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购销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购销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不了解购销合同违约金到底有没有上限,因为现代人们法律知识的薄弱,双方当事人也因此产生许多不必要的纠纷,不仅牵扯大量的精力,还浪费了大量宝贵的时间,为了更好地让您了解并会运用购销合同违约金上限的知识,我们今天就为您讲解一下相关知识。
  
  一、购销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合同违约金上限,合同违约金以当事人约定为主,可以约定具体数额,也可以约定计算方法,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当事人可以请求予以减少或增加。如果是定金合同,约定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法律规定如下: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什么是合同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三、违约金超过上限的如何处置
  
  《民法典》第585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
  
  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
  
  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
  
  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
  
  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
  
  希望上面的解答能让您对购销合同违约金及购销合同违约金上限多一点了解,平时生活中也要多学习一些法律知识,书到用时方恨少,别因为自己对法律的一无所知,给自己和对方造成经济,人身损失。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合同终止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合同终止产生的原因有哪些合同终止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终止后,当...


·合同未约定单方想解除如何处理?
      合同未约定单方想解除如何处理?合同未约定单方想解除的处理方式是存在着法律所规定的单方解除权进行即可进行解除。行使解除权的程序必须以当事人享有解除权为前提。由于解除权的性质属于形成权,故其不需要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只需要解除权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发生合同解除的效力。应注意:1、解除的意思表示无须以诉讼的方式为必要,但并非不能以诉讼的方式行使。如果解除权人以诉讼的方式行使解除权,合同应自起诉状的副本送到被告时解除,而非法院作出判决时解除2...


·饮料购销合同是怎么写的
      饮料购销合同是怎么写的 饮料购销合同样本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所供饮料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者达不到标准,乙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2、甲方需按乙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及时送货,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推迟送货时间。 3、在本合作协议书有效期内,如甲方...


·美容院转让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美容院转让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很多店买在装让,其实在转让的时候需要办理很多手续,其中就包括签订转让的合同,也就是某店转让合同,这个合同主要就是来保障双方的利益,以及店的使用权的过户,因此要对转让合同要有所了解,那美容院转让合同协议书怎么写?下面就详细介绍。 美容院转让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常住(现住)地址: 联系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 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人严重损坏房屋或者辅助设备而拒不维修、拒不赔偿的; 6、出租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如家庭人口聚增,确实需要收回房屋自住的,或者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有倾倒危险而需改建,并确...


·赠与合同的效力是怎样规定的?
      赠与合同的效力是怎样规定的? ?一、什么时候赠与合同订立生效? 回答这个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办理过户手续,可以认定赠与有效。 二、赠与合同的效力。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只有合同确实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合同无效的情形及因存在第五十四条合同可撤销的情形而被撤销的情况下,合同无效。除此之外,法院或者仲...


·合同里没有违约金,可以起诉开发商么?
      合同里没有违约金,可以起诉开发商么? 找专长律师:劳动工伤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征地拆迁律师我们知道,在购买房子的过程中,购房者会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合同中会约定双方违约所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等。那么,如果发生购房纠纷,而合同里没有违约金,可以起诉开发商么?我们将为您进行解答。 一、合同里没有违约金,可以起诉开发商么? 答案是可以。只要双方订立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就受法律保护,如果没...


·民法总则合同法不同之处有哪些
      民法总则合同法不同之处有哪些?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 (一)《民法总则》有关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规定 1、成立即生效 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 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理解与适用:法律另有规定包括了审批、登记等条件,当事人另有约定是指附条件、附期限。 2、附条件生效 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按照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太阳能电池板购销合同范本
      太阳能电池板购销合同范本 太阳能电池板购销合同 ?是一种常见的购销合同,每一种购销合同,其实都是大同小异的,只是在细节上有所差距。那么,对于太阳能电池板购销合同的范本您知道该怎么写吗?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太阳能电池板购销合同 ?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


·合同到期租户不走报警怎么处理
      合同到期租户不走报警怎么处理1、如果合同到期租户不走,可以直接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立即搬走,并承担在这期间的房租。2、可以清理对方行李出去,报警备案让警察到场见证。如果不行就起诉要求腾迁房屋赔偿损失。也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超期的房租。另外,可以对房屋内租户的财产进行公证封存,强制搬走。3、我国法律并没有自动续约的规定。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到期不续签但继续租用,视为不定期租赁,您在终止合同前必须有合理的通知对方的期限即可。4、所谓定期租赁合...


·合同未约定什么时候生效?
      合同未约定什么时候生效?合同生效是指合同产生法律约束力。合同生效后,其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效力。一旦合同成立生效后,当事人应当依合同的规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当事人依法受合同的拘束,是合同的对内效力。当事人必须遵循合同的规定,依诚实信用的原则正确、完全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不得滥用权利,违反义务。在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时,当事人必须依照法律或者取得对方的同意,才能变更或解除合同。2、合同生效后产生的法律效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