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厦门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为了证明劳动者已经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各个地区的政策和格式也是有一定的差异的。那么,厦门市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依据有哪些呢?厦门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该怎么撰写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一个范本,供您进行参考。
   一、厦门市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用人单位出具的用来证明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的法律事实的,为了体现对外的效力,加盖单位公章即可,无须加盖单位内部的其他印章
   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范本
   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兹有 部门同仁 ,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码 ,因 原因于
  年 月 日与我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提示:用人单位必须如实填写好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如;合同期满、自动离职、旷工除名、破产遣散等,提前解约、开除、除名、辞退的原因一定要写清楚。
  失业人员从失业之日起六十日内,持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就业失业手册(临时合同工带上用工审批表)或流动人员就业证(农民合同工带上本人银行存折复印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有关手续。
   三、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
  1、使用不合格,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纪,即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
  3、给企业造成损害,即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承担刑事责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企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此协议的。
  综上所述,在撰写厦门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时候,我们要注意,首先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由用人单位出具的,并且加盖用人单位的公章才有效,另外,用人单位必须如实填写好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来进行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辞退工伤员工补偿包括什么
      辞退工伤员工补偿包括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因此,要是用人单位辞退工伤员工,首先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支付工伤员工经济补偿。除此之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工伤员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伤残就业补助金。二、在工伤期间公司能...


·劳动者在应聘用人单位的某一职位时,如果单位最终决定聘用劳动者
      劳动者在应聘用人单位的某一职位时,如果单位最终决定聘用劳动者为单位员工,并确定了员工的岗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单位能否随意变动员工的岗位?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就来为您解答。 一、单位能否随意变动员工的岗位 《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从上面的规定可以看到,企业要变更员工的劳动合同必须同时...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 (一)工伤治疗待遇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停工留薪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三)伤残补助金及伤残津贴等 1、经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根据具体等级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伤残津贴待遇; 2、为五至六级伤残的,享受一...


·怎么给经济性裁员的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怎么给经济性裁员的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


·一、浙江省工伤认定管辖文件有什么创新?
      一、浙江省工伤认定管辖文件有什么创新?浙江省工伤认定管辖文件的创新有以下几点:调整区、县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工伤认定管辖;调整下放部分市管工伤认定单位;进一步明确本市用人单位下属分支机构的工伤认定管辖;进一步明确外埠进津用人单位的工伤认定管辖;进一步明确外埠进津用人单位的工伤认定管辖等。二、具体的文件内容为进一步完善工伤认定管辖分工,保障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能够及时进入工伤认定程序,减少管辖争议,根据《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


·工程质量技术保证措施主要有哪些
       一、工程质量技术保证措施主要有哪些? 1、事前控制 (1)检查和督促施工单位健全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 每个施工承包单位都应有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并设施工员、质量员和资料员、安全员,在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建立施工工序的自检验收制度。 (2)对施工队伍及人员控制 审查承包单位施工队伍及人员的技术资质与条件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监理部审查认可后,方可上岗施工;对不合格人员,项目监理部有权要求承包单位予以撤换。 ...


·毕业生就业签订劳动合同毁约要承担违约金吗?
      毕业生就业签订劳动合同毁约要承担违约金吗? 一、毕业生就业签订劳动合同毁约要承担违约金吗? 劳动者毁约一般不需要支付违约金。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两种情况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二、违约形...


·非全日制劳动上下班路上受伤能认定工伤吗?
      非全日制劳动上下班路上受伤能认定工伤吗? 一、非全日制劳动上下班路上受伤能认定工伤吗? 如符合条件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


·工程完工后如何证明工程承包关系
      工程完工后如何证明工程承包关系   在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后,工程的使用者会向发包方索赔,若果该工程质量是由于承包方的原因而出现的问题,则发包方可以向承包方追偿,但对于工程已投入市场使用,有些承包方会拒不承认存在存包关系,这是如何证明工程承包关系?   实际施工人与发包人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因此,要求发包人对实际施工人承担支付工程款的责任,有违合同的相对性原则。但其并非独创性的、孤立的规则,而是合同法领域的代位权制度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领...


·骨折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保险是我们在入职签订合同后,用人单位就应该帮员工购买的保险之一。在工作过程中若意外受伤,则可以报工伤保险进行赔付。赔付的数额是要根据伤残等级一级严重情况来进行计算的。下面我们看看,骨折工伤十级赔偿标准2020是什么?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


·疫情时间不让员工回家违法吗
      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看,如果限制员工回家是出于疫情管控的需要采取的必要手段则不违法。如果是因为满足企业日常运营的需求,需要员工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进行协商处理。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明确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