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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应该如何放弃继承权在继承开始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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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承人应该如何放弃继承权在继承开始之后,继承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是继承遗产还是放弃继承权。如果是放弃继承权的话,则就相应的丧失了此次继承遗产的权利。那么现实中,继承人怎么放弃遗产继承权呢?继承权的放弃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以明示的方式作出的拒绝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属单方法律行为,只要放弃继承的继承人有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即可,无须经他人同意。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该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以明示的方式作出。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没有作出意思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不享有请求分割遗产的权利;同时,对被继承人遗留的债务也不负清偿责任,并且放弃行为的效力溯及到继承开始时。在遗产处理前或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行为反悔的,由人民法院依其提出的理由决定是否予以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法院不予承认。二、如何理解继承权的放弃财产继承权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以明示的方式作出的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应注意以下几点: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是一种资格,具有专属性,不能放弃。在继承开始前,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没有效力,因为这时其享有的是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不能放弃。2、遗产分割后,作出放弃继承权意思表示的,其所放弃的不是继承权,而是财产所有权。3、如果放弃继承权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则不得放弃。例如,负有扶养、抚养、赡养义务的继承人,提出放弃继承权以免除其法定义务为条件,或者放弃继承权后无法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4、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没有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5、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可以用口头方式或书面方式向其他继承人作出,但是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须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在诉讼中,继承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表示放弃继承。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签名。另外,放弃不动产的继承权,需要进行公证。6、放弃继承权不能附加条件。7、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在继承权放弃之后,那么对于遗产的分割就不再参与了,而这个时候为了避免出现反悔的情况,可能其他继承人会要求写一份书面的放弃继承权的说明,之后还有可能会要求办理公证。当然,公证只不过是为了加强放弃继承权说明的法律效力而已,即使没有进行公证,一般也是不会影响到该说明的效力。
  
  
  


·财产继承分割公式是怎么样的?
      财产继承分割公式是怎么样的?财产继承分割公式是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平均的获得财产。《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二、特殊情况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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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承案件管辖权异议可以在开庭时提出吗?继承案件管辖权异议是不可以在开庭时提出的,而是应该在提交答状期间提出,在开庭时提出的异议请求是不会被受理的。法律依据: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


·继子女代位继承可以吗?
      继子女在家里和法律上是一个相对比较尴尬的地位,而代位继承本身就是一种很特殊的继承方式。那么,这两种特殊情况的结合,继子女代位继承在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是被允许的吗?下面,我们将就这个问题进行说明以及介绍一下关于代为继承的具备条件。代位继承是代位人基于代位继承权直接参加遗产继承,代位继承人享有的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代为继承权。代位继承人以有继承权为前提条件,那么,亲生子女的继子女代位继承可以吗?如果没有形成法定的抚养关系的,不能代位继承,如...


·一、公民可以继承的遗产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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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监护人的财产继承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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