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法》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要离职,也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履行离职程序,办理好离职手续,进行交接,并保留相关证据,那样才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自动离职,反而让自己比较被动。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劳动部门进行相应的仲裁处理,用人单位应补偿这类劳动者,但劳动者擅自离职的,用人单位可对自己的损失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这时劳动者就比较被动了。
  
  
  
  


·劳动局不认定工伤情况是什么
      劳动局不认定工伤情况是什么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二、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可以怎么办(1)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2)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


·关于承包劳动合同怎么写?
      关于承包劳动合同怎么写? 一、关于承包劳动合同怎么写?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各方利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内容: 2、工程地点: 3、工程期限本合同总工期为××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结束。 4、工程价款工程总价:××人民币××元整(¥××元)。 5、付款方式: 6...


·在我国撤销工伤认定是否可以
      生活当中有一部分的用人单位在员工工伤以后,不配合员工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可是当员工个人在律师的帮助之下开始申请工伤认定以后,又开始各种和员工私下协商。当然,用人单位其实也是出于各方面的考量,能够协商解决好的话,有部分员工其实也在考虑,在我国撤销工伤认定是否可以? 一、在我国撤销工伤认定是否可以? 工伤认定申请,在材料递交齐全的情况下是不能撤销的。如果材料不齐全,劳动部门是还没有判定依据是可以撤销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中的十个必备条款是什么?
      为了防止某些心怀鬼胎想要坑骗劳动者的公司在劳动合同中做手脚,劳动法专门规定了关于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拟定劳动合同的时候必须写进合同中的内容条款。接下来就由我们为您介绍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合同中的十个必备条款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中的十个必备条款 在劳动合同法第17条有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第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是主要负责人的姓名。第二,劳动者的姓名还有住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第三,劳动合同的期限。...


·员工工作超出正常工作时间怎么办
      我国《劳动法》中对员工每天、每周的工作时间做出了限制,原则上每天工作时间不能超过8个小时,而每周则不能超过40个小时。但在一些单位中,为了追求更多的利益,往往会要求员工延长工作时间。而这种要求员工超出正常工作时间的上班,作为劳动者应该怎么办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员工工作超出正常工作时间怎么办 《劳动法》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


·劳动仲裁的结果什么出
      劳动仲裁的结果什么出 一、劳动仲裁的结果什么出 发生劳动争议,走劳动仲裁道路的朋友千万不用着急仲裁结案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的话,一般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内结束。有特殊情况经过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期不得超过15日。 可以参考的法条依据是: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


·个人代理商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吗?
      用人单位招聘员工为其工作,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劳动关系任何一方出现侵犯对方权益的行为,被侵害一方都可以通过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个人代理商的职责是帮助公司销售产品,那个人代理商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吗?我们将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个人代理商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吗 个人代理商与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要看双方是否符合存在劳动关系的条件。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


·企业转变劳动关系该怎么做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只要存在实际的用工关系以后,这样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就算是建立了正式的劳动关系。建立了这种劳动关系之后双方都是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关系的,双方是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了,那么对于企业转变劳动关系该怎么做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企业转变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转移主要包三大块:劳动事实关系转移、社会养老保险转移、医疗保险转移。? 一、关于劳动人事关系转移。? 1、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把解除证明拿到,调档用。?...


·不得辞退员工情形都有哪些
      不得辞退员工情形都有哪些《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条件作出了严格限制外,第42条还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


·年薪制员工辞退有补偿吗
      年薪制员工辞退有补偿吗?年薪制员工被违法辞退的也有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二、公司可以无偿辞退职工的情形有哪...


·手臂工伤认定评残的标准
      如果你的手臂在工作时因为工作而受伤,并已经被认定为工伤,但是你又不清楚手臂工伤认定评残的标准,你可以参考以下的资料来进行判断,但这种专业的工伤认定评残是交由相关部门实施的,需要得到国家认证的工伤认定评残报告才能得到相应的赔偿。 手臂工伤认定评残鉴定的标准 这个标准是我国首次组织各科临床专家和有关人员集体研制的全国统一的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标准具体划分为: A、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或能够自理的,视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