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演绎作品著作权的归属所有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演绎作品著作权的归属所有《著作权法》第十二条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谈到演绎作品的归属问题,首先要论及演绎作品的概念。演绎作品是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既包括在演绎作品中必须表明原作的名称和作者姓名,也包括在演绎时必须征得原著作权人的同意。第三人要使用演绎作品不但要征求演绎作品作者同意,还要征得原作品的作者同意。由此,可以看出演绎作品改变了原有表达而形成了新的表达。需要注意的是,演绎作品与汇编作品存在区别:汇编作品没有改变表达,而演绎作品改变了原作品的表达。二、特殊规定1、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著作权归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2、两人共同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合作创作人共同享有;3、合作创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单独享有著作权;4、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5、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人享有;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造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可单独行使著作权;7、职务作品,除应归法人或者其他人享有的除外,其著作权归职务作品的作者享有;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应归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的著作权是指:“1、主要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8、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9、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转移,其著作权仍归作者享有;10、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发表权、使用权、获取报酬权在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至继承人享有;11、著作权属于法人和其他组织,法人和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其著作权中的发表权、使用权、获取报酬权在法定的保护期依法转移至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其承受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国家享有。相关的当事人应积极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发现有人侵害自身的著作权益时,应积极的 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办理。要求相关的当事人立即停止相关的侵害行为,对这类著作侵害人的合法损失进行相关的赔偿。
  
  
  


·著作权保护的权利有哪些
      著作权保护的权利有哪些 一、著作权保护的权利有哪些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5、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6、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


·获取专利权的条件是什么
      获取专利权的条件是什么自身首先要具备三个条件:1、新颖性---申报前未见有相同相似的技术方案(包括出版发表、公开使用、社会公知和已有申请);2、创造性---与在前已有技术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3、实用性---能够制造或使用,并能产生积极效果。之后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接受审查确认。只要在前未曾有过,申请后基本上都可能被确认授权而得到法律的保护。二、专利权取得的程序是怎样的(1)专利的申请。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注册的商标到期了怎么续展?
      注册的商标到期了怎么续展? 一、注册的商标到期了怎么续展? 商标到期之后,可以委托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活着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续展业务。 对于注册商标的期限以及到期后的续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40条有如下规定: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


·商标侵权处罚措施有几种
      商标侵权处罚措施有几种侵犯商标权的处罚措施一:责令停止侵权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侵犯商标权的处罚措施二:处以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侵犯商标权的处罚措施三: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进行处理的工商行...


·商标无效产品能否销售?
      商标无效产品能否销售?商标无效产品不能销售了,因为商标无效之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对产品和商标的使用都可以依法进行,但商标无效以后的产品可能就不能正常的销售了,因为有些产品要求必须要有注册商标才可以正常销售。商标宣告无效就是对一件注册商标宣告权利失效,相当于被判了死刑,这对于商标权利人来说是杀伤力十分巨大的。面对商标被无效的危险,必须积极应对、尽全力挽回!从商标注册之初就熟悉相关法律要求,通过合法正规手段获得商标权,从而避免商标被无效。1...


·发明专利权客体的规定是什么?
      发明专利权客体的规定是什么?发明专利权客体的规定是专利法当中所规定的保护的对象,通常情况下,在专利法当中,第2条做出规定是三种,一种是发明,还有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的话指的就是对于产品所进行的一些提出新的技术改造的方案。专利权的客体,也称为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根据我国专利法第2条的规定,专利法的客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必须是一种技术...


·复制国外作品有著作权吗?
      复制国外作品有著作权吗?复制国外作品没有著作权,复制他人的作品是属于盗窃行为,将会侵犯到他人的著作权。复制外国影片出售,如果没有得到授权许可,那么肯定是侵犯著作权的。我国《刑法》第217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抢注商标侵权判定考虑但不限定的因素有哪些
      抢注商标侵权判定考虑但不限定的因素有哪些恶意是认定恶意抢注和适用上述法律规定的共同要件,判定的主要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1)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贸易、合作、地缘(地域)或者其它关系明知或者应知被申请人的商标。(2)被申请人因申请享有在先权利的商号、作品、外观设计、姓名、肖像等具有知名度或者其它因素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在先权利的存在。(3)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构成恶意抢注其商标行为的,需要考虑申请人商标的独创性。(4)被申请人...


·职务作品的概念和著作权归属具体的内容有哪些?
      职务作品的概念和著作权归属具体的内容有哪些?职务作品的概念具体是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其特征是:创作的作品应当属于作者的职责范围;对作品的使用应当属于作者所在单位的正常工作或业务范围之内。在我国,除法律特殊规定以外,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属于事实作者,即自然人作者。此为“一般职务作品”。这里“工作任务”一般是公民在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职责。这里“物质技术条件”,是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为公民完成创作专门提供的资金、...


·国家专利申请费用缴纳方式有哪几种?
      国家专利申请费用缴纳方式有哪几种? 一、专利费用的缴纳方式包括哪几种? 1、缴费人可以直接向专利局或专利局各代办处缴纳专利费用,查询专利局代办处信息可登陆//www.sipo.gov.cn/zldbc。 2、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可以通过登录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www.cponline.gov.cn)使用网上缴费系统缴纳专利费用。其中个人用户可使用银行卡支付方式,专利代理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用户可以使用对公账户支付方式。 3、缴费人也可...


·商标许可备案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我国的商标许可合同备案机制已经越来越完善,有亲自办理过商标许可合同备案这件事情的小伙伴们都知道,商标许可合同备案是比较耗费时间的,而且提前对于其中一些重要的事情就应该了解一下,这样能够避免在操作过程当中因为不符合规定而不予备案的。下面我们给您介绍一下商标许可备案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商标许可备案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1、许可人必须是注册商标所有人或者是经注册商标所有人授权的许可人,被许可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2、商标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