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一方为精神病如何起诉离婚因一方患有精神病而提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夫妻一方为精神病如何起诉离婚因一方患有精神病而提起离婚诉讼主要有三种情形:(1)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婚后久治不愈的;(2)一方婚前患过精神病,但患者和亲属隐瞒其精神病史,婚后共同生活中又复发的;(3)一方在婚后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另一方要求离婚的。对于因夫妻一方患精神病而起诉离婚的,如果确实属于久治不愈,一方坚决要求离婚,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判决准予离婚。但要安排好患者的监护、生活、治疗等问题。处理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必须注意一些程序性问题:首先,精神病人的诉讼能力和行为能力问题。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需要设置诉讼代理人,一般由父母或者近亲属作代理人,夫妻之间作为第一监护人并不能作为离婚诉讼的代理人。而对于间歇性精神病人,不应该剥夺他们的诉讼权利,在其清醒时,应保障其处理自己婚姻事务的权利。其次,涉及到具有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情形的精神病人的离婚诉讼,因为诉讼代理人无法表示当事人本人的真实意思,不能以调解方式准予离婚,可以通过调解促使双方和好,但不能调解和好的,必须以判决方式决定是否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提出离婚的理由第五项中指出“其他导致夫妻破裂的情形”,是指前四项法定理由以外的其他理由。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理由成立,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离婚。配偶患有精神病的情形有以下三种情况:1.婚前曾患过精神病,婚后因受某种刺激复发;2.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后因某种强刺激或外伤造成精神病;3.因精神病遗传而在婚后患精神病。因婚前患过精神病或因家族有精神病遗传患精神病,不论是否隐瞒,均不是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理由。只有因配偶患有精神病而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时,才可作为离婚的理由。夫妻一方有精神病的,在离婚的处理上,国家会有着明确的规定,但是具体的问题需要自己进行一定的陈述,这样有关的司法机关才能依据有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合理的处置,只要精神病的被认定,那么自己的离婚就会有着一定的法律保障,过程就会较为简单。
  
  
  


·法律规定小三能够起诉重婚吗
      法律规定小三能够起诉重婚吗?小三是可以告重婚罪的,但并不是所有的小三都能够告。必须是小三构成重婚罪当中的受害者,即在与有夫之妇或有妇之夫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期间,其并不知道对方已经结婚。那么这种情况下的小三才能以受害人的身份状告对方重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重...


·老人离婚财产关于赡养由谁承担的法律规定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离婚已经屡见不鲜,在离婚问题中除了会有财产分割纠纷外还有不少的赡养纠纷存在。而这些赡养纠纷问题大多集中在亲生子女或继子女拒绝支付离异父母或家庭重组父母的养老费用,甚至有不少父母因赡养问题将子女告上法庭。那么老人离婚财产关于赡养由谁承担的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就由我们针对此问题介绍相关的法律条文。 1、《老年人权益保护法》 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


·名牌包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名牌包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名牌包算夫妻共同财产,那也必须是婚后所取得的。《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 工资、奖金;(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财产制,是规定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包括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


·拒绝社会抚养费后果
      拒绝社会抚养费后果 根据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九条 当事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征收决定不停止执行;但是,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


·该如何与服刑人员办理离婚
      公民要是因为构成犯罪被关在监狱里面服刑的话,对于其配偶来说,不仅面子上会觉得难堪,长期独守空房也是很影响夫妻之间的感情的。因而很多服刑人员的配偶就会选择离婚,那这种情况下该如何与服刑人员办理离婚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该如何与服刑人员办理离婚 通常情况下,与限制人身自由的服刑人员办理离婚,需采用起诉方式。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住所地与经常...


·离婚之后女方可以不出抚养费吗
      要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约定由男方直接抚养孩子的话,那女方就应该支付相应的抚养费,以此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但在离婚之后,可能出现一些特殊情况,那此时女方可以不出抚养费吗?这是很多人都搞不清楚的,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离婚之后女方可以不出抚养费吗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


·婚前财产在婚后取得收益,属于共同财产吗
      这是对婚前财产婚后收益的分割问题。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而转变为共同财产,但收益有可能。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结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孳息包括自然孳息和法定孳息(这里涉及比较复杂的法律术语,为什么法律不直接解释清楚呢,大概就是为了让大家来交律师费吧,好吧,其实是为了给未来的变化保留解释空间),就是原物产生的额外收益,一般不需要刻意经营即可获得。法律并没有对孳息的概念进行明确定义...


·一、离婚孩子抚养权变更的条件是什么?
      一、离婚孩子抚养权变更的条件是什么 在离婚案件当事人低龄化的趋势下,夫妻双方离婚时子女年龄普遍都比较小。近年来,抚养纠纷案件逐年增多,其中以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的上升幅度最大。 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后由于工作或生活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而提起变更子女抚养权诉讼的案件。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原抚养方因经济困难、失业或患病,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据统计,在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存续时间在8年以下,离婚时子女年龄在6...


·女人结扎争取抚养权结果会怎样?
      抚养权对于母亲来说,是任何东西都可以放弃的。十月怀胎的艰辛,是母爱的升华。为了孩子,作为母亲,甚至会通过女人结扎争取抚养权。那么,通过女人结扎争取抚养权结果会怎样呢?接下来,由的我们来给您做相关介绍。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特别是女当事人最关心的可能就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了,如何把孩子留在身边成了很多女当事人最想问的问题,下面我们就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在女人结扎争取抚养权中胜率更大。 一、未满两周岁的孩子。 我国《婚姻法》规定,孩子未满两周岁一...


·赠予小三的钱,夫妻另一方能追回吗
      虽然按照赠与合同的规定,一方做出的赠与没有法定撤销事由是无法追回来的。但是,在没有另外约定财产分配协议中的夫妻财产就不受这个限制。丈夫出轨赠与小三的钱财,可以通过夫妻共同财产单方赠与权利受限来追回。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夫妻共同财产为共同共有。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部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以,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做的处分夫妻财产的行为在没有取得...


·起诉增加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
      一、起诉增加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 对于增加抚养费,离婚的双方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根据法律的规定要求增加抚养费 ,具体的规定如下: 父母离婚后,子女被判给其中一方抚养,另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有下列情形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子女因患病、上学、实际需要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要求增加的。 二、发生抚养费纠纷怎么解决 《民法典》(2021年1月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