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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约定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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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合同约定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一、工程合同约定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违约金过高是可以请求适当减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这就要求应先确定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以实际损失为基础,综合衡量合同履行程度、当事人的过错、预期利益等多项因素予以综合权衡。
   二、合同法违约金最高标准规定
  违约金条款是合同的重要条款,是担保合同全面履行、补偿守约方的损失、惩罚违约方违约行为的重要措施。因为违约金是合同条款,应当充分尊重合同当事人的意志、体现私权自治的法治原则;同时因为违约金是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人民法院可以基于公权力对违约金进行调整,以保障合同正义性。平衡合同自由与合同正义原则的适用,违约金调整应当以尊重当事人约定为原则,以公权力干预调整为例外补充。违约金的过高或过低的比较标准是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应当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违约金的调整幅度体现着惩罚的程度和合同实质正义,因此违约方受到惩罚的程度应当同其过错程度相关联。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法律对于违约金的最高限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关于工程合同约定违约金过高怎么办,我们要注意,如果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的金额过高,我们是可以进行调整违约金的金额的,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金额是不能过分的高于受损金额的,如果过于高,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费多少费用?
      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费多少费用? (一)收费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收费对象: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三)收费主体:市劳动局。 (四)收费标准: 1、自治区鉴定每人每次300元 2、地、市级鉴定每人每次250元 3、县(市)级鉴定每人每次200元 二、工伤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1、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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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应符合哪些条件
      工伤认定应符合哪些条件 工伤认定要注意四个要件 :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主观过错等。 1、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用人单位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是指单位确定的工作时间。 (1)构成工伤限于发生在工作时间内的事故伤害; (2)在工作时间以外的事故伤害一般不构成工伤。 2、工作场所 :工作场所是指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以及领导临时指派职工从事工作的场所。 (1)构成工伤限于发生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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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原因受到意外的伤害,或者是突发职业病的,个人单位应该就相关的证明材料到相关的部门进行工伤认定。若认定为是工伤的,用人单位应该负法律责任,赔偿劳动者因为工伤而遭遇的损失。那么申请工伤认定要多久才行? 一、工伤认定的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工...


·工作未满一年有年假么
      一般没有。到新单位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累计工作年限满一年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但是,当年度年休假按照在新单位实际工作时间进行折算,不足一天的部分不予计算。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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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劳动合同法中的月工资指的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 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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