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赔偿后一年后人死亡怎么处理?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一、交通事故赔偿后一年后人死亡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一年后死亡要进行鉴定,看其死亡与交通事故是否有直接关联,如果有关联,可以认为是交通事故死亡。如果与交通事故无直接关联,是其自身原因造成的死亡,那就不算交通事故死亡。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量刑情况如下: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事故赔偿所需资料:
  
  发生交通事故理赔纠纷时,索要交通事故赔偿立案需准备以下资料:
  
  (一) 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
  
  1、 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 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 原告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4、 当事人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家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
  
  5、 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关关系的证明。
  
  6、 提供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互相关系的证明。
  
  (二) 交通事故证明具有诉讼及代理资格的证据
  
  1、 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2、 原告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应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及联系电话,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人为执业律师的,应提交执业证复印件。
  
  3、 原告为香港居民或涉台、澳及其他地区、国家的当事人委托国内执业律师代为诉讼的,应按照司法部的规定经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办理公证委托手续。
  
  (三) 证明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
  
  1、 交通肇事损害赔偿诉讼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
  
  故的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事故等证明材料。
  
  2、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伤残重新评定书。
  
  3、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
  
  4、 财务受损的,提交财务损失评估报告,维修发票。
  
  5、 提供诉讼请求中具体请求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清单。
  
  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事故赔偿之后就代表着双方的纠纷已经完全解决,而对于之后如果受害者出现了伤情或者是死亡的话,那么就需要依法的进行鉴定,只有与交通事故有关才能进行协商赔偿的事宜,但主要具体的也要看实际的情况。
  
  
  
  
  
  


·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如何判刑
      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如何判刑交通肇事中要是导致他人死亡的,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直接因为交通肇事导致他人的死亡,另一种则是因为肇事者逃逸,进而导致伤者的死亡。那么在后者的情况下,该如何对肇事者判刑呢?以下是l带来的具体介绍。 一、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如何判刑 刑法第133条明确规定,“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这是交通肇事罪的第三档法定刑,就是说交通肇事罪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15年。(1)属于构成交通肇事罪情节的逃...


·交通事故转弯直行相撞谁的责任
      交通事故转弯直行相撞谁的责任 转弯车辆全责。直行车具有通行优先权,转弯车必须让直行车。一般可以理解为在道路行驶中,如直行车辆无违章行为行驶,转弯是要让直行的。如对方未按标线行驶,例如机动车右转但直行车辆占用非机动车道强行通过,则直行车辆全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1、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2、准备进入...


·交通伤残百分之12是几级伤残怎么赔偿
       一、交通伤残百分之12是几级伤残怎么赔偿 百分之12是属于十级伤残赔偿的。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Ⅰ级(100%)到第Ⅹ级 (10%),每级相差10%,即一级基数×年限×100%。 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1、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


·一、醉驾所致交通事故会赔偿吗?
      一、醉驾所致交通事故会赔偿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只规定,在醉酒驾驶情形下发生的事故,保险公司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而对受害人的人身损害赔偿,法规并未排除。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一、甘肃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多久出鉴定书?
      一、甘肃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多久出鉴定书?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一个重要环节,伤残等级不同,赔偿标准也就不一样。伤残等级鉴定一般是由专门机构作出,是法庭认定赔偿的一个重要的证据。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


·车祸致鼻骨骨折赔偿多少钱合适
      车祸致鼻骨骨折的赔偿标准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按照以下依据计算即可: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2、误工费:根据受...


·交强险过期罚款吗
      交强险过期罚款吗,交强险晚交会有处罚么?现代社会,经济发达,有车一族日渐壮大。众所周知道路上行使的车辆全都需要交各种保险包括交强险。关于交强险的相关问题您有多少了解呢?交强险过期罚款吗?如果您不是很清楚,的我们我很乐意为您解答。一、交强险过期罚款吗?首先,交强险过期是肯定会被罚款的。(一)投保交强险的有关规定1、在中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投保交强险。2、办理交强险后被保险人应在被保险车辆上放置保险标志。(合同签订时,保险公司给予...


·商业车险主险包括哪些?
      商业车险主险包括哪些? 一、商业车险主险包括哪些? 1、车损险 车损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但是车损险中也会有一些责任免除,比如地震。基本上所有的车险中地震都是一个除外责任。 2、车上人员责任险 发生事故时,这一险种可以承保车辆上的司机和乘客。负责赔偿保险车辆交通意外造成的本车人员伤亡。 3、第三者责任险 第三者责任险指被保险是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


·天津市车祸误工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天津市车祸误工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


·一、交通事故中的轻伤鉴定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中的轻伤鉴定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中的轻伤鉴定规定是在劳动者伤情已经基本上稳定的情况之下,来向专业的机构来进行一个认定,鉴定时机,是指伤者可以进行伤残鉴定的时间。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规定,鉴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因交通事故受伤,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损伤已经造成残疾的,可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作伤残鉴定。一般根据损伤的部位和情况把握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可以从以...


·开发商逾期交房
      开发商逾期交房,可否解除购房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的规定,你若想单方面要求开发商解除房屋买卖合同,退回购房款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你对开发商交房进行了合理催告。(2)开发商在经催告后的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未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