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签署农村土地租赁协议注意事项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签署农村土地租赁协议注意事项
  
  按照《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权可以转让的,我们可以通过租赁土地进行扩大农作物的生产种植。这时需要双方签署相关的农村土地租赁协议,那么签署农村土地租赁协议有哪些注意事项?下面我们结合一篇范本来做个简单了解。
  
  农村土地租赁协议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各人所有的农用耕地租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_________乡____________村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____________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及农业种植和养殖。
  
  2、承租形式:个人承租经营。
  
  三、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
  
  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
  
  该地上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无偿使用并加以维护;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按使用的实际状况与所承租的土地一并归还甲方。
  
  五、 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租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_____元,承租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租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租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自来水,并给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可在承租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租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租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租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租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租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租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租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租合同。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20% 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出租方:(签字)_____________
  
  承租方:(签字)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此可见,租赁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形式,生效后受到法律保护。我们在签署农村土地租赁协议时要注意一些问题,在协议中将承包土地情况、承包期限、租金支付方式、出租人的义务等都要写清楚。协议经双方生效后具备法律效力,在以后解决纠纷中起到证据的作用,我们也要妥善保管好。


·广东征地补偿保护标准是怎样的?
      广东征地补偿保护标准是怎样的? 耕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当政府搞基础设施建设,征用到农民承包的耕地时,要支付一笔补偿款才行。按照政策规定,征地补偿标准要每两到三年调整一次,以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那么广东征地补偿保护标准是怎样的?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广东征地补偿保护标准是怎样的?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


·2023征地果树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征地果树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果树的种植也能够看成是农业发展当中的一部分,成规模的果树种植可以为公民个人带来较为理想的收益,而且我国有很多农户最主要的经济来源就是依靠果树种植的。可是有些时候政府的规划设计不得不征收农户的果园,所以,征地果树补偿标准肯定就是果树种植群体非常关注的一个话题。 2020征地果树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苹果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5-9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90-210元...


·没有土地使用证能贷款吗?
      没有土地使用证能贷款吗? 一、没有土地使用证能贷款吗 有没有土地证不是能不能贷款的决定因素。 如果你的房子是比较新的,是大产权的,那么就是大土地证暂未分割到小户的情况,这样的房子是可以贷款的。 如果你的房子是房改售房,而你手里又没有小土地证,这样的房子是不能贷款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


·石狮市征地补偿规定的项目有哪些?
      石狮市征地补偿规定的项目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 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二、征地补偿标...


·甘肃苗圃征地补偿的规定是什么
      甘肃苗圃征地补偿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需要越来越多的土地来进行经济建设和基础设施的建设,当原有建设土地不足时,就会向单位或个人进行征地。在我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在被征收土地之后是可以获得相应赔偿的。今天,我们就来看一看甘肃苗圃征地补偿是如何规定的。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中土地补偿、补助费标准、计算方法,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以适应国家经济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甘肃省实施...


·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公开
      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化话题已经有很长时间,随着政府信息的公开化,人们的政治生活变得更加便利,能够快速的得知政府最新的政策,能够让我们第一时间对政策进行理解实施,让政策能够真正的被人们所体会到。近期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公开的话题也被很多人锁畅聊。那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公开呢? 土地出让合同可以公开查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属于民事审判,...


·在我国现在买房有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现在我国有少数的省市对商品房的产权证明实行了土地使用证跟房产证两证合一的这种政策,所以当地的市民们只需要办理一个证件,等于房子包括土地的产权证明就有了确切的法律保障了。所以也导致其他省市的有些市民们就特别的疑惑,在我国现在买房有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一、在我国现在买房有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正常情况下必须要有两证,土地证没用那是不行的,如果是一手商品房 ,办不下来土地证极大可能是开发商和当地国土资源局或者某部门有纠纷,还有就是资质不齐全...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既遂的刑事责任可以追究吗?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既遂的刑事责任可以追究吗? 一、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既遂的刑事责任可以追究吗?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可以追究的;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构成犯罪的,按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追究刑事责任,要依据当事人在犯罪行为中的作用和犯罪情节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六条 【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


·征地拆迁中的欺诈行为如何处置有哪些内容
      征地拆迁中的欺诈行为如何处置有哪些内容 征地拆迁中的欺诈行为处置 拆迁许可证是进行城市房屋拆迁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申请人的行政许可。 由于申请拆迁许可证需要符合《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所规定的条件,因此在实践中,有些申请人为了早日拿到拆迁许可证,采用欺骗手段,也就是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段,欺骗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以求通过审查获得拆 迁许可证。如准备实施房屋拆迁的单位用假造的批准文件 或者不实的拆...


·土地使用权是多少年以及能否续期?
      土地使用权是多少年以及能否续期?我国发展迅速,近年来土地资源紧张并且土地价格也在不断增长。虽然人们买来了土地,但是对土地也有一定的使用期限的。一旦使用期限一过,就不能在对其进行任何活动了。对此我国有着明确的规定,那么究竟土地使用权是多少年以及能否续期呢? 2017年土地使用权的规定 (一)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 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


·征地补偿不按新标准该怎么办?
      征地补偿不按新标准该怎么办? 一、征地补偿不按新标准该怎么办? 如果政府确实给了村民合适的赔偿,村民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起复议,也不愿意交出土地,政府是可以去法院申请司法强征的,如果政府给出的赔偿不合理的话,是可以拒绝交出土地的。 1、合法的土地征收的补偿安置标准,不可能全国统一标准的,因此国家不可能规定具体的标准,这要由当地市县政府制定,如果农民不服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 2、如果是合法的征地,当地市县政府应该依法发布《土地征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