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转让后债权债务谁来承担?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公司转让后债权债务谁来承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可以进行转让,而这种情况一般是发生在并购业务中。公司经营中会涉及到债权债务关系,那么公司转让后债权债务谁来承担?我们针对这个问题总结了相关资料,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一、公司转让后债权债务谁来承担?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但,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企业的转让,如果该企业拥有债务的,应该先通知债权人,征求债权人的同意,如果债权人不同意的,应当由债务人提供担保以后,方可转让,否则转让行为对债权人无效。2、如果企业转让时,企业的资产及债权债务由受转让方全部买断,且出让方与受让方在企业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由受让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并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了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债权人应以受让方为被告,要求其对债务承担责任。3、如果受让方买断了原企业的全部资产,在受让方实际经营中,发现出让方在委托审计、评估中遗漏或清理债务不彻底而遗漏的债务,而受让方已实际接收了出让方的财产,但未到工商部门办理企业变更登记,则债权人可以原企业与受让方作为共同被告。4、如果是公司股权的转让,一般情况下,公司无论怎么变更,其作为民事主体没有改变,它需独立对外承担责任,新公司只是原公司的变更,必要时需要承担它的债务。但是通常在股权转让时会对债务情况进行调查,并据此约定债务的承担,股权转让时依据净资产转让,否则由原股东对未披露的债务进行担保。通常情况下公司进行转让会涉及到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此时需要及时通知公司债权人,要是债权人不同意公司转让的话,则可以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而在公司进行转让后,公司原有的债务还是应该由转让后的公司进行承担。希望我们带来的文章能够帮助您解决目前的问题。
  二、公司转让流程包括哪些环节?
  1、召开股东大会讨论。对于一个大公司来说,股东的变更会引起公司构架的一些改变,所以要召开股东大会表决。对于私立小公司那就没有必要了。2、做国有资产评估。为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国家规定在进行公司转让前,如果涉及国有资产的变更,那么就要进行资产评估。3、合同签订,不管什么场合,什么交易,合同是必备的法律保障。4、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放新的证明给新股东。5、公司章程的一些变更,新股东的加入会引起公司构架的改变,因此对于公司的一些章程也要做相应的改变。6、修改股东名册,进行工商变更登记。7、公告全公司,这不仅表明是对新股东的认可,也是对全公司员工的透明化。通过上文,我们简要回答了公司转让后债权债务谁来承担,以及债权债务转让的一些注意事项。通常上来说,公司转让后,原债权债务一并转让,受让方应该承担原债权债务关系。这里有一点需要注意,公司有债权需要转让的,需要提前通知债权人,经债权人同意方可转让,否则转让是无效的。


·是担保人写的借条有用吗?
      是担保人写的借条有用吗?是担保人写的借条不一定有用,若是担保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代理关系,那么该借条一般就是有效的。《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第一百六十三条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


·贷款抵押率受哪些因素影响?
      贷款抵押率受哪些因素影响? 一、抵押率影响因素之资信程度 影响抵押贷款抵押率的因素有很多,而在这其中,无论是抵押人,还是银行或者其他抵押贷款方都有各自的利益。通常来说,就以目前的贷款市场而言,按照国际基本的标准,国内外银行抵押贷款的抵押率一般为70%左右,即住房按揭贷款中的七成按揭。除此之外,相对于整体的抵押率来说,其高低还取决于借款人的资信程度。如果借款人的信用良好、资产充足、工作稳定的话,抵押贷款的抵押率可以得到相应的提高。 二...


·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该如何办?
      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该如何办?在格式合同中,非格式条款是双方协商的,从而约定的条款,格式条款一般是预先制定的,属于强制性规定的。那么如果在格式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该如何办?以哪个为准?下面为详细您介绍一下,您可以了解一下。一、格式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该如何?《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百九十八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


·受胁迫写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受胁迫写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受胁迫写的借条通常情况下是无效的,债务人根据借条还债本没有错,但是如果债务人是在债权人的胁迫下打下的借条,借条应当是无效的。对于债务纠纷案件,债权人对债务人提起诉讼之后,法院要经过开庭质证,审查其提供的借条是否是债务人真实意愿;此时,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债务人有证据证实债权人所提供的借条是自己在受到胁迫的情况下不得已写的,那么借条便不会被法院认定,债务人也不必因此承担责任。《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


·人死了欠的网贷要还吗?
      人死了欠的网贷要还吗?人死了欠的网贷要还吗? 一般来说,由担保人和继承人在继承的的财产范围内承担,如果贷款是用于家用,夫妻共同财产也应该承担。当然担保还要看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 1、自然人担保贷款 如果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他的亲属或是其他第三方与贷款机构签订了连带还款责任合同,那么在借款人长期欠款的情况下,贷款机构会要求担保人履约担保义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偿还余下所剩欠款。 2、没有任何第三方做担保的情况下 在没有任何第三方做担保...


·国营企业倒闭债务怎么要回来?
      国营企业倒闭债务怎么要回来? 一、欠债公司破产倒闭如何追债 在我国企业大量的国际拖欠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欠款时间很长,有的甚至长达四五年。随着时间的推移,债务人的状况会发生各种变化,多数情况会越来越差,常常会出现如下情况:债务人公司转入其他行业、破产倒闭、原业主成立新公司继续经营等等。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债务人新成立的公司是否对原债务负有偿付责任?要回答这个问题,实际是要确定新公司是否对原公司债务负有连带责任。 首先应了解原债务公司的...


·伪造公司债券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伪造公司债券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相同,亦为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伪造、变造,已在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中作过介绍,这里不再赘述。所谓股票,是由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要式凭证。根据公司法规定,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1)公司名称;(2)公司登记成立的日期;(...


·离婚对个人债务约定可否对抗债权人?
      离婚对个人债务约定可否对抗债权人?离婚对个人债务约定是不可以对抗债权人的。1、哪些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婚姻法》第41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为共同生活或者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的债务,对于共同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所负债务...


·贷款诉讼时效中断和终止的条件是什么?
      贷款诉讼时效中断和终止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


·公司债券审核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债券审核流程是怎样的? 一、定义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 二、发行条件 证券法第十六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要如何解决个人债务纠纷
      欠款纠纷产生后其解决方式有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那么,根据不同的情况,当事人要如何解决个人债务纠纷呢?其实这样就是说,当事人应该怎样解决个人债务纠纷呢?下面将作一个具体的说明。 一、要如何解决个人债务纠纷 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