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申请工伤医疗补助需要什么材料?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申请工伤医疗补助需要什么材料?申请工伤医疗补助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1、工伤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用人单位应提供注明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原因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3、若属于工伤人员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如辞职报告等)及复印件;4、若属于45周岁以上女性工伤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提供该工伤人员是否从事管理或技术岗位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5、工伤人员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6、用人单位若提出已垫付部分工伤保险待遇的,需携带由工伤人员签收的已垫付的相关凭证;7、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用人单位申领的无需携带)。用人单位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申请人签名。注:为确保及时办理社保业务,参保人员应提供具有结算功能的个人实名制银行账户,具体情况可咨询您账户所属的银行。二、申请条件1、从业人员经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或确认为老工伤),且事故发生月已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2、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三、申请工伤医疗补助的流程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综上所述,确认是工伤的员工经过了治疗后多数都是要自己先垫付相关的医药费后再通过申请才能得到相应的补助的,但是因为申请补助是要提交很多材料并经过审查后才能确定是否有资格,在确认之后会将补助的钱发放到当事人当时提交的账户之中。
  
  
  


·核定医药商标使用范围
      核定医药商标使用范围 您肯定都很想知道怎么才能检查医药商标的使用范围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我们也是经过大量的搜索探寻,翻阅资料才找到了医药商标的知识,毕竟在中国医药行业是非常受重视的行业,下面我们马上为您介绍核定医药商标使用范围的知识。 为了正确地贯彻执行《商标法》和《药品管理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生产和销售企业的正当利益,现就药品使用注册商标的若干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核定医药商标使用范围 注册商标应当印制在药品包装容...


·法律规定医疗事故责任怎么赔偿
      法律规定医疗事故责任怎么赔偿 一、法律规定医疗事故责任怎么赔偿?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医疗事故的处理流程是什么? 1、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医患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填写申请表格,或医患双方共...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费用承担由谁承担
      一、医疗事故司法鉴定费用承担由谁承担 司法鉴定的鉴定费仍然是按照,谁提出,谁预先缴纳的原则。因此,最终的鉴定费用的承担还是与鉴定结果相关系的。 按照我国司法鉴定规则的规定,经过鉴定,属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行为、造成医疗损害结果、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按照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比例承担法律责任。 也就是说,谁提出做司法鉴定的谁应当预先缴纳鉴定费用,如果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由医疗机构承担法律则比例的鉴定费...


·医疗损害的赔偿责任谁来承担
      医疗损害的赔偿责任谁来承担 一、医疗损害的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1、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2、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机构医疗责任险有什么作用
      医疗机构医疗责任险有什么作用近年来,随着医疗技术和水平的发展以及医疗机构的制度的完善,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以及健康水平得到了保障。由于医疗事故的频繁发生,医疗机构可能需要赔偿巨额的费用。针对这种现象,医疗机构医疗责任险应运而生。我们为您介绍一下医疗责任险的重要作用。一、概念介绍医疗责任保险是指,投保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保险期内,因医疗责任发生经济赔偿或法律费用,保险公司将依照事先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地医疗责任保险是指按照权利义务对等的原...


·医疗诈骗罪的立案需要什么条件
      医疗诈骗罪的立案需要什么条件 ?一、医疗诈骗罪的立案需要什么条件 1、目前我国刑法中没有规定医疗诈骗罪这一罪名,但是现实生活中的确存在一些医疗诈骗的情形。 2、虽然不能直接以医疗诈骗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如果行为人的医疗诈骗行为有可能会触犯刑法中的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虚假广告罪,诈骗罪等刑事犯罪,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追究刑事责任是国家公权力机关的责任,对受害人来说可以依据《...


·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怎么办
      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怎么办医疗纠纷的当事人无外乎就是患者和医疗机构、医护人员,而在发生医疗纠纷后,基本上都是患者一方的利益受到了损害,那么此时患者应该怎么办呢?而在处理医疗纠纷的时候,又该注意什么?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怎么办1、医疗纠纷发生,患者及家属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2、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如病人死亡...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时限是多久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时限是多久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也就是说如果是现在申请鉴定,医学会正式受理后60日内应该拿到鉴定书。二、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怎样走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


·医疗期与工伤停工留薪期有哪些规定
      医疗期与工伤停工留薪期有哪些规定不一样,医疗期是根据职工的工作年限确定的,是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需要治疗给予的期限。工伤停工留薪期,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


·非法经营医疗器械罪数额认定的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经营医疗器械罪数额认定的标准是怎样的?非法经营医疗器械罪数额认定的标准如下:1、个人或者单位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追诉:①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②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未达到追诉标准的非法经营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


·医患纠纷的防范与处理是怎么样的
      医患纠纷的防范与处理是怎么样的 医患纠纷就是发生在医生和患者之间的纠纷,在在我们生活之中是比较常见的,纠纷时很难调解的,如果双方私下都不能调解,那么只有上法院庭解,我国的纠纷由很多种,根据国家相关的规定,那么医患纠纷的防范与处理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医患纠纷的防范措施 医院措施性防范在诸多医患纠纷的防范措施中,处理好医患关系是防范纠纷的关键。作为医患双方关系的名义主导者,应该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1)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