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结婚女方需要准备什么证件?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一、结婚女方需要准备什么证件?
  
  一般婚姻登记要带户口本和身份证,还有合照,钱是也在100元以下的手续费。新规范中一些变化涉及当事人的信息材料,具体包括,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申明书》《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等文书时不仅要求签字,同时增加了指纹认证;婚姻登记受理过程中,增加了当事人现场复述声明书内容,婚姻登记员作为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的程序等。
  
  二、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
  
  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三、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收费标准:我国各省市地区陆续停止收取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婚姻登记将进入免费时代。
  
  婚前检查大约100元左右,很多地区也免费做的,因为比较提倡婚检,这样有利于优生优育嘛,虽然结婚登记是没必要出事婚检证明,但个人觉得在登记前进行婚检是对双方都比较负责任的做法,还是有必要的。
  
  如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3、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直系血亲,是指当事人之间有垂直的血缘关系,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由自己向上推算,当事人双方源于相同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如兄妹之间、表(堂)兄妹之间、叔叔与侄女之间。)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目前,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有重度、极重度智力低下,当事人不具有婚姻意识能力的和重型精神病,病情发作期有攻击危害行为的两种情形。
  
  综上所述,结婚女方需要带好自己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等证件,因为需要核实双方结婚的身份。到了结婚登记处后双方需要在自愿的情况下签署一份婚姻登记声明书,最后再将材料交由婚姻登记处审核,审核合格后为双方颁发结婚证书。
  
  


·起诉变更抚养费需要什么证据材料
      父母离婚后,子女可以从间接抚养方拿到子女抚养费,如果子女抚养费不够了,子女抚养费可以变更吗?要是因为变更抚养费数额而向法院提起了诉讼,那么起诉变更抚养费需要什么证据材料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一、子女抚养费可以变更吗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子女抚养费可以依法变更(增加),按照司...


·对于现在重婚罪怎么办?
      一、对于现在重婚罪怎么办? 只要犯了犯罪罪就会被判刑,从而承担相应的刑法责任。 根据《刑法》第258规定: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罪司法解释: 1.从重婚者的主观特征来看,其重婚行为是直接故意。这种直接故意表现为:明知自己已有的婚姻关系未解除而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2.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国的一夫一妻制度,而受害人的"合法婚姻关系"仅是重婚罪侵犯的对象。第一种观点直接混淆了犯罪客体与犯罪对...


·起诉离婚要分居多久可以起诉离婚?
      夫妻在起诉离婚的时候,如果达到了分居离婚条件的话,则法官在调解无效的时候往往就会判决夫妻离婚。但我国就分居离婚的条件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其中就要求夫妻双方必须要分居达到了一定时间才行,那么到底起诉离婚要分居多久可以起诉离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分居离婚需要的证据 能够证据分居离婚的证据: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


·离婚少分财产的情形包括什么
      离婚少分财产的情形包括什么1、双方约定。婚前协议或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不分或少分。2、《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3、一方重大过错。比如婚内出轨、遗弃孩子等等对离婚有重大过错的一方,这种情况不分...


·国家公诉时效如何计算
      国家公诉时效如何计算一、什么是公诉 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法院通过审判确定犯罪事实、惩罚犯罪人的诉讼活动。 二、何为公诉的时效 诉讼时效的开始,也称诉讼时效的起算,是指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时间既然是一个法律事实,确定其起始时间就特别重要。整个诉讼时效制度的基础是有权利而不行使这一事实。民事权利主体明明享有权利但长期不行使,这就需要从法律上加以限制。因此,诉讼时效起算的基础应是民事权利主体...


·一、残疾补助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残疾补助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通常情况下,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残疾赔偿金属于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故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津贴、营业收入、知识产权等,归夫妻共同所有。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主要是对受害人未来生活损失的一种填补,也是其维持未来生活的一种保障,具有人身的专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


·婚内将财产给他人是否侵权?
      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之间的感情出现问题,一方会出现转移财产的行为。如果其中一方将财产赠与兄弟姐妹或者父母,这种情况下,婚内将财产给他人是否侵权?接下来我们收集了相关的内容,为您具体介绍这一问题,欢迎阅读! 一、婚内将财产给他人是否侵权? 在离婚诉讼中经常会看到原本恩爱的夫妻变成过路冤家后,相互争夺财产的案例。有的人为了在离婚中不让配偶分割到财产,将房产、汽车、公司股权等大额财产“赠与”给自己一方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等,以达到转移夫妻共...


·我国规定的结婚具备条件包括哪些
      婚姻对于每个人而言都是大事,而在按照规定申请办理结婚手续之前,自己也要慎重考虑莫拿婚姻当儿戏。而实际提出结婚申请的时候,工作人员会对双方的条件作出审查,要是不具备结婚条件,自然就不能成为夫妻。那究竟我国规定的结婚具备条件包括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结婚的必备条件的什么 男女双方通过自由恋爱,想结为法律上的夫妻,必须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那么,结婚的条件是什么?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结婚的积极条件包括以下三点: (...


·子女满18岁离婚要算抚养费么?
      在夫妻双方进行办理离婚的时候,对于拥有孩子的家庭,我们在进行处理孩子的抚养的问题的时候,但是比较麻烦的,不仅仅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而且经常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费的问题,在进行支付抚养费的时候,对于未成年来说,毫无疑问,一般都是需要支付的,可是如果是子女满18岁离婚要算抚养费么?接下来,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一、子女抚养费包括哪些《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


·返还彩礼诉讼告谁比较好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现如今在生活工作中遇到纠纷的,多数人还是会选择通过诉讼方式进行处理,对彩礼纠纷来讲也是如此。但此时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就要明确起诉的对象,也就是返还彩礼诉讼告谁。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返还彩礼诉讼告谁比较好 由于实践中,给付彩礼并不单纯是男女双方之间的事情,更多的涉及到两个家庭的往来。因此诉讼中的主体资格应当分为两种情况: (1)男女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后,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并在离...


·最新抚养权规定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选择离婚时,代表着婚姻关系的终结,但与孩子的亲情血肉关系是永远不会终结的,因此,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需要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进行协商或诉诸法院判决,抚养权的相关问题包括孩子和谁一起生活、由谁支付抚养费、支付多少、支付多久、如何支付等,那么,最新抚养权规定是怎样的呢? 一、确定抚养费的标准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