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祖孙间有抚养义务吗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祖孙间有抚养义务吗 一、祖孙间有抚养义务吗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二、父母抚养子女的时间
  父母抚养子女到什么时候为止?我国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种义务到子女独立生活为止。这就是说,父母对子女的是有期限的,不是永远的。子女在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阶段,父母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子女在已满18周岁的成年阶段,父母的抚养义务则是有条件的,相对的。就是只有对虽已成年但尚未参加工作,没有经济收入,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父母才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里说的独立生活,是指参加工作有了经济收入,具有独立的生活来源,并非是以结婚成家为标志。
  我国《民法典》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对于教育法定义务,也可以视为完成或基本完成。已经成年,而且已经参加工作,有了经济收入,虽未结婚,但在经济上能够自立,父母已经尽了抚养责任,除非丧失了劳动力,否则父母已没有抚养的法律义务了。
  严格来讲,祖孙间有抚养义务。但这仅仅针对比较特殊的情况,那就是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因此,不要认为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孙子女就是天经地义的。
  
  
  


·孕妇起诉离婚申请书范文是怎样的
      离婚的人群有很多种,其中也不乏一些正在怀孕的孕妇离婚的,孕妇离婚的虽说不多,但也是存在的,通过孕妇起诉离婚申请书像法院提出离婚申请,法院为接到您的申请以后,会根据实际的情况以及法律依据,做出合理的判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对于孕妇这一特殊的情形,法律究竟是怎么规定的以及申请书该怎么写,可以到本文详细了解。 一、孕妇起诉离婚申请书范文 孕妇起诉离婚申请书 原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区××...


·我国国家赔偿法效力范围是什么?
      国家赔偿法是国家制定的专门维护公民权利的一部特别法,原先是没有单独制定这一部法律的,它仅仅是《民法通则》里的第二条规定的内容。现在国家赔偿法已经对相关内容具体制定出来了,我们应当对它有所了解接下来请随来仔细了解一下我国国家赔偿法效力范围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法的时间效力是什么?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第规定,《国家赔偿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赔偿法》不溯及既往。即:国家机关和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


·离婚时孩子未满两周岁抚养权归谁
      一、离婚时孩子未满两周岁抚养权归谁父母离异,客观上会造成子女不能同时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后果,由夫妻一方照顾未成年子女,另一方承担抚养费成为大部分离异家庭的选择。对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安排,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孩子未满二周岁,根据相关规定:二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父母双方协商由父亲直接抚养的除外。因为未满二周岁的子女,对母亲生理上的需求、心理上的依赖,是...


·2018年婚后的监护人是谁
      2018年婚后的监护人是谁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就不需要监护人.如果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结婚后,第一监护人应该是丈夫.他对你有监护义务。 关于监护人的权利义务(职责),将其概括为以下几方面: 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监护人应当保护被监护人人身方面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被监护人的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监护人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可以合理利用或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当被监护...


·衡量抚养费的时候都有哪些因素
      ?衡量抚养费其实也可以当做是确定抚养费的数额,现实中,由于各个离婚家庭的实际情况不同,就导致在计算出来的抚养费数额是不一样的。那在确定抚养费数额的时候一般都受哪些因素影响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衡量抚养费的因素都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衡量子女抚养费的具体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实际需要。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原则,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需要。那么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


·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Divorce litigation)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二、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起诉离婚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


·起诉离婚需什么材料,程序是怎样的?
      近年来,我国离婚案件在民事诉讼中所占的比例有升高的趋势,但是很多欲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但是不了解到人民法院起诉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不了解法院会按照怎样的程序进行审理的当事人,故而我们为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起诉离婚需什么材料?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起诉离婚需什么材料 依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登记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在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登记离婚申请书时,同时提交下列证明: (一)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


·一、对离婚协议财产重新分割是否可行?
      一、对离婚协议财产重新分割是否可行?对离婚协议财产重新分割是不可行的。离婚协议一经生效,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反悔,夫妻双方已经登记离婚,且已通过离婚协议对夫妻共同作了相应的分割,该协议一般是基于双方协商一致达到的,如不存在欺诈、胁迫等特殊情况,一方无权要求重新分割财产。(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买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买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


·离婚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夫妻双方在决定结束婚姻关系选择离婚时,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是需要解决的重大事项之一,除了少数夫妻选择离婚后共同抚养孩子的方式以外,大多数夫妻都是让孩子随一方生活抚养,另一方负责定期支付抚养费用,那么,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呢?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


·分居满两年一定会判离婚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分居离婚必须要满足至少两年的时间才行,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分居满两年一定会判离婚?在判决离婚之前,还需要对分居情况作出认定。到底分居满两年一定会判离婚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分居满两年一定会判离婚吗 中国的法律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一是诉讼离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


·表兄妹是否可以结婚
      一、表兄妹是否可以结婚禁止结婚的血亲有两类:(一)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