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撞死人保险公司怎么赔偿多少钱?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一、交通事故撞死人保险公司怎么赔偿多少钱?
  
  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责任人赔偿。
  
  死亡是交通事故导致的最为严重的后果之一,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死亡,受害人家属可以获得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与死亡相关的赔偿项目赔偿。死亡伤害属于人身损害,依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17条之规定,人身伤害致人死亡的,赔偿项目除了包括死亡前的医疗抢救等必要费用,还有死亡后的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为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相关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车祸医疗费由谁承担
  
  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纠纷尚未解决,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家属无力承担伤者的医疗费用,就涉及到交通事故医疗费用的垫付问题。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圈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1、驾驶入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故的。
  
  因此,伤者的家属必须向交通事故处理部门了解致害人是否有上述行为,若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就可要求事故处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垫付。由于现行的责任强制保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一万元,因此当抢救费用超过此赔偿限额时,可以依法向国家设立的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提出要求先行垫付,若以上方法仍无法得到救济,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致害人支付医疗费用的先于执行的申请。
  
  由此可知,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家属无力承担受害者的医疗费用时,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先行垫付。
  
  如果导致他人受伤死亡的交通事故,首先要对对方的医疗费用进行相关的赔偿,然后还需要支付一定的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用等一些相关费用,如果是购买的保险的话,可以有保险进行支付赔偿,如果没有购买保险,那么就有自身进行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一、六级伤残隐瞒交通事故真相骗保怎么定罪?
      一、六级伤残隐瞒交通事故真相骗保怎么定罪?《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


·一、交通事故民事纠纷处罚金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民事纠纷处罚金多少钱?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住院生活或采购费、返乡跨省交通费、县内交通费、跨县交通费、护理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跑腿费、起诉取证跑腿费、差旅费、...


·交通肇事取保驾驶证会被吊销吗?
      一、交通肇事取保驾驶证会被吊销吗?只要构成交通肇事罪就肯定会吊销驾驶证的。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交通肇事取保候审的程序:①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②取保...


·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流程是怎样的
      对于一些比较轻微,没有造成人身损害的交通事故,允许当事人之间协商后私了,同时进行快速理赔。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流程是怎样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流程是怎样的 (一)如两辆车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双方先要立即停车打开双闪灯,然后下车检查车辆损失情况。 (二)在查验完车辆损失后,双方当事人要互相查验证件,包括驾驶证、行驶证,还有交强险标志,车辆检验合格标志。 (三)确认证标齐全后,双方...


·股权转让需交增值税吗
      股权转让需交增值税吗 一、股权转让要不要交增值税? 1、个人 转让非上市企业股权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转让上市公司股权免收增值税,转让限售股免收增值税,转让资管计划、信托计划、契约型基金也免收增值税。 2、公司 转让非上市企业股权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转让上市公司股权按金融商品转让征收增值税,转让限售股按金融商品转让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时各地不一,一般都征),转让资管计划、信托计划、契约型基金按金融商品转让征收增值税。 3、合...


·天津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
      为了能够保障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公开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使其能够准确认定交通事故中当事人的双方的责任和过错,用来维护交通道路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国家结合交通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实践制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下文以天津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为例进行解读。 事故过错责任认定标准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认定事故过错责任的标准为: 1、前方机动车驾驶人具有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酒后、服用国家管制药品、麻醉药品、驾驶明知安全装置不全、安全机件...


·交通误工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交通误工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二、具体方式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


·交强险的赔偿范围?
      交强险的赔偿范围? ...


·一、贵州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贵州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因人而异,计算依据是: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2、误工费:根...


·开发商交房不符合约定怎么办
      开发商交房不符合约定怎么办 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规定通常有面积数量不符合,质量不符合房型不符合等,对于面积不符的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因勘察误差,公用面积分摊计算失误的,应按原合同价不变,因开发商变更设计发生面积误差的,双方按实际面积协商价格。协商不成允许退房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上述两项原因之外,发生面积误差的,原则上以有利于购房一方的原则处理即实际面积超过合同面积的,按合同价不变,实际面积不足合...


·现在我国对醉驾这一刑事犯罪行为抓得很严格,醉驾被交警查实后,
      现在我国对醉驾这一刑事犯罪行为抓得很严格,醉驾被交警查实后,在酒醒前要被交警部门约束。在酒醒后会被拘役并且处以罚款,我国对醉驾的处罚包括处以多少罚款是有规定的,根据醉驾的相关规定,醉驾交罚款20000合理吗? 一、醉驾交罚款0合理吗? 不合理。这属于乱罚款,醉驾入刑,应当判拘役2--6个月 。一般处拘役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且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