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关于盗窃罪是结果犯吗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结果犯这是属于一种比较抽象的刑法理论了,简单一点理解结果犯就是当事人实施的这种行为和造成的危害结果之间是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的。一般,盗窃罪当中的大多数受害者是不会去主动关注在我国关于盗窃罪是结果犯吗这个问题的,但实际上根据盗窃罪的实施手段和造成的后果,盗窃罪确实是属于结果犯。
  
  
  一、在我国关于盗窃罪是结果犯吗?
  
  
  盗窃犯罪属于结果犯
  
  
  结果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结果犯的既遂,不仅要求有犯罪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缺少危害结果,犯罪的客观方面就不具有完整性或者说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就不齐备。结果犯的结果,是指有形的、可以计量的具体危害结果,是与犯罪的性质相一致的结果。这类常见的犯罪很多,如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等。
  
  
  二、最新盗窃罪量刑标准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量刑即处3年以下有朔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判处罚金,根据《解释》第7条规定,应当在1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罚分子,应当在1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下同)。
  
  
  2、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千元至2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巨大的起点为250份。其他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巨大以外的其他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盗窃金融机构的;
  
  
  (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4)累犯;
  
  
  (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受害者只需要简单的对盗窃罪是结果犯吗的这个问题有所了解,盗窃罪作为一种典型的结果犯也有着非常明确的量刑依据,情节严重的盗窃的量刑基本都是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对当前的刑事犯罪以结果犯和行为犯进行区分这是司法工作人员的事情,但不管是结果犯还是行为犯,都是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量刑的。
  
  
  
  


·什么行为是犯罪预备2023
      什么行为是犯罪预备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预备行为,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或者制造条件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犯罪预备行为可以分为两大类: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犯罪工具、寻求犯罪工具及加工犯罪工具使之适合犯罪的需要。2、其他为实施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也是一种为实施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但是刑法将这一常见的行为方式单独列举予以明示。根...


·构成集资诈骗罪判刑多少年
      构成集资诈骗罪判刑多少年1、构成集资诈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2、构成集资诈骗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 万元以下罚金。这里的“数额巨大”标准,为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严重情节”,是指由于集资诈骗给当地的经济发展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给当地社会稳定产生直接影响的行为。3、构成集资诈骗罪,数额特...


·无赃物抢劫罪如何来进行处罚?
      无赃物抢劫罪如何来进行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轻伤二级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们知道,生活中常常会因为一些事情发生打架斗殴的事件,这可能就涉及到故意伤害;当然也可能造成别人轻伤。可是,很多人对造成轻伤的量刑问题不太清楚。那么,轻伤二级量刑标准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轻伤二级的量刑标准 (一)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


·贩毒无罪辩护的要点有哪些?
      贩毒无罪辩护的要点有哪些? 一、贩毒无罪辩护的要点有哪些? 现在毒品案件中,涉及到软性毒品的案件日益增加。不管是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还是软性毒品,首先要清楚毒品成分,然后再确定含量,对于很明显的混合毒品,一定要申请成分或含量鉴定。同时对于软性毒品,要注意将软性毒品的数量折算成海洛因的数量以便正确估计判决的刑期。 二、有关毒品罪名的辩护 毒品犯罪主要包括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


·诈骗罪判刑8年半能缓刑吗
      不能。诈骗罪能缓刑的条件: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1、犯罪情节较轻;2、有悔罪表现;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5、有悔罪表现,包括自首、立功、全部退赃、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交纳罚金等,都可能成为缓刑考虑的情节。对于符合适用缓刑条件的犯罪分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怀孕的妇女;已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


·放火罪批捕条件是什么?
      一、放火罪批捕条件是什么?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 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査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批准逮捕。 实际上这是一个动宾短语,或者是动宾词组,批准逮捕是一个刑事诉讼程序,批准逮捕是检察机关...


·拒传、假传军令罪是什么?
      军令,顾名思义,就是传达给军人的命令,军人应该严格遵守。但是,也会有人拒传、假传军令的,而这明显是违法行为,会对战争情况造成很大的影响,当然,相关人员是一定会受到严厉的处罚的。那么,拒传、假传军令罪是什么呢?一起随我们来看看吧! 拒传、假传军令罪? 拒传、假传军令罪,拒传军令罪,是指军人在战时明知是与作战有关的命令、指示等而故意拒绝传递的行为。假传军令罪,是指军人战时伪造、篡改军事命令并予以传达或发布,对作战造成危害的行为。 犯罪构成...


·寻衅滋事积极赔偿可不可以缓刑?
      寻衅滋事积极赔偿可不可以缓刑? 寻衅滋事积极赔偿可不可以缓刑? 寻衅滋事,投案自首积极赔偿并取得了对方的谅解书。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判缓刑。   《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


·关于开设赌场罪数额量刑是怎样规定的?
      在中国,赌博是一种业余消遣的娱乐方式,但是赌博也是有害的,赌博的危害后患无穷,赌博也是不被提倡也是违法的,以赌博盈利、开设赌场更是罪加一等。因而,开设赌场罪数额量刑,至于具体怎么定罪怎么判刑请看下文详解。 概念 开设赌场罪是指为他人赌博设立、提供场所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规定《刑法修正案(六)》第18条(即《刑法》303条第2款)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我国不做司法鉴定能拘留吗
      拘留是对犯罪嫌疑人才可以实施的强制性刑侦手段。所以一般在没有证据的前提下,是不可以对当事人拘留的。而且有些案件,比如说人身伤害类型的案件,肯定需要做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的伤情结果对犯罪嫌疑人定罪处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不做司法鉴定能拘留吗? 一、在我国不做司法鉴定能拘留吗? 司法鉴定很重要。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案件 ,要根据伤情鉴定结论和具体情节确定案件性质 。造成轻伤以上的,属于刑事案件,要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