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违约要赔偿哪些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合同违约要赔偿哪些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方或双方违约的情况,既然有违约行为,那么就需要对守约方作出赔偿,但这个合同违约要赔偿哪些呢?可能很多当事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我们国家的法律对合同违约责任确定了比较多的形式,但是,一般人都只知晓赔偿损失的解决方式。
  其实,合同发生违约具体可以采用五大类违约责任形式:
   1、继续履行
  其构成要件如下:
  (1)存在违约行为;
  (2)必须有守约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
  (3)必须是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合同。
  如果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由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
   2、采取补救措施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3、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一般是金钱赔,即使包括实物赔偿,也限于以合同标的物以外的物品予以赔偿。
  其责任构成如下:
  (1)违约行为;
  (2)损失;
  (3)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4)违约一方没有免责事由。
   4、定金责任
  当事人可以依照《民法典》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5、违约金责任
  由当事人约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也可以表现为一定价值的财物。
  在一方出现了违约行为的时候,不是必然就会导致赔偿,此时可能会继续履行合同,也有可能是采取补救措施,当然还有可能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该有哪些处理方法,上文已经作出了讲解。要是你还不清楚合同违约要赔偿哪些的话,建议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驻马店律师。
  
  
  


·可撤销合同的几种情形2023
      可撤销合同的几种情形2023 一、可撤销合同的几种情形 现行法律可撤销情形可总结为: 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3、第三方实施欺诈,使合同的一方在上当受骗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而合同的另一方知道该欺诈行为的; 4、一方以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合同的; 5、一方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6、显失公平的合同。 7、赠与合同中,动产尚未交付,不动产尚未过户的,或者受赠人...


·合同到期就可以辞退吗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可以随意辞退劳动者。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


·合同纠纷立案管辖的法院如何确定?
      合同纠纷立案管辖的法院如何确定? 民事合同纠纷不同刑事纠纷,民事合同纠纷立案并没有具体的标准,只是不同数额的案件适用的诉讼程序有所区别。数额大的、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案件与数额较小的案件适用的法院级别有区别。而且不同合同纠纷适用的管辖地也有所区别。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了一下合同纠纷立案管辖的法院的确定问题,以供参考。 一、合同纠纷立案管辖地的确定 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


·恶意串通的合同如何认定?
      生活中,有些人在做买卖时,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会不择手段,比如: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签订合同。那么,在交易中,对于恶意串通的合同应该如何认定呢?如果经确认该合同确实存在债务人与第三人串通侵害您权益的情况,那该恶意串通而签订的合同效力如何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述。 一、恶意串通的合同如何认定 恶意串通使之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为牟取不法利益合谋实施的违法行为。恶意串通的合同具有以下两个特征:1、当事人双方是出于故意。因恶意串通...


·在订立居间服务合同注意啥
      在订立居间服务合同注意啥 居间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 居间人往往利用公众认知度较高的媒体发布虚假信息,诱使委托人上当。 一些中介机构利用大众熟知的媒体发布虚假的信息,如转让技术、寻求技术合作、加工承揽等,而事实上中介机构发布的只是一种广告,并不是合同,也不是合同的要约,只是一种要约的邀请。看到了广告的公众找到广告的发布者并与之商谈才能提出要约,直至承诺。因此受欺诈方与中介方在刊登广告的条款或文字表达方面发生关于违约责任的...


·就业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就业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就业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都有什么 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


·合同成立的最低要求是怎样的
      合同成立的最低要求是怎样的合同主要条款不全是否会导致合同不成立,这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经常发生的争议。 根据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八个方面的条款。在实际生活中,有许多合同并不具备上述全部条款,试问:如果缺少一些条款,会导致合同不成立吗?回答是否定的。那么,一个合同最低要求应满足什么条件? 一般情况下,...


·投资入股签合同的注意事项
      投资入股签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投资入股签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搞清楚是合伙还是公司,如果是公司,仅仅是股权装让 如果是合伙,还得为你加入之前该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还有好多事项徐注意,建议聘请法律顾问全面介入,保护你的利益的最大化。 (二)财务审计,尤其是债务情况 签合同不能代表就入股了 入股是要做股权变更的,这一点很重要,关于公司合资的具体的法规,你找工商或者律师事务所是可以查到的,有关事业投资,建议自己去查一下比较靠...


·维护服务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维护服务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维护服务合同注意事项 因维护合同涉及的可能有服务器维护、电梯维护、道路养护等诸多具体事项,应根据具体事项具体拟制合同细节。 合同主要架构可以包括以下几个部分:项目名称;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方式;技术资料的保密;风险责任的承担;报酬及其支付方式;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软件维护服务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到期提出离职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到期提出离职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的签订都是有一个时间期限的,就是合同期限。如果说双方签订的合同时间期限是十年,十年到了,合同到期了,双方可以协商进行续约,如果说用人单位不续约了,那么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如果是另一方决定不续约了那应该具备什么条件呢?下面我们就和您谈谈合同到期提出离职的规定 一、合同到期不续约要提前多久提出离职 合同到期不续约,一般劳动者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


·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怎么办?
      首先,没有约定就要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来解决。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根据上述规定,即使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如果对方违约给你造成了经济损失,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因其违约所造成你的经济损失。其次,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