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签订后没有放入档案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劳动合同签订后没有放入档案
  
  劳动合同签订后没有放入档案,这不是强制要求的,一般签合同后,就给你一份劳动合同,不放入档案的,但是转正定级相关资料,会放入档案。
  
  1、保密合同与劳动合同分属不同类别,内容亦不相同,不能以保密合同来代替劳动合同,不过,若是保密合同里有写到劳动合同期限的,则有可能对你不利;
  
  2、签订竞业限制合同的,公司须向你支付竞业限制补偿,而你须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与劳动合同亦关联不大;
  
  3、公司限制你档案调动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二、劳动合同的日常管理
  
  (1)、劳动合同签订
  
  员工入职当日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签订劳动合同,由于特殊原因未签的,员工需在入职的两周内到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起始日期为入职报到当天,员工入职后不同意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关系。
  
  (2)、劳动合同签订期限
  
  员工级首次签订合同期限自入职之日起3年,管理层(总监级(含)以上)首次签订合同期限自入职之日起4年。
  
  (3)、劳动合同保管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合同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存入员工人事档案,
  
  乙方合同由员工本人持有,并在《劳动合同签领表》上签字确认。
  
  三、劳动合同的续订管理
  
  (1)、劳动合同续订流程
  
  人力资源部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2个月将《续签劳动合同意向书》以书面形式递交至员工本部门领导,逐级审批同意后,将《续签劳动合同意向书》以书面形式发送至员工,员工本人在收到意向书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续签,双方相关续签意向需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完成。如员工本人提出不再续签合同,也需在本意向书中表达明确意向。
  
  (2)、劳动合同续订期限
  
  员工级首次续订合同期限自续订之日起4年,管理层(总监级(含)以上)首次续订合同期限自续订之日起5年。有下列情形之一,除员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的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公司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劳动者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可以被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续签劳动合同意向书的保管
  
  劳动合同续签结束后,由人力资源将《续签劳动合同意向书》及续订的劳动合同存放至员工人事档案中保管。
  
  (4)、续订劳动合同的反馈
  
  各业务集团人力资源应及时(提前1个半月)将因公司原因未及时办理续订或决定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等情况反馈至集团人力资源部,并提前1个月将公司相关不予续签的意向以书面的形式反馈至员工。
  
  综合上述对于合同签约 问题的讨论和相关 劳动法 的详细解析,从上面我们整理的 合同规范 内容中,可以清楚的知道对于合同的管理也有着相关的规定的,对于签订的一般劳务合同,只有转正定级的资料才会放入档案。当然你也可以申请将合同放入档案,用人单位是不能限制的。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一般劳动合同期限是什么?
      一般劳动合同期限是什么?任何人去单位找工作之后首先要做的就是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因为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来说是一把庇护伞,在发生纠纷问题的时候劳动合同是主要的法律依据,但是劳动合同是有时间期限的,时间期限到了合同也就无效了,那劳动合同期限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劳动合同期限是什么?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合同的有效时间,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任何劳动过程,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中进行的。在现代化社会中,劳动时...


·处理丧事人员误工费是否有人数限制
      处理丧事人员误工费是否有人数限制 1、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其亲属处理丧葬事宜的误工费没有人数的限制。 2、已经失效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8条规定:“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计算,按照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但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该规定限制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不得超过3人,但该规定已经失效,现在适用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的《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该司法解释...


·工伤认定纠纷案由怎么确定
      在日常生活当中,相比用人单位来说,劳动者好像始终处于一个比较弱势的地位,因为通常情况下,发生一些劳动纠纷或者工伤纠纷的时候,劳动者在维权的时候所遇到的困难和阻力都是非常多的。即使在做工伤认定以后,有时候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的结果也是不予支持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工伤认定纠纷 案由怎么确定? 一、工伤认定纠纷案由怎么确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


·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费多少费用?
      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费多少费用? (一)收费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收费对象: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三)收费主体:市劳动局。 (四)收费标准: 1、自治区鉴定每人每次300元 2、地、市级鉴定每人每次250元 3、县(市)级鉴定每人每次200元 二、工伤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1、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职工...


·工伤认定十级残废应赔偿多少钱?
      事故时常发生在我们的身边,交通事故、工程事故等都会造成严重的身体损失,而在工作中受伤之后要及时进行工伤认定申请,保证自己能够得到一定的赔偿经,很多时候受害者并不知道怎么去计算自己的赔付资金,那工伤认定十级残废应赔偿多少钱?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伤认定十级残废应赔偿多少钱? 人民法院受理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经常会出现一个受害人被司法鉴定机构评定了多个伤残等级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工伤轻伤二级赔偿最新标准中有停工留薪的待遇吗?
      工伤轻伤二级赔偿最新标准中有停工留薪的待遇吗?工伤轻伤二级赔偿最新标准中是有停工留薪的待遇。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停止工作期间,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工伤职工住院初期有生活自理障碍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护理。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所有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二、工伤应该得到哪些赔...


·对于工伤保险待遇争议谁为被告工伤保险待遇争议的被告人社局
      对于工伤保险待遇争议谁为被告工伤保险待遇争议的被告人社局。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二、工伤保险1、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由于职业危害无所不在,无时不在,任何人都不能完全避免职业伤害。因此工伤保险作为抗御职业危害的...


·8年员工辞退给多少补助金
      8年员工辞退给多少补助金?8年员工辞退一般是支付8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


·工伤认定的申请主体包括什么
      工伤认定的申请主体包括什么所谓“主体”,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个人或组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有两类, 一是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 二是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工会组织。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都有权利申请工伤认定。对于用人单位来讲,为受伤害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是其法定义务,也是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为充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又赋予职工个人申请的权利,当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职工及其...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书怎么写?
      当代劳动者的权益收到了我国相关法律的重点保护,这种保护,具体体现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以及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书等契约。企业一旦涉及违约,那么合同作为具有法律依据的文件之一,能为劳动者进行有效的法律保障。我们为您提供一份相关协议书的范本,供您参考。 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


·因为工伤是职工在从事职业活动时遭遇的
      因为工伤是职工在从事职业活动时遭遇的,所以员工的行为是为了实现用人单位的利益才面临的危险。既然如此,用人单位作为应当对劳动者所遭受到的伤害和损失承担一定的责任和赔偿,那么,工伤停工留薪期满工资待遇如何计算呢?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