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与个人行贿共同犯罪的责任是如何划分的?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一、单位与个人行贿共同犯罪的责任是如何划分的?1、单位与自然人共同行贿中,单位起主要作用,自然人辅助犯罪的。如果单位没有达到构罪的起刑点数额,则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从公平合理的角度出发,辅助其行为的自然人也不能构成犯罪。如果单位构成犯罪,则按照单位行贿罪定罪,起辅助作用的自然人按照单位行贿罪的从犯处理。2、单位与自然人共同行贿中,自然人起主要作用,单位起辅助作用的。如果自然人没有达到构罪的起刑点数额,对自然人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由于单位行贿罪的起刑点数额远远高于自然人行贿犯罪的起刑点数额,此种情况下,单位行贿罪的起刑点数额肯定没有到,不可能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同时从公平合理的角度也不宜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如果自然人达到构罪的起刑点数额,则按照行贿罪定罪处罚,对起辅助作用的单位按照行贿罪的从犯处理。当然,对单位的行贿处罚,还须注意对单位的处罚原则,即对单位可以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判处自由刑。3、单位与自然人共同行贿中,单位与自然人的作用难分主次时,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解决其定罪问题。如果自然人没有达到构罪的起刑点数额,而单位行贿罪的起刑点数额远远高于自然人行贿犯罪的起刑点数额,此种情况下,按照该原则对自然人和单位都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自然人达到构罪的起刑点数额,则按照行贿罪定罪处罚,对起辅助作用的单位按照行贿罪的从犯处理。综合上面所说的,单位与他人进行共同犯罪那么在处罚的上面就会分主犯和从犯的,这具体的也要看实际的情况,但如果行贿的数额没有达到我国规定的起刑点,那么双方都不会构成犯罪;而构成犯罪的双方同样也都会受到处罚。
  
  
  


·刑期一般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刑期一般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我国《刑事诉讼法》对罪犯的起始刑期的规定如下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五十一条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无期徒刑是对执行人无限期的关押,当然就不存在需要折抵刑期的问题...


·什么行为可以定性为敲诈勒索罪
      什么行为可以定性为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行为人以将要实施的积极的侵害行为,对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进行恐吓。例如,以将要实施杀害、伤害、揭发隐私、毁灭财物等相恐吓。由此可见,本罪只能以作为方式实施,不可能是不作为。(二)行为人扬言将要危害的对象,可以是财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也可以是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例如,财务所有人...


·申请法律援助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有哪些
      申请法律援助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有哪些我们都知道即使是死刑犯也有他的人权,更何况还是犯罪嫌疑人了,当犯罪嫌疑人没有足够的金钱为自己请律师的时候,法律援助就要上场了,法律援助也算是我国对人权尊重的一个保障。那么申请法律援助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有哪些,我们带您来看看。 一、法律援助的对象 根据《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第二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


·刑事拘留可以买社保吗?
      刑事拘留可以买社保吗?刑事拘留可以买社保的,因为实际上我们国家所规定的购买社保的条件是劳动者,用人单位签订了相关的劳动合同,所以在这种状况之下,用人单位必须要缴纳社会保险,而刑事拘留只需要双方没有解除这种关系的话,都需要购买保险的。停缴社保的前提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如果没有解除,用人单位还是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所以,只要员工被刑事拘留,用人单位就...


·刑事诉讼当事人有哪些
      当事人是指与案件事实和处理结果有切身利害关系的诉讼参与人。具体包括:1、被害人。是特指在公诉案件中,直接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自诉案件的被害人称之为自诉人。2、自诉人。是指以个人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被害人。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犯罪而被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尚未被提起公诉的人。4、被告人。是指被指控犯有某种罪行并被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当事...


·间接故意杀人罪量刑是怎么样的?
      故意杀人罪的主观要件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所以直接故意杀人罪量刑和间接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是一样的,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间接故意杀人罪量刑是怎么样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间接故意杀人罪量刑是怎么样的?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量刑时,应当破除不正当观念, 一锤定罪既不能认为杀人既遂的要一律偿命,也不能认为杀人未遂的一律不判死刑。要综合全部案情,正确评价罪行轻重和行...


·公职人员被判缓刑保留公职吗
      一般对于公务人员或者事业单位的人员才会具有公职,如果是一般私企中的工作人员,则就谈不上公职问题了。对于具有公职的人来讲,也是有可能构成犯罪的,而此时满足条件则可以适用缓刑。那一般被判缓刑保留公职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被判缓刑保留公职吗 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和纪律,不得有贪污、受贿、行贿、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的行为,若有违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


·拾得他人遗失物侵占构成犯罪吗
      拾得他人遗失物侵占构成犯罪吗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由于疏忽意料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会丢失我们的物品,这也就是民法上所规定的遗失物。当我们的遗失物被别人取得,由别人侵占之后,我们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取回属于自己的遗失物。那么,拾得他人遗失物侵占构成犯罪吗?我们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拾得他人遗失物要怎么处理? 遗失物,是指他人不慎丧失占有的动产。拾得遗失物是指发现他人遗失物而予以占有的法律事实。拾得人与权利人之间法律关系的处理规则是...


·刑事犯罪构成要件是哪些?
       一、刑事犯罪构成要件是哪些? 刑事犯罪构成要件包括犯罪行为、犯罪危害两方面,具体要件是指法律规定的认定某一具体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事实特征。任何犯罪都是具体的,其构成要件都是不一样的,盗窃罪不同于诈骗罪、故意杀人罪不同于故意伤害罪,就在于他们有法律规定的具体要件。例如故意杀人罪,必须具备侵害人的生命权、出于杀人的故意、实施了杀人行为这些具体的构成要件才能构成。从刑法对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规定看,有详有略。对于那些犯罪性质较明确,立法者认...


·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是相较于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来说关于刑事方面的诉讼法,他相对于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的法在程序和相关原以及其他方面都是存在区别的,那么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是什么呢,以下就是我们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概念 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诉讼活动可以具体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部分。其中,刑事诉讼是指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侦查机关(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等)在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拘留前算不算
      在我国的《刑法》中,要无期徒刑降为有期徒刑的,必须要在判决宣判的第一天开始算起的两年内,在监狱中有悔改表现、帮助过国家获得重要成就的、在排除重大事故或者是抵抗自然灾害中有突出表现的,经过查证后,监狱和公安机关认为确实有悔改表现或是是为国家作出实际贡献的,才有机会机会给予减为有期徒刑。要减为有期徒刑,需要由监狱向中级以上人民的人民法院建议提出减刑,由法院组成审查团对该名犯罪分子进行审查,认为可以减刑的,法院会对社会公开宣判改变对该犯罪人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