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海市女性退休年龄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对于退休年龄问题,上海市女性较为关心的是,上海市女性退休年龄到底是50岁还是55岁,对企业职工,女工人和女干部的界定标准是什么?对于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宣布的关于延迟退休年龄方案中,又是如何规定的?还是让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法定退休年龄的现行法律规定
  目前,在我国的《劳动法》中没有对退休年龄作出规定,退休年龄主要是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职工的正常退休年龄因其身份的不同而不同,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劳动部颁发的《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中规定:《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规定,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中的正、副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将年满60周岁退休。上述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55周岁时自愿退休。
  二、“干部、工人”身份界限打破后,法定退休年龄的认定标准
  劳动部颁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文件中第75条规定:用人单位全部实行劳动合同制后,职工在用人单位内由转制前的原工人岗位转为干部(技术)岗位或由原干部(技术)岗位转为工人岗位,其退休年龄和条件,按现岗位国家规定执行。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人事部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取消企业行政级别。企业不再套用政府机关的行政级别,不再比照国家机关公务员确定管理人员的行政级别。打破“干部”和“工人”的界限,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即为管理人员。岗位发生变动后,其收入和其他待遇要按照新的岗位相应调整。
  国家人事部颁发的《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的通知》第五条规定:1、受聘人员原则上按所聘岗位国家规定的条件办理退休(退职)。2、对由工勤岗位受聘到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的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聘用满10年(本意见下发前已被聘用的,可连续计算)且在所聘岗位退休(退职)的,可按所聘岗位国家规定的条件办理退休(退职),并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3、对首次聘用时由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受聘到工勤岗位的人员,任原职务满5年、符合订立聘用至退休合同且保留原国家规定工资待遇的,应按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国家规定的条件办理退休(退职),并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
  
  三、新方案规定,延迟退休采用渐进式的推进方式。
  对于延迟退休的渐进式推进方式,尹蔚民以“女性干部”群体为例,这一群体目前的法定退休年龄为55岁,而一旦实施延迟退休方案后,出生于1967年后的人们都将“被延退”,其中,1967年生的人群的退休年龄将为55岁3个月,1977年生的人群的退休年龄则在57岁9个月,而从1986年起,这个年份以后出生的“女性干部”都将统一为60岁退休。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在上海市女性退休年龄问题上,如何界定岗位类别是关键所在。由政府有关部门出台相应法规细则,界定女性专业技术岗位,作为女性退休年龄认定的依据。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障女性应有的权利与利益。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时间限制?
      很多人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会选择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而对于诉讼离婚,法律中也是做出了时间限制。那到底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时间限制呢?而法律对起诉离婚的条件也做出了规定,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起诉离婚即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我国《婚姻...


·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证据有哪些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做出处理,而通常情况下抚养权归其中一方,但日后也是可以进行抚养权变更的,只不过需要有利的证据支持。那到底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证据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证据有哪些 (一)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婚姻登记机关的证明。 (二)各自抚养子女有利或不利条件的证明。 1、如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需要医疗及医学鉴定部门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2、与对方的邻居、朋友处请...


·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丢失怎么办?
      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丢失怎么办? 离婚证补办即可,离婚协议书直接到民政局调取一份档案即可。 一、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通过行政程序进行的协议离婚由民政部门主管。协议离婚的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镇、民族乡的人民政府。 1、申请。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


·一,夫妻离婚财产孩子怎么分配
      一,夫妻离婚财产孩子怎么分配  夫妻婚前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夫妻双方的合法收入即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前无特殊约定的,原则上平分。   二,关于孩子的抚养权:   1、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


·我国的国家赔偿范围都有哪些规定?
      今天为您讲一下有关国家赔偿的问题,国家赔偿指的是主管某一问题的主要国家机关或者是在国家机关工作的人员因为自己行为的违法,而给当事人造成了个人财产、个人健康甚至是造成生命危险的行为。发生这种问题后,国家必须予以赔偿。那么,我国的国家赔偿范围都有哪些规定? 国家赔偿的范围: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我国国家赔偿的种类有三种;一是行政赔偿;二是刑事赔偿;三是民事、行政诉讼中国家侵权损害赔偿。 根据赔偿法第3条、第4条的规定,行政赔偿的...


·离婚是否必须去法院
      有的人受电视剧的影响,认为只要夫妻离婚的,就必须要去法院打官司,不然的话就不能解除婚姻关系。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究竟夫妻离婚是否必须去法院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是否必须去法院 现实生活中,夫妻离婚,有的心平气和,有的则闹得天翻地覆。根据当事人对待离婚的态度,婚姻可以通过协议或诉讼两种不同的方式来解决。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的协议离婚有两种,一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通过行政登记程序离婚,也叫登记离婚;另一方是...


·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确定原则有哪些
      通常在父母离婚的时候,才会涉及到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此时不仅关系到子女的切身利益,同时也是与父母的利益相关的,因此要谨慎对待处理。而法律在这方面也作出了原则性要求,那到底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确定原则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确定原则有哪些 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是贯穿于本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处理离婚后子女抚养归属问题的出发点,只有在此前提下,再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


·一、一次性抚养费一般是多少?
      一、一次性抚养费一般是多少? 1、支付抚养费的项目: 《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1)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2)抚养费以必要为...


·民法典中离婚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民法典中离婚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民法典中离婚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


·两人没有结婚证分开孩子该归谁
      两人没有结婚证分开孩子该归谁 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依照此法条可以看出,法律对非婚生子女实行平等对待的政策,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受父母抚养教育的权利。因此,当处理非婚生子女抚养权问题时,也会参照法律规定的如下一般标准: 1、哺乳期内...


·一、女方有精神病提出离婚有效吗?
      一、女方有精神病提出离婚有效吗? 有效,这个是可以离婚的,只是婚前女方有精神病而男方并不知道或者女方故意隐瞒的,可以提出离婚,并且离婚请求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婚后的,也可以,只要证明你们夫妻感情破裂,但是,但是,要注意,离婚后必须对女方进到扶养的义务,就是说一般要拿钱养她,不能不管她的。 二、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况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