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怎么写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怎么写
  
  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怎么写
  
  (一)首部。包括:
  
  1)、文书名称。即《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2)、文书编号。其形式为:(地区简称) 食药监 执法类别 罪移 〔年份〕 顺序号。
  
  (二)正文。包括受移送部门和移送的法定依据。
  
  1)、受移送部门名称。应填写公安机关名称的全称。
  
  2)、移送法定依据。在正文中引用的法律条文有:
  
  1、是关于涉嫌犯罪案件移送规定,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
  
  2、是关于公安机关对移送案件进行审查的时限以及是否立案的规定,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八条;
  
  3、是关于行政执法机关对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涉嫌犯罪案件作出的具体规定,主要是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十二条。
  
  (三)尾部。包括制作文书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公章)、制作文书时间以及附件。
  
  二、涉嫌刑事犯罪其中的非法所得如何处理
  
  1、追缴
  
  对于犯罪分子的违法犯罪所得尚存的情况,侦查机关和公诉机关在案件侦查、审查起诉过程中,就应当随时予以追缴,这既是为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因为原物也是证据,也是为保障审判结果的顺利实现,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也应当追缴。
  
  2、责令退赔
  
  在犯罪分子违法所得原物及款项无法追缴的情况下,公安司法机关应责令犯罪分子退赔。无法追缴指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原物灭失或丧失原有价值。对于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物,原物灭失的情况下,本着犯罪分子不应从犯罪中获利的原则,应责令其按原物的价值赔偿相应的钱款。
  
  第二,原物尚存,但具有不可追及性的,即原物因第三人的善意取得而不具有追及性。善意取得,是指动产占有人无权处分其占有的财产,其将该财产转让给第三人后,若受让人受让该财产时出于善意,则即时取得对该财产的所有权。
  
  第三,犯罪分子违法所得是钱款的,无可追缴的钱款。有一种看法认为,既然没有可追缴的钱款,责令退赔也是空谈,没有意义。
  
  3、返还被害人或没收、上缴国库
  
  对于追缴、责令退赔的财物,有两种处理方法:其中属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且可以返还被害人的情况下,应当返还被害人;在无被害人或虽有被害人但无法返还被害人,或者是违禁品或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的情况下,则予以没收后上缴国库。
  
  相关的案件应由我国的公安、行政、检察、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确保案件不会存在误判的情况。如当事人对这类案件存在异议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异议,确保自身的合法情况进行办理,判处哲理违法人员。
  
  


·刑事诉讼法执行死刑的场所在哪里
      虽然《刑法》中对一些重罪规定了死刑处罚,但在实际执行死刑的时候,却是按照《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来操作的,其中就对执行死刑的场所、期限等作出了要求。那到底刑事诉讼法执行死刑的场所在哪里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刑事诉讼法执行死刑的场所在哪里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裁定,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最高人民法院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裁定,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


·刑法中告诉才处理的有哪些
      刑法中告诉才处理的有哪些1.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但犯此罪的案件如果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就不适用告诉才处理。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如用暴力强迫他人嫁娶离婚。犯此罪致人死亡的不适用告诉才处理。3.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此罪致人重伤、死亡的不适用告诉才处理。4.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二、“告诉才处理”跟刑事自诉案件是否是...


·替别人顶罪酒驾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替别人顶罪酒驾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替别人顶替酒驾的处罚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酒驾并不构成犯罪。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


·信用卡诈骗十万以上的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涉嫌信用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有的时候涉案金额也是比较惊人的。由于信用卡这种新颖的消费方式,现在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群所接受,所以信用卡诈骗也成了诈骗分子的一个新的诈骗平台,严厉打击这种信用卡诈骗,才能够保证信用卡的正常管理制度,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信用卡诈骗十万以上的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一、信用卡诈骗十万以上的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


·妨害作证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在法院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证人证言是应用的最普遍的证据,必须要保证证人的陈述客观真实。任何人都不得妨碍证人出庭作证,否则情节严重的话会构成妨害作证罪。和其它刑事犯罪一样,法院会从构成要件方面判断是否构成犯罪。那么妨害作证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刑法有关知识给您讲一讲。 一、妨害作证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和公民依法作证的权利。采用暴力或威胁手段妨害证人作证的,还侵害了公民的人身权...


·网络诈骗30万怎么判刑
      网络诈骗30万怎么判刑 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迅速,我们可以看到,近年网络诈骗的案件时有发生,而且有些网络诈骗的行为还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有些时候涉案金额会比较的高,那么,网络诈骗30万怎么判刑?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一起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 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


·盗窃罪量刑情节有哪些?盗窃罪的量刑幅度
      涉嫌盗窃罪,肯定会受到刑事处罚和承担刑事责任。不过,在对犯罪嫌疑人量刑的时候,不同的量刑情节,判处的刑罚是不一样的。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盗窃罪量刑情节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盗窃罪量刑情节有哪些? 1、法定情节: 第一,从重处罚情节; 第二,从轻处罚情节; 第三,减轻处罚情节; 第四,免除处罚情节。 2、酌定情节主要有以下几种: (1)犯罪动机; (2)犯罪手段; (3)犯罪的时间、地点等当时的...


·犯罪未遂具有的特征有哪些
      犯罪未遂具有的特征有哪些 一、犯罪未遂具有的特征有哪些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应该从主客观统一的意义上把握着手:主观上,行为人实行犯罪的意志已经通过客观的实行行为开始表现出来;客观上,行为人已经开始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着手的主观和客观...


·刑法中抽象危险犯可以未遂吗
      刑法中抽象危险犯可以未遂吗?刑法没有明确规定抽象危险犯是否可以未遂,危险犯有无未遂形态,在学说上存在否定说、折中说与肯定说之争。1、否定说认为危险犯只有既遂形态,而没有未遂形态存在。持否定说的学者一般认为,危险犯不可能存在未遂是因为危险状态不仅是犯罪既遂的标准,也是犯罪构成要件,只要危险状态出现,就成立犯罪既遂,而没有存在未遂等形态的余地。如有学者指出:“危险犯也是以犯罪结果(一定的危险状态)作为构成要件的。因此,在危险犯中不具备一定的...


·受贿罪积极退赃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一、受贿罪积极退赃的量刑规定是什么?受贿罪积极退赃的量刑规定是按照从宽处理的原则来进行一个处罚,因为实际上受贿罪的这样的一种行为是存在着从轻处罚的法定情形的,其中就包括积极退赃的这样一种行为,而我们国家实际上积极退赃,它的认定也是非常明确的。(一)发现暗中送的或者家属代为收受财物而退还在现实生活中,有的行为人为谋取某种利益,在对方不接受财物的情况下,采取暗中送物或将财物故意放在对方的办公室或家中即离去等方式,让对方接受财物,对方一旦发现...


·判缓刑后又发回重审会收监吗
      判缓刑后又发回重审不会收监。在发回重审期间,法院未判决前是不会的。如果重审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的,宣判时直接收监执行,如果仍判无罪、免处或缓刑的,则不会收监执行。也就是说,在审理期间是不停止缓刑的执行的,在审理出结果之后才决定是否收监。《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