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开车撞死人自首应该怎么判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一、开车撞死人自首应该怎么判?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减轻刑事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酒后 逃逸,属于刑法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恐怕判的不会轻,估计在3-7年之间,不过,他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减轻刑事处罚。如果赔偿到位,获得受害人家属谅解的话,还可以酌减。不过,如果在交警队处理期间与对方得成和解的话,对方自愿承担同等以上责任且不追究你朋友逃逸情节的话,到交警部门活动下,说不定可以不判刑的。关键是看能否与对方达成和解,还要看和交警那儿工作做得到不到位。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发生重大事故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严重超载驾驶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在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不要惊慌,也不好害怕。停车报警时最基本的,如果有人受伤,要拨打急救电话。积极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配合警察的调查。积极给予被害者家属补偿。在违法行为中有自首情节的,可以根据法律减轻或者从轻处罚。一定不要逃逸,逃逸的后果很严重。
  
  
  


·一、交通事故机关不扣工资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机关不扣工资误工费吗?交通事故获得误工费后是会被扣工资的,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


·员工公车私用可以辞退他吗
      看公司规定。在单位当司机被开除了理由公车私用,如果用人单位规定公车私用,属于严重违纪的话,是无法要求补偿的,如果没有这样的规定的话,用人单位因此原因开除,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车辆不购买交强险会有怎样的法律后果
      车辆不购买交强险会有怎样的法律后果 1、什么是交强险? 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它是新出台的一个险种,也是我国第一个法定强制保险,所有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都必须投保交强险。交强险执行全国统一责任限额、统一基础费率和统一保单条款...


·在我国醉驾车牌会被锁定吗?
      在我国醉驾车牌会被锁定吗? 醉酒驾驶是驾驶员的违法行为,和车辆无关,是不会注销机动车号牌的,驾驶证被吊销后肯定是不能自己驾驶的。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


·正规的押车借条应该怎么写?
      正规的押车借条应该怎么写? 一、正规的押车借条应该怎么写? 正规的押车借条应该写清楚: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尽管是后来添上的),但符合借条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一旦产生争议,是可以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主张债权的,人民法院也会采信的。 二、汽车抵押借条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用汽车...


·交通人伤事故对方不配合能拿到车吗?
      交通人伤事故对方不配合能拿到车吗?1、尽早让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样解决事故的前提,也是作为解决事故赔偿的法律依据。2、交警暂扣的车子,如果双险齐全,应该说车子在十来天内会退还。不过无论是扣车,还是退车,面对伤人事故都是不能着急的。等到对方伤愈后,双方约好去交警队在交警同志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如不能达成协议,就直接去起诉对方和保险公司,让法院来作出判决。3、若有责任的一方不予配合处理及不赔偿的,车主尽快依法向事故地交警报警,由交警部门...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营养费是多少?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营养费是多少? 误工费根据实际误工损失计算的,如果没有证据的话,可能以同行业的平均工资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现行标准是32元一天,营养费是没有具体标准的,但是需要医院医嘱注明加强营养才可以,具体多少由法官酌情衡量。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众多,请准备好相应的证据,无论是和保险公司协商还是通过法律,都是需要证据来处理的 交通事故工伤误工费如何计算? 工伤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


·交通事实伤残评定依据是什么?
      交通事实伤残评定依据是什么?公安机关评定伤残等级的依据:一是医院证明,二是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伤残等级者,应以伤残程度重的等级作为最终评定结论,但须分别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这里的"当事人"仅指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残的当事人,不包括未受伤的另一方当...


·我们发现交警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有些情况下会对涉事的
      我们发现交警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有些情况下会对涉事的车辆作出扣留,不过此时事故没有处理完毕,自然这里的扣留也就不会是处罚了。法律中同时也规定交警需要对涉事车辆进行扣留的,要严格控制扣车的时间才行。那究竟发生交通事故交警扣车多少天呢?现在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发生交通事故交警扣车多少天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应对事故现场勘验、检查,因收集证据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未规定扣留的期限。但法律规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


·一、在我国交通事故人伤我怎么去交警队提车?
      一、在我国交通事故人伤我怎么去交警队提车? 1、一般情况下,为了查清事故原因、收集证据而扣押车辆的,查清事故原因后应当放行,即应当在事故发生后十日内作出事故认定书,并放行车辆。 2、需要收集证据的情况,一般扣押期限不得超过30日,经批准可延长30日。 3、如果车辆需要鉴定,最长68日内发还肇事车辆。 3、如果交通事故车辆具备《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2008)第25条所列情形,交警部门可以依法扣留车辆而不受上...


·一、根据法律规定人伤交通事故如何销案?
      一、根据法律规定人伤交通事故如何销案? 根据法律规定人伤交通事故可以通过和对方协商确定赔偿的数额来进行销案。在交通事故处理角度上,截止至交警部门出具正式交通事故认定书即为结案。但从事故损害民事赔偿角度,则到双方赔偿责任履行到位权责两清才算结束。 交通事故结案是有时间限制,审法院审理交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审限为6个月,二审为3个月。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处理交通事故一般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1、交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