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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裁决范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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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仲裁裁决范围是什么?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的受理范围如下: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材料?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综上所述,员工和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后,大部分情况下都可以通过仲裁解决,劳动仲裁受理范围也很广,因为解除合同纠纷、辞退离职纠纷、工资报酬纠纷及工伤待遇纠纷等,都可以由仲裁委员会出具仲裁裁决书。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有效时间内,错过的话就只能直接去法院起诉。
  
  
  


·劳动仲裁案件程序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仲裁案件程序的规定有哪些纠纷仲裁程序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纠纷案件的法定步骤和方式。根据《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的有关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仲裁程序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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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用工伤亡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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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质量问题类型有哪些? 在中国境内上建设的众多的工程项目中,大多数工程都会严格把控建设全程的质量问题,经过质量检验合格就可以宣布竣工;但是也小部分工程不按质量标准施工,导致最后的工程出现了各种不同类型的质量问题。那么,工程质量问题类型有哪些呢? 一、工程质量问题类型有哪些? 工程质量问题一般分为工程质量缺陷、工程质量通病、工程质量事故。 1.工程质量缺陷 是指工程达不到技术标准允许的技术指标的现象。 2.工程质量通病 是...


·工伤鉴定需注意什么手续?
      在建筑工地上,工人遭遇人身伤害的情况时有发生。在得到有效治疗后,工人应该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规定,只有通过相关部门出具工伤认定书,工人才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拿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那么工伤鉴定需注意什么手续?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 一、工伤鉴定需注意什么手续?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


·学生生涯结束后我们需要出入社会找到第一份工作,当年毕业的学生
      学生生涯结束后我们需要出入社会找到第一份工作,当年毕业的学生出去找工作的话,一般我们称作应届生,作为应届生社会经验不足,所以会有很多都不了解不知道的地方,所以找工作会存在一定的问题,不知道应该准备哪些材料不知道签OFFICE的作用是什么,那具体来说应届生入职需要的材料有什么呢? 应届生入职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硕士研究生还需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报到证原件及复...


·解除合同劳动补偿标准是什么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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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怀孕期间病假工资规定是怎样的1、如果是产假,当然是三个月,按底薪算。计件按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算。2、如果是病假,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为计算基准,所有计件工人则以其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准。但工人所有之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如果低于此标准的,以最低工资的80%计发。二、女职工怀孕期间享受哪些待遇1、不得与女职工解除。《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双方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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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包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买卖基建产品的活动中,约定该产品的价格,并且通过谈判,商定,通过合同形式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并且合同一旦生效,双方当事人都应遵守规定履行义务。那么承包合同是劳动关系吗? 一、承包合同是劳动关系吗 · 我们从劳动关系的本质属性来看,由于劳动关系存在着从属性,劳动者实际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并为其提供劳动,获取相应的劳动报酬,就应认定为劳动关系。为了解开人们对此的多种看法,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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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一般什么时候去做伤残鉴定?
      工伤认定后伤残等级鉴定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在工伤认定之后,就可以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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