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当事人有工伤保险找那个单位理赔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当事人有工伤保险找那个单位理赔
  
  一,当事人有工伤保险找那个单位理赔
  
  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先申请工伤认定,待认定书下来后再申请伤残鉴定。
  
  二、申报工伤应提交的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受伤职工、受伤时间、受伤地点、受伤原因、受伤经过、救治情况、伤者意见、单位意见及公章等);
  
  (二)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职工名册、受伤月份工资发放单、考勤记录、产量记录等);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诊断证明、病历)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鉴定);
  
  (四)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还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操作程序
  
  (一)受理
  
  15个工作日内根据提供的材料作出受理、不受理、补正书面通知书。
  
  (二)调查认定
  
  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完成认定工作,并形成书面决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三)送达
  
  作出认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送达当事人。
  
  四、不予受理的范围
  
  (一)超出规定申报时效的(伤害事故发生在1年以前);
  
  (二)伤者不在法定就业年龄段内的;
  
  (三)无法定用工主体的;
  
  (四)统筹地区以外的;
  
  (五)不在法定管辖权限内的。
  
  五、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单位申报时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二)职工或者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三)道路交通事故必须出具交警部门的相关认定决定或证明,派出所出具的无效;
  
  (四)死亡事故应出具死亡证明;
  
  (五)直系亲属得出申请的,应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六)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人民法院的判决或其他证明。
  
  工伤保险的问题的处置对于自己的工伤确实存在不少的帮助,尤其是在具体事情处理上,只要当事人购买了工伤保险,自己就可以获得一定的程度上的补助,但是需要自己提交的资料的足够完全,但是在问题的处理上更多的还是企业责任的承担。
  
  


·一、劳动合同法中的月工资指的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中的月工资指的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 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


·工伤赔偿程序该怎么走
      工伤赔偿程序该怎么走 1. 工伤报告程序;用人单位应当自发生工伤事故或者职业病诊断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送工伤报告。 2. 工伤认定程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调查工伤(死亡)事故,确定是否属于工伤的程序。 3.工伤鉴定程序;工伤鉴定是由县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的员工申请工伤鉴定后认为是工伤(即在完成工伤鉴定过程)在医疗终结或医疗期间的行为评估残疾的水平。 4. 协商补偿程序;用人单位经工伤鉴定后未为劳动者购买劳动保险的,...


·工伤待遇调整2023有哪些内容?
      工伤待遇调整有哪些内容? 我们在工作时身体受伤,有规定的工伤待遇可以赔偿。为了更好的保障我们的利益,国家也不断的调整这方面的内容。在工伤待遇调整做出了调整内容。那么,工伤待遇调整都有哪些新的内容?我们也为您搜来了工伤待遇调整资料。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


·员工二次入职协议是否属于劳动合同?
      有些企业在招聘人才的时候,会倾向于招聘二次入职的员工。对于员工而言,尽管不是初次入职,在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仍然应当慎重,毕竟这是和自己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东西。只是,员工二次入职协议是劳动合同吗?下面,我们就来聊一聊这个问题。 一、员工二次入职协议属于续签吗? 员工二次入职协议,是指员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与另一个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与同一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重新与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续签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当事人均...


·如果工资多发了不退会怎样
      在信息化的时代,工资大多直接打入工资卡中,但难免会出现数据错误等等问题,如果工资发少了您肯定要伸张,那么假如工资多发了,大多数人应该不会自觉退回,除非公司强制要求退回。如果工资多发了不退会怎样?会不会造成违法的后果,接下来我们就来给您详细介绍一下。 工资多发了不退会怎样: 离职后工资多发不退还,如果金额较小,通常用人单位不会予以追究,如果金额较大,用人单位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劳动者支付不得当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


·员工在什么情况下不可辞退
      员工在什么情况下不可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之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裁减:(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离职和辞职有什么区别 劳动者合同期内能辞职吗
      现实中,有的劳动者是向单位提出辞职,而有的则申请离职,那究竟离职和辞职有什么区别吗?一般单位都会与劳动者约定一个具体的劳动期限,那么在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是否可以辞职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者合同期内能辞职吗 辞职权是指劳动者享有的法律规定的解除与用人单位劳动法律关系的权利。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


·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多少?
      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多少?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2、如果单位没有正...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亡职工父母符合供养亲属标准的,可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30%,如果是孤寡老人的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40%,可领取直至二老去世。 2、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可参考劳保部18号令《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三条第三项之规定,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可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


·工伤认定期间工资怎么发放
      一、工伤认定期间工资怎么发放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2、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


·工伤认定决定书自己去取还是给公司工伤认定是劳动部
      工伤认定决定书自己去取还是给公司工伤认定是劳动部门通知领取的,一般会通知经办人去领取。如果员工本人申请的并没有委托他人,那么会直接通知员工领取,如果员工非本人去申请的,而是委托单位申请,那么工伤认定书也是由委托人带为领取之后转交给员工本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