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赔偿的标准中包含间接损失、可得利损失吗?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一、国家赔偿的标准中包含间接损失、可得利损失吗
  
  不包括间接损失、可得利损失,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确定新的日赔偿标准为315.94元。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  
  
  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二、计算标准: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3.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七)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八)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综合上面所说的,国家的赔偿对于那些因错判的受害者来说是特别重要的,而且在查明真相以后,必须要返还给受害人财产或恢复现状,所以,作为我们国家的执法人员一定要遵守法律,千万不要做出一些违法的事情。
  
  


·起诉离婚一方不出庭应该怎么办
      因为一方不同意离婚,此时自然不能采取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但却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不过此时对方也有可能不出庭,那这样案件是不是就一直拖着而无法作出判决呢?毕竟一方当事人都不在。关于遇到起诉离婚一方不出庭的情况该怎么处理,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一方不出庭怎么办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


·起诉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提及离婚这两个字,除了您想到的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走不下去了,再就是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夫妻双方的财产即婚后就属于婚后的财产,一般情况下,离婚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就是平分,但是根据不同的情况会有不同的规定,那么起诉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下面的我们为您整理编辑。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


·兄弟姐妹抚养义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吗?
      兄弟姐妹抚养义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吗? 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同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六条规定:“由兄、姐抚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抚养的义务。” 1、什么是扶养义务? 狭义扶养义务...


·他人侵犯婚姻自主权能否起诉请求赔偿
      他人侵犯婚姻自主权能否起诉请求赔偿 一、他人侵犯婚姻自主权能否起诉请求赔偿 公民的婚姻自主权受到侵害时,可以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在此可以确定为“婚姻自主权纠纷”。对于公民的婚姻自主权受到侵害后形成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提起婚姻无效之诉或者婚姻撤销之诉,此时应当适用“婚姻无效纠纷”或者“撤销婚姻纠纷”案由。在适用婚姻自主权纠纷案由时,要注意区分其与婚姻无效纠纷以及撤销婚姻纠纷的不同。公民的婚姻自主权受到侵害时,可以提起诉讼...


·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申请书该如何书写呢?
      撤销权是每位申请诉讼当事人所拥有的权力,就算是在离婚财产分割纠纷方面的诉讼也是如此。根据我国诉讼法的规定,想要行使撤销权就必须先向法院提交撤销的申请书,那么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申请书该如何书写呢?下面就由的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以供您了解。 一、离婚后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离婚财产举证是怎样的
      夫妻在离婚过程中要是产生了争议的话,那么就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而此时需要就其中的财产、子女等问题进行举证,那么这其中关于离婚财产举证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财产举证是怎样的 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多数情况下,婚前归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与婚后的共同财产是混在一起的,因而在分割财产前,首先需要划清这两种财产的界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司法解释,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可视为夫...


·未婚生子抚养费怎么给
      在未婚生子的情况下,虽然属于非婚生子女,但此时也是享有婚生子女的待遇。因此,最为他的父母,也是要积极履行抚养义务的。那么这种情况下,未婚生子抚养费怎么给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未婚生子抚养费怎么给 “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双方负担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


·分居两年离婚需要提供什么证明?
      法院在审理诉讼离婚的案件时,判决离婚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夫妻感情破裂,绝无和好的可能。法律对于夫妻感情破裂一个重要的认识就是分居两年。那么分居两年离婚需要提供什么证明呢?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一、分居两年离婚需要提供什么证明 在诉讼中,决不允许无中生有,因此在提到夫妻分居两年时应当有相应的证据来证明。根据规定,在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


·一、再婚夫妻的财产怎么分?
      一、再婚夫妻的财产怎么分?再婚离婚时,婚前财产,有证据能证明属婚前财产的,属于个人的财产。按照谁的财产归谁执行。不能证明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的,一般要按照婚后财产分割。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


·家属没钱赔直接拘留批捕了是否可以?
      一、家属没钱赔直接拘留批捕了是否可以?家属没钱赔直接拘留批捕了是不可以的,家属没钱赔与直接拘留批捕是没有直接关系的,符合批捕条件就可以批捕,这是合法的。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2、可能判处徒...


·结婚证上没有照片能离婚吗
      结婚证上没照片也可以办离婚,可以按结婚证遗失办理。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