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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国家工作人员送香烟算行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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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给国家工作人员送香烟算行贿吗如果是馈赠礼物就不算是行贿,若是利用对方的职务便利获取了好处,就是行贿。认定行贿罪,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1.行贿罪与馈赠礼物的界限其关键还是看行为人在给予国家工作人员礼物时,主观上是否有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犯罪目的。2.行贿罪与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的界限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1)犯罪主体不同。行贿罪只能由自然人实施;而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则既可以由自然人实施,也可以由单位实施。(2)犯罪客体和对象不同。行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犯罪对象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而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犯罪对象只能是公司、企业中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含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的行为。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以行贿罪论处。谋取不正当利益,根据1999年3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办理受贿犯罪大要案的同时要严肃查处严重行贿犯罪分子的通知》的规定,是指谋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利益,以及要求国家工作人员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帮助或者便利条件。根据这一司法解释的规定,不正当利益不仅指获得的利益本身不正当,而且要求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而谋取的不确定利益,也属于不正当利益。这里所谓的不确定利益,是指需要通过竞争获得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利益是否正当取决于程序是否正当。因此,要求国家工作人员违反程序获取这种利益,就是一种不正当利益。在我国相关的行贿和受贿人员的行贿金额或是行贿手段造成的后果,达到我国的法律标准的,我国的司法机关将对这类人员进行处罚,保护我国政府的清正廉明。如公民发现这类违法案件行为的,也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处罚这类违法者。
  
  
  


·月底入职工资是怎么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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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解除劳动关系社保补偿怎么算?
      一、解除劳动关系社保补偿怎么算?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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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职工非工伤受伤待遇有哪些?非工伤受伤可以发放病假工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职工患病休假在6个月内:(1)连续工龄<2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2)连续工龄≥2年且<4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70%计发;(3)连续工龄≥4年且<6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80%计发;(4)连续工龄≥6年且<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90%计发;(5)连续工龄≥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00%...


·临时劳动合同违约如何处理?
      临时劳动合同违约如何处理?(1)临时劳动合同违约需要按照合同当中的约定支付违约金或者是承担其他的违约责任,单方违约与双方违约。双方违约,是指双方当事人分别违反了自己的合同义务。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可见,在双方违约情况下,双方的违约责任不能相互抵销。(2)根本违约与非根本违约。以违约行为是否导致另一方订约目的不能实现为标准,违约行为可作此分类。其主要区别在于,根本违约可构成民法典定解除的理由。(3)不履行、不完...


·拖欠工程款的不良后果有哪些?
      拖欠工程款的不良后果有哪些?工程款拖欠会带来较多的社会问题,具体表现在:农民工的工资拖欠,影响社会稳定。我国政府前几年在春节前都要帮农民工讨工钱,表面看是施工方拖欠,其实,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业主方拖欠工程款。业主拖欠施工单位的,施工单位就没钱付工资。所以每到年末,多数被拖欠的承包商感到年关难过,有时还会到银行贷款,支付民工工资,以缓解舆论压力。更为严重的是影响到企业的日常运作,破坏建筑行业的经济秩序。垫资承包(我国虽明令禁止,但还是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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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普通的劳动者,对劳动仲裁的相关法律规定,基本都不是很了解,一般,也只有在因劳动合同、离职辞退、工资福利等问题上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时,才会想到要上网页搜索一下。那么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究竟是什么呢,而劳动仲裁的费用又是多少呢?下面为您具体阐述。 一、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如下:1、案件受理这一阶段包括两项工作:一是当事人在规定的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请求仲裁的书面申请;二是案件受理。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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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内容是什么?现阶段,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对于工程质量的管理趋于规范,监管也变得越加地严格。这些工程的质量保证能够更好地促进我们的生活。相对的,不同省份对于工程质量有着不同的管理条例。我们将以江苏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来为您说明。 《江苏省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主体内容为: 第四章 工程质量第二十条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建筑构配件生产、主要工艺设备和专业关键设备及复杂的设备加工,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范和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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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具体条文?
      《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具体条文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


·退休年龄辞退员工要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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