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收集劳动仲裁的证据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怎么收集劳动仲裁的证据 一、怎么收集劳动仲裁的证据
  1、“谁主张,谁举证”
  书证的提供,原则上由主张相关事实的当事人负责。
  2、举证倒置
  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3、申请调查取证
  案件第三方持有的书证,可通过律师进行调查取证;若持有书证的案外第三人不愿将书证提交仲裁或法院的,又或当事人、代理人收集该文书确有困难的,则可由当事人向仲裁或法院提出书面调查取证的申请,要求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进行收集。
   二、劳动仲裁收集证据需要注意什么
  1、如证据中涉及视听资料的证据种类,如录音证据的,除需提交录音光盘外,还需提交录音的书面文字材料,文字材料中须按录音情况进行如实记载,注明录音资料中的当事人情况、录制时间等基本要素。
  2、如证据中含证人证言的材料,且已通知证人到庭参加庭审的,还需
  向仲裁庭提交证人出庭作证的书面申请,申请中应写明出庭证人的基本情况,拟出庭作证的目的,此外还需附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提交仲裁庭的证据均为复印件,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无误,如系部分摘录的复印件需明确说明,开庭时必须准备好原件备查。
  4、涉及电子类证据,必要时可提交由相关的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法律文书或当庭进行操作演示。
   三、怎么判断劳动仲裁证据的效力
  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整个仲裁或者诉讼活动都是围绕证据的搜集和运用进行。证据效力则是判断某种证据在证明中所起的和可能起到的作用,是否是一种可靠的证据,是否具有能够证明对象真实、合法的证明力,是否可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即证据的效力与证据的三个最基本的特征息息相关,即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某项证据只有同时具备了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才具有证据能力。客观真实性是指作为民事证据的事实材料必须是客观存在的。
  1、国家机关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依职权制作的公文文书优于其他书证;
  2、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档案材料以及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3、原件、原物优于复制件、复制品;
  4、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优于其他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
  5、法庭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优于其他部门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
  6、原始证据优于传来证据;
  7、其他证人证言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
  8、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优于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9、数个种类不同、内容一致的证据优于一个孤立的证据。
   在我国,申请劳动仲裁是有时效限制的,您只有在法定时效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您的劳动纠纷才有可能被受理。而想要通过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就离不开 劳动仲裁的证据 提供。若当事人不清楚该如何收集这类证据的话,不妨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你。毕竟,仲裁委是不会轻信当事人的片面之词,有了足够充分的证据,获得有利判决的可能性才会大一些。


·主动离职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主动离职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支付员工双倍工资。因为单位违法在先,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支付加班工资等。首先是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补偿,一般计算11个月的工资;其次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另外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


·库里童工合同期满后该怎么续签?
      库里童工合同期满后该怎么续签? 一、劳动合同续签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其他的法定、约定终止条件出现,任何一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向对方发出《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及时与对方进行协商,依法续订劳动合同; 2、续订劳动合同,如原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已有较大改变,双方应重新协商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如原劳动合同的条款变动不大,双方可以签订《延续劳动合同协议书》,并明确劳动合同延续的期限及其他需重新确定的合同条款; 3、续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扣工资标准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纠纷也逐渐变多,所以劳动合同法无疑是保护劳动双方的权利的重要依据。但是很多劳动者并不是很了解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导致出现了很多乱扣工资的现象,那么我们接下来就来了解一下劳动合同法扣工资标准。 一、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


·不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有哪些?
      不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有哪些?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二、疑似职业病病...


·公司拒绝恢复劳动关系执行怎么办?
      作为一名朝九晚五,勤奋工作的上班族,与公司维持良好的劳动关系是相当重要的,这关系着我们发展前景和薪资水平。那么当我们遇到公司以莫须有的罪名而被辞退的情况时,我们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何依法使公司恢复劳动关系执行呢?下边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什么是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2、如何恢复劳动关系在填写过劳动争议申诉书后,仲裁的裁决书或者法院判决书判决应当恢复劳动关系...


·北京工伤伤残鉴定部门是哪里?
      北京工伤伤残鉴定部门是哪里? 劳动鉴定机构的组织形式一般为“劳动鉴定委员会”,在有的中小型企业称为“劳动鉴定小组”。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一般由劳动、卫生、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的主管领导组成。少数地方还吸收物价、民政等部门的同志和大医院院长参加。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大都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主管领导担任或由市、县的政府负责人担任。法定机构对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后,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法规规定,在评定伤残等级时通过医学检查对劳动功能...


·两个孩子离婚怎么判女方无工作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吗?
      两个孩子离婚怎么判女方无工作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吗?女方无工作时两个孩子离婚通常是男方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的抚养问题首先会由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不了,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的原则进行判决,如果孩子已经有辨别能力,还会询问孩子的意见,一般情况下,收入、品行是法院考虑的因素。二、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因素:(一)子女利益最大原则是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决定性因素关于子女抚养的问题,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是“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


·工伤鉴定10级后不辞职赔偿款是多少
      如果说您在生活当中,工作的状态下遭受了意外工伤的话,在这种情况下千万不要离职,因为自己需要去医院治疗或者说做工伤认定,耽误时间都是可以享受到停职留薪的待遇的,即使工伤鉴定完毕以后也不要着急辞职,因为还涉及到工伤赔偿的事情。下面我们就要为您介绍一下工伤鉴定10级后不辞职赔偿款是多少? 一、工伤鉴定10级后不辞职赔偿款是多少?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


·社保局工伤认定要多久,社保局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相信您对于社保局是比较陌生的吧,更不知道社保局工伤认定要多久。每个单位的职员在从事与工作有关的职务时受伤,若想用人单位替自己支付医药费、福利费等,是需要进行工伤鉴定的,鉴定为工伤的,用人单位用当支付相应的补偿额。社保局工伤认定要多久? 一、社保局工伤认定时间要多久?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劳务关系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承担与雇佣关系有什么区别
      ?劳务关系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承担与雇佣关系有什么区别1、概念不同。雇佣关系是指受雇用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接受雇用人的指挥与安排,为其提供特定或不特定的劳务,雇用人接受受雇人提供的劳务并依约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务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2、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人身支配与服从管理关系不同。雇用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双方之间具有支配与服从的关系,雇用人必须为受雇...


·一、不签订劳动合同超过3年怎么赔偿?
      一、不签订劳动合同超过3年怎么赔偿? 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工作超过3年应当每月支付双倍工资给劳动者,即支付三年的双倍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