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夫妻离婚欠的外债怎么办?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一、夫妻离婚欠的外债怎么办?
  
  对于夫妻单独所负的债务,应由本人以个人财产清偿,如果负债一方确无实力偿还的,也可以说服他方代为偿还,但必须以自愿为原则,不得强制一方为他方清偿债务。但是,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确实用于维持家庭共同生活的,应属共同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一般是指男女一方在婚前所欠的债务,婚后与共同生活无关的为满足个人欲望而挥霍享受所负的债务。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个人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扶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除非人能够证明该债务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5、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比如一方的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一方因个人从事赌博、吸毒等活动欠下的债务等。
  
  对于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不能对抗第三人。如果第三人不知道约定,仍以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才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对于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债权人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所以,对于离婚欠的外债并不能绝对的说就是所欠债务的当事人一个人偿还的,法律上一般用于个人赌博,出轨或者是其他非正常活动所欠的债务,另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没有帮助其偿还的义务。因此界定所欠债务谁来偿还,主要还是区分该笔债务的具体用途,但是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会受到夫妻离婚的影响。
  
  


·因疫情严重贷款怎么办?
      因疫情严重贷款怎么办?因疫情严重的影响,当事人可以向银行说明原因,并提供受疫情影响的相关证据,由银行进行延迟还款处理,另外对于因疫情影响无法还款的,并不纳入征信系统,也不认定为失信人员,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根据央行等五部门2月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明确,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


·公司大股东欠债公司应该还吗
      公司大股东欠债公司应该还吗?公司大股东欠债公司没有偿还的义务。个人债务不会影响到公司的运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财产的所有人是公司,而不是股东个人。凡不属于其公司的债权债务,任何人都无权随意动用和查封公司的财产。公司的财产虽然来自于股东的投资,但是股东一旦把财产投入公司,就与财产相分离,这些财产就成为公司财产,由公司支配。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公司对个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股权...


·货款债务纠纷起诉流程
      货款债务纠纷起诉流程 在现实中发生了货款债务纠纷怎么起诉呢?本文就货款债务纠纷起诉流程做简单介绍。 客户拖欠货款如何起诉?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但起诉状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写明双方基本信息,包括原告自己与被告的姓名或名称、住址、联系方式等等。再写事实与理由,接着写上明确的诉讼请求,最后是提交的法院名称、原告签名,写上时间。 2、法院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应予立案。法院决定立案的案...


·欠款单格式是怎样的?
      欠款单格式是怎样的? 欠款单是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法律凭证,也是债权人保障自己合法债权的凭证,欠款单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书写,具有法律效力,一旦发生债务纠纷欠款单就成了债权人维护自己权益的证据,因此欠款单的书写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我们根据欠款单格式将欠款单的样本做了整理。 一、适用于自然人的欠款单样本 借款合同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债券和国债都有哪些
      公司债券和国债都有哪些区别一、公司债券和国债都有哪些区别 区别就是发行主体不一样,同时信用有高低之分,当然国债信用最高,不过很多企业债有银行和公司担保,所以也不必担心风险。虽然从字面上看企业债信用比国债低但其利率不一定比国债高,有些企业债,例如可转债,年利率只有0.8%,跟活期存款利率差不多。 企业债是成交价已经包含利息,付息日后企业债价格要除权,利息直接在本人帐户里。 国债是净价交易全价交收,成交价不含利息,结算时需要计算利息。《证券...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集资诈骗区别有哪些?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两个不同的犯罪,但是它们的犯罪行为都是将公众的自己用非法的手段筹集在一起。但是毕竟这是不同的两个罪名,因此还是存在很多方面的差异的。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集资诈骗区别,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概念不同 前者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后者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客观方面表现不同 前...


·老婆名下还有债务怎么起诉离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
      老婆名下还有债务怎么起诉离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7...


·夫妻借条的标准格式
      在日常生活中,结婚后两个人有时也会向对方借钱的时候,而且有时还会写一下借款单作为还钱的依据,所以这时候借款单子的样式是怎么样的就很重要了。标准格式:1、首先借款单的书写人一定要是由借到钱的人来写,而不是由借钱的一方写,这样可以防止借到钱的一方以借钱人自己书写借款内容为理由,然后拒绝承认这张借款单子的有效性;2、借款单子上面的书写内容尽量写的简洁明了一点,不要长篇大论,也不要写的模糊不清楚,让人看不懂什么意思就不好了。比如:A方借B方多少...


·最新的违法发放贷款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最新的违法发放贷款罪量刑标准是什么?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


·股权转让后未付款如何解除?
      股权转让后未付款如何解除?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如果股东之间要进行股权转让时,需要签订一份股权转让协议。但是,如果受让人在合同期限内没有付清规定的股权转让款,那么,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呢?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一下股权转让后未付款的解除条件。 一、未付股权转让款协议解除的条件 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转让人向受让人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在受让人向转让人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时,转让人才办理股权变更手续;受让人应在一定期限内付清全部股...


·债权债务转让合同法法律依据
      债权债务转让合同法法律依据 一、合同法中关于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 第八十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八十一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第八十二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第八十三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