托设计合同怎么写? 每个公司的商标都是经过精心且独一无二的设计才能突显出公司的特色,但商标往往都不是公司内部自行设计而是公司通过委托的形式交给其他的专门设计公司进行的,委托就需要通过签订合同来规定委托者和设计公司的责任。下面一起来看看商标委托设计合同怎么写? 商标委托设计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


·商标是否侵权要怎样判断
      商标是否侵权要怎样判断1、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是认定商标侵权的基本依据。判断商标侵权行为能否认定或称是否构成所考虑的一切因素都是围绕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来进行的。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显然,从这条规定看,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只限于核准注册的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该范围由两个方面因素来确定,一是核准注册的商标;二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