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买房契税征收标准是什么?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一、买房契税征收标准是什么?
  
  买房契税征收标准主要是对个人购买家庭唯独住房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首套房契税的计算方法
  
  (一)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新房应纳税额 = 计税依据 × 税率
  
  二手房应纳税额=二手房税率×房地产评估价
  
  (二)衡量标准
  
  一般情况而言有下面几个分类:90平米以下的是一个征收标准,90-144平米之间的是一个标准,144平米以上的是一个标准。如果是二套房或是三套房这不会享有优惠政策,而且首套房的契税税率一般是在3%~5%的调整幅度内变动。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来具体征收。
  
  二、第二套房契税各类型房屋均价低于各区的房管局市场指导价的收费标准为:
  
  (1)面积小于90平米买方首套房子契税:评估价格的1%;
  
  (2)面积大于90小于144平米买方首套契税为:评估价格的1.5%;
  
  (3)高于该区的市场指导价格,面积大于或等于144平米,买方不是首套二套房产契税或二套以上房产契税:评估价格的3%。
  
  契税是在土地、房子权属发作转移的时分,向获得土地使用权、房子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因而,契税应由获得土地使用权、房子所有权的一方交纳,且税率等政策对产品房和二手房的规则和要求是一样的。
  
  个人转移房子所有权应交纳契税的规模包括:房子买卖、房子赠与、房子交换。房子权属以下列方法转移的,视同房子买卖或房子赠与征收契税:
  
  (1)以房子权属作价出资、入股;
  
  (2)以房子权属抵债;
  
  (3)以获奖方法接受房子权属;
  
  (4)以预购方法或预付集资建房款方法接受房子权属。
  
  购房契税
  
  购房契税的征收规范
  
  依照现行契税政策,个人购买住所实施不同化税率。
  
  个人购买一般住所,且该住所为家庭罕见住所的,所购一般产品住所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依照1%履行;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税率折半征收,即实践税率为2%;所购住所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依照4%征收。
  
  购买非一般住所、二套及以上住所,以及商业出资性房产(商铺、工作写字楼、商务公寓等),均依照4%的税率纳税。
  
  综上所述,公民在选择购买房屋的时候需要结合当地的政策来缴纳相关的契税,房屋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经济效益都是基于对国家资源的利用,所以征收的契税也是需要结合公民所针对的房屋的面积来计算的,而主要的基准是房屋所在的地区所对应的土地价格。
  
  
  


·宅基地买卖纠纷的合同效力
      宅基地买卖合同的效力:
     1、本村村民之间买卖宅基地的,买卖合同有效。出卖人请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出卖人以法律规定农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请求确认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的,一般不予支持。
     2、初次购买宅基地的买受人虽然不是本村村民,但是,几经转手最终由本村村民购得宅基地的,应当认定买卖合同...


·房屋面积出现误差该如何处理
      在买房的时候一般是根据房屋的面积来计算房款的,此时房屋的面积除了公摊部分外,就是房屋的实际面积了,也可以叫做建筑面积。但事后测量可能会发现房屋面积出现误差,遇到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处理呢?本文马上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房屋面积出现误差怎么处理 合同未约定房屋面积误差处理办法的,如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出现误差,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面积误...


·房屋抵押反担保协议是什么?
      房屋抵押反担保协议是什么?反担保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 房屋抵押反担保合同是什么意思? 反担保合同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而与债务人签订的担保合同。即为担保人提供担保。 相关法律知识: 从本质上讲,反担保也是担保,故其同样具有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实现、维护交易安全的作用。 作为担保制度衍生出的一种特殊形态,反担保的具体作用与意义表现...


·银行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银行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一、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二、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三、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买房的手续: 1、购房者需要到银行了解相关情况,并且办理相关的所需资料...


·天津买房的条件有哪些?相关政策有哪些
      说到买房的问题,很多城市是只有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进行买房的,尤其是一些大城市,买房和落户口的条件更为严格。那么,天津买房的条件有哪些呢?买房的最新政策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知识的介绍,供您进行了解。 一、天津买房的条件 首先你要看你是要买的房子是在天津的室内六区还是新四区 根据天津市的政策规定,要办理天津蓝印户口,必要要在天津全款购买一套70年大产权的一手新房。 申办蓝印户口的购房标准:在天津市市内六区(和平区 河东...


·购买商品房时有哪些要注意
      购买商品房时有哪些要注意 一、 购买商品房时有哪些要注意 (一)注意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的商品房应具备的条件 1、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按照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且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预售登记 (二)检验开发商的证书——“五证二书” 一个合法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具备齐全的“五证”、“二书...


·二手房买卖税费由谁承担
      在二手房的交易过程中,当事人需要交纳一定的税费,这是必须要支付的,那您知道买卖二手房具体要缴纳哪些税费吗?而二手房买卖税费由谁承担呢?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二手房买卖税费由谁承担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二手房交易的税费中,各项税费由哪一方承担都有相应的规定。但现实情况是,在二手房买卖交易时,税费全部由买方承担的情况居多。税费由买方承担有时候可以作为一种谈判筹码,以达到更低的购房价格,因此买...


·安置补偿协议签了好几年,还没拿到安置房和补偿款,怎么办?
      一、安置补偿协议签了好几年,还没拿到安置房和补偿款,怎么办?  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好几年后,被征收人没有拿到征收补偿款的,可以向房屋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


·个人租房子有纠纷怎么办?
      个人租房子有纠纷怎么办?1、首先考虑协商解决租房纠纷当发生租房纠纷时,应该首先考虑以协商的形式解决纠纷。发生纠纷时,租赁双方应该理性的换位思考,不要将纠纷扩大化。2、协商不成的,可以请相关的组织调解发生租房纠纷时,租赁双方往往不能心平气和的协商问题,这时就需要请求外部的协助。居委会、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或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法律服务工作者都可以帮助进行调解。3、通过申请仲裁解决租房纠纷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


·房东不退押金继续住么,房东不退押金解决方式
      房东不退押金继续住么,房东不退押金解决方式租房时间到期了,不续签租赁合同,那么租客就要退房,房东则需要退还全部押金,前提是租客没有对房屋造成损坏。但是在实践中租房合同到期房东不退押金,那么房东不退押金继续住么?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东不退押金继续住么 房东不退押金最好不要继续居住,选择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因为继续居住视为租房,房东可以收取租金的。 二、房东不退押金解决方式 现实生活中我们往往遇到这样的房东,他们在检...


·商品房现售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商品房现售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对商品房的销售,可以分为现售与预售。不管是通过怎样的方式销售商品房,此时开发商都需要取得相应的资质,也就是要符合法律中规定的条件才行。那具体而言商品房现售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商品房现售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