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车辆肇事逃逸赔偿办法有哪些费用标准?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车辆肇事逃逸赔偿办法有哪些费用标准?
  
  车辆肇事逃逸赔偿办法有哪些费用标准?
  
  (一)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后续治疗费是 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二)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 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 但最长不超过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的,若属确需继续护理的,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护理 费用5一10年。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短于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而赔偿义务人一次性已经支付了全部护理费,多余的护理费应否返还?我们认为,因判决确定的护理期限是法官基于法律的规定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出的,而受害人是基于法院判决而一次性取得护理费的,就多余的护理费,受害人的继承人不负有返还的义务,赔偿义务人也不得请求返还。
  
  (三)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 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 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 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 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人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四)交通费的赔偿标准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 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 的合理性。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 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 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
  
  (六)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七)丧葬费的赔偿标准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因人身损害造成受害人死亡的,不管受害人的职业、身份、工作、性别、 年龄等情况有何不同,也不管生前是生活在城镇还是在农村,在涉及支付丧葬费标准这一问题时,不再有任何差异,都适用同一标准予以确定。
  
  交通肇事逃逸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的情节。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综合上面所说的,驾驶员在发生了事故选择逃逸的一般会认定为全责,而且也还是要赔偿受害者所有的费用,并且还会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话,那么会受到3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所以,我国对于交通肇事逃的处罚情节是特别严重的,这也是为了保障受害者合法权益不受到伤害。
  
  
  


·开车撞伤人赔偿要注意什么问题
      开车撞伤人赔偿要注意什么问题在开车撞伤人的情况下,虽然撞人的一方不是故意的,但此时毕竟也是给对方人身造成了损害,因此作出相应的赔偿也是应该的。而在进行开车撞伤人赔偿的时候,也有一些需要当事人注意的问题。那究竟有哪些要注意的问题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选定仲裁却起诉 通常,投保人发生车险理赔纠纷会选择法院起诉,然而,有些投保人与保险人在签订合同时已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此种情形下投保人只能申请仲裁裁决,人民法院...


·交通肇事逃逸会吊销驾驶证吗?
      交通肇事逃逸会吊销驾驶证吗?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一次扣12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承担全部责任,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禁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要求 每一栋建筑从设计,到施工,竣工交付使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要求 每一栋建筑从设计,到施工,竣工交付使用都倾注了许多人的心血,而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也是最为复杂艰辛的,那么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在哪些方面具体有什么要求,需要各个方面做出那些努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信息吧。 一、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 1、凡是公司承接的建筑工程,公司均通过技术部指定负责人实施项目管理。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必须按照公司所制定的办法执行。 2、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办法中所规定的权限、职责和...


·空置房物业费是否可以不交
      一、空置房物业费是否可以不交实践中,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不交物业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如果业主以未享受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提供的服务(比如业主提出其因出国房屋无人居住而未享受服务)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比如低楼层业主提出其从未乘坐电梯等)提出物业费抗辩的,法院都不会予以支持。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是业主共同作出的决定,只要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相...


·交通事故报警无人处理怎么办?
      我们在开车的过程中,如果遭遇了交通事故,第一反应就是马上报警,保护好现场,等待交警部门来处理。可有时候,报警电话打了半天了也没人来,那么交通事故报警无人处理怎么办?我们通过下文简单和您说一说。 一、交通事故报警无人处理怎么 交通事故,报警后交警不来可以到交警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实行分级负责,领导审批制度。交通警察须有三年以上交通管理实践,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由省、自...


·长春商品房土地使用证要提交什么材料?
       我们在开发商购买的房子都是属于商品房,可以依法进行买卖交易的。那么关于长春商品房土地使用证要提交什么材料?商品房要提交申请表,然后申请人的基本资料,身份证,户口簿等,还有房子的共有权证,以及所有权证等材料。 一、长春商品房土地使用证要提交什么材料? 有的地方,房产证和土地证合在一起了,有房产证,就代表有土地证了。 房产证: 房产证(PremisesPermit)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


·法律上简易交付适用特殊动产吗?
      法律上简易交付适用特殊动产吗? 一、法律上简易交付适用特殊动产吗? 简易交付适用于一般动产交易,在简易交付中,要注意两点: 一是受让人须于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先让占有该动产,但受让人基于何种原因占用该动产,审判实践中无需考虑; 二是当事人之间不仅要有物权让与的合意,而且该合意生效之时,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在审判实践中,还要注意按照法律有关法律行为生效要件的规定,审查当事人之间的质权设立或动产所有权转让合同是否生效,并据此判断物...


·北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
      随着现在路上车辆数量的增加,交通事故发生得也越来越频繁,尤其是在北京这样的交通经常水泄不通的大城市,很容易出现交通事故,给人带来很多麻烦与烦恼,出了交通事故虽然是您都不愿意的事情,但是既然出了就要去解决,那么北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又是怎样的呢? 北京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1、酒后肇事将加重处罚 《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标准》将当事人责任分为五级: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将违法行为分为严重过错行为(...


·办了营业执照就要交税吗?
      办了营业执照就要交税吗不一定的。领取营业执照后,记账报税是必不可少的。不管是否盈利,是否经营,都必须要报税。但是缴税就未必,比如,没有经营的,没有盈利的企业,可以申请零报税,零报税就相当不用缴税。(一)、如果办理营业执照的是公司只要你的公司没有收入,也就是说只要你的公司没有开发票,那么你的公司是不用交税的,因为公司的交税是通过发票来定的。(二)、如果办理的营业执照是个体的工商户的话,个体工商户的缴纳税在国家的法律中,对此有三种规定来对个...


·离婚后双方都要车怎么处理?
      离婚的状况很对认在生活中遇到过,在解决离婚问题纠纷上很多人会显得不知所措,一般情况下,离婚过程中需要解决财产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有时候我们会遇到分割车子的情况,那离婚后双方都要车怎么处理?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离婚后双方都要车怎么处理? 如果是婚内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一方获得所有权的,应当给另一方等价补偿,至于分给谁,一般首先考虑登记在哪方名下,同时考虑过错程度、照顾妇女儿童等原则。 二、离婚后怎么重新分割财产? 离婚后,如...


·交警扣车误工费需要赔偿吗?
      交警扣车误工费需要赔偿吗 如果交警扣车没有法律依据,属于执法错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如果交警扣车,理由正当,程序正当,手续齐全的,这属于正常的执法行为,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无过错,国家不赔偿。至于造成的误工费损失,可以要求赔偿义务人赔偿。 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旅客运输经营活动 交通事故造成营运车辆营运损失的,受害人可以主张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要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