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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解散后债权追偿主体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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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伙企业解散后债权追偿主体是怎么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后债权追偿主体是原合伙人,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还请求的,该责任消灭。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应按下列顺序清偿:1、合伙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3、合伙企业的债务;4、退还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则按约定或法定妁比例在原合伙人间分配。二、合伙企业的特征1、生命有限。合伙企业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宣告合伙企业的成立。新合伙人的加入,旧合伙人的退伙、死亡、自愿清算、破产清算等均可造成原合伙企业的解散以及新合伙企业的成立。2、责任无限。3、相互代理。4、财产共有。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不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任何一位合伙人不得将合伙财产移为他用。只提供劳务,不提供资本的合伙人仅有权分享一部分利润,而无权分享合伙财产。5、利益共享。合伙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取得、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如有亏损则亦由合伙人共同承担。损益分配的比例,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未经规定的可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摊,或平均分摊。以劳务抵作资本的合伙人,除另有规定者外,一般不分摊损失。对于合伙企业来讲,除了运营期间的债权人之外,如果企业要解散,那么职工也是企业的债权人,还有包括拖欠国家的税费,在依法偿还了这些债务之后,如果企业还能剩下一部分资产,这部分资产由原合伙人自行协商予以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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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企业债务危机,如何应对企业债务危机这些年来,随着大量企业的发展,企业的债务也随之曾多。这些债务很可能会成为企业的巨大威胁,甚至使之倒闭。因而,了解并及时对企业的债务危机做出应对是极为关键的,当然,一些关键的知识是很需要的。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什么是企业债务危机以及企业债务危机如何处理的相关知识。(一)企业债务危机的定义企业债务危机就是 企业出现 资不抵债,因无法偿还 银行借贷、 民间借贷、 员工工资、上游 供应商货款等债务,...


·处理债务纠纷时有什么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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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债务担保人是否要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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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后约定条款是否有效?
      合同无效后约定条款是否有效?合同无效后约定条款是没有效力的,当前对合同效力认定的标准应是《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一兜底条款的规定可以认为是对无效合同标准的高度概括,是判断一个合同是否有效的法定标准。“法不设责即豁免”。对于一份已经成立的合同,只要合同中不存在阻却合法有效的法定事由,该合同就应依法认定为有效。这样既统一了合同效力认定的标准,也充分尊重了合同当事人的意愿,同时也缩小了无效合同的范...


·个人之间的借款要怎么约定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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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高利贷被起诉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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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已注销 债权人挂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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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之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不当得利之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不当得利就是指没有法律上或合同上的根据,使他人受损而自己取得的利益。 《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基于此项法律规定,在得利人与受损人之间便产生了以利益返还为内容的债权关系,即不当得利之债。其中得利人为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受损人为债权人,享有请求得力人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 一、不当得利之债的构成要件 (一)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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