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及社会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及社会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及社会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一)征地工作本着“依法实施,合理补偿、妥善安置”的原则、兼顾国家、农村集体和被征地权益人三方利益。
  
  (二)本次征地工作由市政府负责统一组织协调,镇政府具体实施,各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能配合开展工作。征地工作应做到责任明晰、任务明确、督查到位,按时完成,并自觉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群众及社会舆论监督,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久生计有保障,在最短的时间内生产、生活秩序得到正常恢复。
  
  二、征地拆迁的范围
  
  根据项目业主提供的至高速公路工程(段)勘测定界图,段长度为36.28公里,永久用地征地面积3454.41亩。其中,镇范围内931.42亩,项目征地拆迁由永久用地和临时用地两部分组成。
  
  (一)永久用地部分。
  
  权属情况为国营上埇林场79.15亩(国有土地)、镇人民政府3.08亩(国有土地)、上埇城镇用地48.34亩(国有土地)、镇上埇林场17.86亩(国有土地)、上埇林场28.38亩(国有土地)、集体土地667.52亩,未明确用地单位国有土地87.09亩,实际征地面积以现场勘测面积为准。涉及的权属村委会有5个,分别是上埇村委会、礼都村委会、田头村委会、龙池村委会、棉寨村委会。改移道路、道路连接线、沟渠涵洞顺接用地以及有可能发生的扩补征部分,根据实际用地需要确定。
  
  (二)临时用地部分
  
  1、大型临时用地:拌合站、取弃土场、堆料场、制梁场等为大型临时用地
  
  2、小型临时用地:施工便道、工棚等为小型临时用地。
  
  临时用地采用租赁方式有偿使用。
  
  永久用地征地面积及临时用地面积以勘测定界图的数据为准。
  
  三、征地和拆迁安置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按10.8468万元/亩的标准进行赔偿,依法有偿收回国有农用土地使用权的,参照本标准执行。
  
  (二)根据市政府十四届55次常务会议纪要要求,青苗及地上附着物(不含房屋征收补偿和坟墓补偿)补偿费实行包干,标准为3.6万元/亩,其中3万元为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1万元为工作经费,0.5万元为征地奖励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琼府[2015]3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补偿,包干费用按征地面积由市国土资源局拨付给镇政府,由镇政府平衡统筹使用。
  
  (三)按照市政府十四届43次常务会议纪要要求,征收农民集体建设用地,按照15万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偿,依法收回农村集体使用的国有荒地、沿海滩涂,给予“安置补助费”补偿。
  
  (四)依法征收农民集体土地及依法有偿收回国有农用地涉及地上建筑房屋及附着物的,按市政府批准最新的城市建设房屋参考基价及市政府批复的补偿标准执行。需要评估补偿的,按评估价格进行补偿,房屋征收安置按市政府批准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执行。
  
  (五)坟墓按2500元/个标准补偿,特殊坟墓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处理。
  
  (六)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琼府[2013]21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府[2015]103号)规定执行。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出的关于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及社会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一些内容,其中包括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征地拆迁的范围以及征地和拆迁安置补偿标准三大块,并分别对其内容进行了解释


·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多久?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


·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后什么时候赔偿
      工伤治疗期间没有必要急于的和用人单位商讨赔偿的事宜,完全可以等到工伤认定结束完毕以后,甚至如果有需要的话,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等到拿到工伤伤残鉴定结果书以后,在这种情况下和用人单位协商赔偿的事情才是最佳的时机。因此有不少劳动者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后什么时候赔偿? 一、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后什么时候赔偿? 1、单位为工伤职工购买了足额的工伤保险的,则等工伤伤残鉴定书下来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会在60个工作日内赔偿给...


·拖欠工资的仲裁时效?
      会选择诉讼或仲裁。那么拖欠工资的仲裁期限是多长?1.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原则上为一年。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2. 然而,在现实中,一些工人不敢要求他们的权利,因为他们害怕失去他们的工作,即使他们知道他们的合法权利被侵犯了。因此,为了充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法律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作了专门规定。劳动者对拖欠劳动报酬有争议的,可以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期限的限制,但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3....


·劳动仲裁和行政裁决之间是否有关系
      劳动仲裁和行政裁决之间是否有关系?劳动仲裁和行政裁决之间是没有关系的,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劳动争议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不属于行政裁决,而是属于准司法裁判;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服,只能就该劳动仲裁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依法裁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权益争议的活动。行政裁决的特征有以下方面:(1)行政裁决的主体是法律授权的特定行政机关。(2)行政裁决的对象是特定的民事、经济纠纷。(3)行政...


·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标准
      职工的权利保护国家出台的很多相关的法律法规,劳动者可以通过这些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国家的发展和富强离不开劳动者,正是因为如此才会如此保护他们的权益,生活中也有许多不良的企业家,侵害劳动者的权益,这些纠纷是不可避免的,通过法律解决才是真确的方法,下文中针对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标准进行了分析,希望给有需要的人有所帮助。 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支付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


·派遣劳动关系属于什么关系?
      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劳务派遣开始兴起壮大,满足用工单位的增效减员的改制需要的同时,也出现了不少乱象。企业派遣劳动占比过大,待遇和保障偏低,主体又是维权意识较强的年轻人,长此以往将会对社会造成隐患,那么,派遣劳动关系属于什么关系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解答。 一、派遣劳动关系属于什么关系?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由劳务派遣单位招用雇员并派遣该劳动者到接受单位工作,派遣劳动者受接受单位指挥监督,为接受单位提供劳动...


·个人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主要的焦点是什么?
      个人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主要的焦点是什么?如果个人想承包工程,首先得和建设单位签署个人工程承包合同。在实践过程中,经常发生因合同无效导致个人工程承包合同纠纷的事件。那么个人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下面我们通过这篇文章来给您简单描述下。 一、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争议焦点主要突出表现在哪些方面? 1、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2、合同无效是否应进行结算;3、备案合同和“补充协议”即黑白合同不一致,在结算时应采纳哪一份合同作为结算的依据问题;4...


·烟台抚养费标准无工作是怎么计算的?
      烟台抚养费标准无工作是怎么计算的?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


·建筑工程勘察合同的订立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勘察合同的订立是怎样的?依据示范文本订立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时,双方通过协商,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在相应条款内明确以下方面的具体内容。 (一)发包人应提供的勘察依据文件和资料 (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2)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4)提供勘察工...


·施工时的工程质量监控主体包括哪些?
      施工时的工程质量监控主体包括哪些?一个建筑工程的质量对于整个工程来说都是非常的重要的,因为工程在建设期间,如果因为工程的质量出现问题,那么很可能造成事故的发生,但是对于很多人来说,施工时的工程质量监控主体包括哪些可能不太清楚,那么您就和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关于问题的介绍吧。 一、施工时的工程质量监控主体包括哪些? 工程质量控制按其实施主体不同,分为自控主体和监控主体。前者是指直接从事质量职能的活动者,后者是指对他人质量能力和效果的监控者。1...


·解出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怎么计算?
      年轻人都有一股冲劲,很少会在一个工作岗位上干的太久,而对于那些工作了十几年甚至是几十年的老员工,当他们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时候用人单位不是仅仅一句话就可以的,除了劳动合同的解除之外还有经济赔偿金的,对于解出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在劳动合同法中做了详细的规定。 一、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标准 按照《劳动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应根据违反或解除合同的不同情况,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偿。 《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