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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劳动仲裁向哪个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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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服劳动仲裁向哪个法院起诉1、如果是劳动者想向法院起诉,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2、如果是用人单位向法院起诉,分为两种情况,若争议涉及的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的事项,该裁决是终局裁决,一般是不能向法院起诉的,只能有条件地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若争议涉及的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以外的事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二、劳动仲裁裁决后单位不执行怎么办劳动仲裁结案后不执行,也就意味着仲裁裁决已生效。用人单位的做法既违法也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不能够接受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劳动仲裁裁决书下达后,被申请人既没有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向法院起诉,又没有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执行,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劳动者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做出了仲裁裁决之后,当事人有表示不服的权利,而救济途径就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中级人民法院撤销裁决。若是既不履行裁决,同时也不提起诉讼的话,那么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然,我们也发现,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方面,法律对用人单位是做出了一定的限制。若是属于一裁终局的案件,则不允许单位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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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淮安工伤待遇平均工资是多少?淮安工伤待遇平均工资是600元,工伤保险待遇当中有一项赔偿是牵扯到月平均工资的,因为工伤的原因所以在治疗期间的原来的工资待遇是不能够停发的,但是绝大多数的工作岗位每个月的工资不会是一成不变的,工资只能按照平均工资来计算。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标准按照原工资标准计算。(一)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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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复发三方面待遇是什么?
      工伤复发三方面待遇是什么? 工伤复发三方面待遇主要如下: 1.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复发职工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工伤复发,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开销 (1)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费 职工工伤复发住院治疗的享受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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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哺乳期可否顺延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顺延是指劳动合同到期后,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到期时,一些特定的情形必须顺延劳动合同,像合同到期医疗期未满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和第45条的规定,若是女职工尚在哺乳期内,但是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了,这种情况下出于对女职工的保护,需要顺延该女职工的劳动合同期限,一直到哺乳期消失时终止。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


·什么样的经营范围才可以开工程款
      除了建筑类行业(包括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可以开具工程款以外,其他行业不能开具工程款发票(包括专票、普票)。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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