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学生医保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19是怎样的?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一、学生医保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19是怎样的?学生医保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根据侵权责任法,16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包括医疗费用,护理费用。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二、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当代社会,现在医疗方面的保险它也是非常的完备的,所以一出现一些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会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保险方面的赔付金额,所以不必太过于担心,包括一些住宿费用和误工费都是可以通过这种保险方式来报销,这就是保险的作用。
  
  
  


·遭遇开发商延期交房要如何处理
      对于购买期房的购房者而言,此时虽然期房的价格要比现房价格便宜一些,但自身需要承担的法律风险也是比较大的,其中一个风险就是开发商延期交房。那要是遭遇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情况,此时购房主要怎么处理才好?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遭遇开发商延期交房要如何处理 开发商延期交房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合同约定的入住日期到来时,开发商未能完工并通知购房者入住;一种是房屋实际并未完工,未达到入住条件,开发商为按合同日期办理入住,也通知购房者入...


·交通事故车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车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1、交通事故现场处理工作完毕后,受损车辆、物品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的,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代理人持当事人的委托书代理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应到处理机关开出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委托书》前来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小组委托鉴定工作;有涉及投保的车、物应及时通知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处理,否则出现的争议问题由当事人或代理人自行承担责任。2、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小组收到《鉴定委托书》后,向事故当事人 (或代理人)发出现场勘估通知。事故当...


·交通人伤垫付应不应该?
      交通人伤垫付应不应该?应该垫付。1、受害人一方可通过公安交管部门催要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在交通事故认定书还没有作出前,受害人可以通过公安交通管部门向机动车方垫付足够的医药费。受害人应充分利用交通事故认定书还未作出之前的这一段时间,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后,再通过公安交管部门来催要医药费相对来说会比较困难。2、受害人一方可通过公安交管部门向保险公司要求垫付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因为抢救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员需要保...


·实践中进行安置房交易的情况也不在少数,但这类房产与普通商品房
      实践中进行安置房交易的情况也不在少数,但这类房产与普通商品房之间还是存在一定差异的,虽然在交易的时候也要进行过户,但此时涉及到的费用却不太一样。那究竟安置房过户交付费用包括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安置房过户交付费用包括哪些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房过户要交哪些费用,主要内容如下:1、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


·交通违章扣分新规定是什么?
      交通违章扣分新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违章扣分新规定 1、副驾驶不扣安全带扣1分,罚款50元; 2、驾驶时使用手机扣3分,罚款100元; 3、驾驶时抽烟扣1分,罚款100元; 4、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直接扣12分并按最高的限度处罚;(此前为扣6分) 5、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牌照架扣6分、罚款200元; 6、对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记6分;(此前为3分) 7、驾驶营运客...


·四川交强险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四川交强险赔偿标准 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标准范围。 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 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 医疗费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


·员工交通事故工伤赔偿费用有哪些?
      员工交通事故工伤赔偿费用有哪些?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


·一、人伤交通事故未结案能年检吗?
      一、人伤交通事故未结案能年检吗? 交通事故未结案,肇事车辆年检不能通过,但是交警的交通事故结案标准是事故认定书下达并生效。后期赔偿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交通事故案件结案范畴。 1、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


·一、交通事故鉴定伤期标准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鉴定伤期标准是多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所以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机也是很重要的,因交通事故受伤,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损伤已经造成残疾的,可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作伤残鉴定。公安机关接到伤残鉴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鉴定出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鉴定不服的,可在接到鉴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伤残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是怎样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


·一、发生交通事故无责任是否赔偿?
      一、发生交通事故无责任是否赔偿? 一般无责一方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具体规定如下: 1、第一种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


·我们都知道醉驾是会被法律惩罚的,如果因为醉驾出了交通事故,就
      我们都知道醉驾是会被法律惩罚的,如果因为醉驾出了交通事故,就是醉驾驾驶人的责任。但是不是出了交通事故,只要有一方是醉驾,就可以把所有的责任都算在醉酒驾驶人身上呢?出了醉驾交通事故是全责吗?下面一起来看看我们的回答。 一、醉驾导致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定 醉驾就一定要负事故全责,如果没有致人伤亡,涉嫌危险驾驶罪。如果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判处全部经济损失。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