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随着离婚的人越来越多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随着离婚的人越来越多,您遇到的问题也都是不尽相同,财产分割问题和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的问题,那么离婚抚养费一次性给多少钱?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抚养费用应该按照约定的支付,如果有足够条件的话,是可以一次性支付的,具体数额,要根据孩子每个月的开销来计算。
  离婚抚养费一次性给多少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离婚子女抚养费的内容、标准及给付方式 本文介绍离婚子女抚养费的内容、标准及给付方式。根据《婚姻法解释》的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因此,在书写离婚协议时,如果没有把教育、医疗费单项列出,抚养费一般会被法院推定为包括教育、医疗、生活费用在内的。但是,如果离婚后,孩子发生突发的、较大的医疗、教育费用或人身意外伤害费用,而原有抚养费不足以支付的,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相信您在离婚的时候,应该也会遇到离婚抚养费一次性给多少的这个问题,其实具体应该支付多少抚养费,这个并没有什么计算方法,是要根据当时的协商情况,以及孩子每个月的花销来计算的,递交给法庭之后,如果双方都无异议,就可以执行了。
  
  
  


·夫妻之间有强奸罪吗?
      夫妻之间有强奸罪吗? 一、夫妻之间有强奸罪吗 有。在分居时间段后如果不是双方同意的就可以定为强奸罪,如果半年分居、然后丈夫强行发生关系的女方可以告他强奸。 婚内强奸,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违背妻子意志,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近年来,我国婚内强奸现象的发生率在逐年增长,法院受理的婚内强奸案件也越来越多。然而,无论是现行法律的规制还是理论制度的研究,在我国还都不完善,争议颇多。由于具体情况的不同,...


·夫妻财产公证去哪里办理
      夫妻财产公证去哪里办理夫妻如果想办理财产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如果涉及到不动产的,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如果想办理公证,需要出于双方自愿,一致同意办理财产公证,并支付相关费用。如果双方约定好,都能配合就可以去公证处办理财产公证。1、首先,办理婚后财产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有:个人的身份证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


·究竟怎么单方面起诉离婚证
      现代社会中,很多夫妻因为不和或其它原因,正在面临离婚的问题,这是则会出现某方不愿离婚的情况,那么有人则会问怎么单方面起诉离婚证?这时就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已将离婚相关内容整理在下方,若需要可继续阅读。 一、怎么单方面起诉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二、准许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一)重...


·女毒贩执行死刑过程是怎样的
      女毒贩执行死刑过程是怎样的死刑分为缓期2年执行和死刑两种。死刑立即执行即我们平时说的死刑,是一种死刑执行制度,而并非比死刑更严厉的刑罚。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罪犯,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立即执行除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判决的外,依法都应当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被判死刑缓期执行的各高级人民法院有权直接核准,无需上报。(一)...


·非婚生子女的亲子鉴定怎么处理?
      非婚生子女的亲子鉴定怎么处理? 一、非婚生子女的亲子鉴定怎么处理 为了维护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认非婚生子女生父中男方拒作亲子鉴定如何处理的答复》,在确认非婚生子女案件中,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被告(男方)如果否认原告证明的结论,应提供相应的证据,若其不能证明自己不是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法庭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其进行亲子鉴定。 如果被告拒绝作亲子鉴定的,法庭可以根据查证属实并排除第三人为非婚生子女生父的证...


·不完美不和谐的婚姻有很多
      不完美不和谐的婚姻有很多,同时也有很多破裂的婚姻,因为出轨,因为抛弃,那么,婚姻上如何判断哪一方是错的一方呢?对婚姻上的过错方的认定法律上的规定具体内容为以下四种。婚姻过错方怎么界定1、对跟自己有婚姻关系的一方进行虐待的行为2、对婚姻的另一方展开攻击的,简称家暴的3、处于婚姻关系还偷偷再婚的4、与他人处于婚姻关系还与其他没有婚姻关系的其他人同居,其他人是指我们平常所说的小三,而这种情况实际就是电视上和现实中的出轨啦。因为过错方的一切伤害...


·一、醉驾女生卖萌躲避处罚一般会怎么处理?
      一、醉驾女生卖萌躲避处罚一般会怎么处理? 卖萌躲避醉驾处罚的女生一般会被按照妨碍公务的相关规定来处罚,具体的处罚情况如下: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


·一、结婚一年之内离婚彩礼可以要回来吗?
      一、结婚一年之内离婚彩礼可以要回来吗?一般只要是结婚的,不论多久,离婚彩礼是不能拿回,但是双方可以协商,或是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退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


·离婚时家庭共有财产争议应该怎么办
      离婚时家庭共有财产争议应该怎么办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


·一、最新婚姻法不想结婚都?
      一、最新婚姻法不想结婚都有哪些原因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说明了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结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的情况下:《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


·婚内出轨还有孩子离婚财产怎么分?
      婚内出轨还有孩子离婚财产怎么分?婚内出轨还有孩子离婚财产仍然是按照我国法律当中的平均分配的基本原则来进行的,孩子抚养权最好协商解决,如果孩子在两岁以内,应当女方抚养;如果两岁以上一般由条件比较好的、有利于孩子生长的一方抚养。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男方婚前个人财产无权分割,但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均分割,但是女方是过错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以及财产少分。女方品德不好,孩子应该由男方直接抚养。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