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转让债务人抗辩权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债权转让债务人抗辩权债权转让债务人抗辩权
  债权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在司法实践中,对这一条款存在着不同的理解,从而严重地影响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特别是在我国的不良债权处置市场逐步放开的情况下,对这一条款的不同理解会造成案件的裁决结果有天壤之别。现就各种情况下对本条的适用提出拙见,以就教于高明。
  (一)依据立法本意,债务人抗辩权
  根据本条的立法本意,债务人对受让人的抗辩权,仅限于债权人以通知的方式告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事实这一种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对这债权转让的行为没有任何主动的选择权,只是被动地接受了债权转让这一事实,其对债权人的抗辩也就当然地可以向受让人主张。而债权人已经从受让人处取得了债权的对价,从而退出了债权债务关系,所以债务人只能向受让人进行抗辩。民法典对这种以通知的方式向债务人告知债权转让事实的情况,还作出了"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的规定。这正是为了稳定在转让后形成的新的债权债务关系。撤销的除外条款规定"受让人同意的除外"。这种情况的法律关系比较简单,无论是否撤销,都不会影响债务人对债务的履行和债务人的实体权利。而如果债权人的行为有任何瑕疵,使得受让人的利益受到损害,受让人都可以向让与人进行追偿,从而也保证了受让人的权益可以不受损害。
  (二)依据实践,债务人抗辩权
  在实践中,有一种情况与民法典规定的情况不同,不能完全照搬民法典的规定。这种情况是:在债权转移的过程中,债权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债务人发出了债权转让的通知,债务人及其担保人局面向债权人和受让人承诺对债务转移不持异议,并且承诺按照原合同或者债权转移的协议约定承担清偿债务的义务,担保人也同意履行其担保义务。但是在债权转移后,债务人却千方百计地想赖掉这笔债务,其中最常见的手法说是在受让人后来的诉讼中,提出让与方的过错,以此为理由证明其不应该承担归还债务的义务或者担保义务。这种作法在实践中由于地方保护主义和其他复杂的原因,还往往能够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但是如果从法理上进行分析,这是一种新的违约行为,是完全不应该受到法律保护的行为。
  1、首先,债权人和受让人的共同通知应当视为一种要约,这咱要约到达债务人时生效。对于这样的要约,债务人可以提出各种各样的自己的承诺或者抗辩。但是,如果债务人没有提出任何抗辩而是做出了履行义务的承诺,担保人也明示或者在确认通知上签章认可,则应当视为承诺。根据民法典要约承诺制度的规定,这应当认定为新的合同关系成立并且生效。在其后的履行或者诉讼活动中,如果债务人不能证明受让人在债权转移的过程中有过错,则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其义务,不能进行其他的抗辩。
  2、其次,债务人或者其担保人以让与人的过错向受让的提出抗辩也是不妥的。在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要约承诺制度的要素的情况下,要求受让人承担让与人的行为的后果也产不公平的。同时,从诉讼程序法的要求上来说,债务人主张让与人有过错,应当申请让与人以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以便于法庭查清事实,确定责任人,作出公正的判决。但是在实践中,债务人往往采用的方式是自己不主张追加让与人参加诉讼,却以让与人的过错为由要求法庭支持自己不承担清偿债务或者担保的责任,而不少的法庭有这样的情况下也不依职权追加当事人,就直接进行审理。这种作法造成的后果往往非常严重。一是案件事实不清或者完全错误,造成判决错误。二是严重地加重了受让人的义务,要求其承担让与人的举证责任。三是由于当事人的缺位,使得受让人如果在诉讼中败诉,其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因为他需要另案向让与人追偿,而让与人究竟有无过错,只有在另案的审理中才能够确定。如果在另案中让与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受让人的权利会受到严重的侵害。如果在法庭对本案的审理中,能够追加让与人参加诉讼,则可以有效地避免这样的情况的发生。
  以上内容就是我们针对“债权转让债务人抗辩”给您做的具体分析。债权人在债务转让的时候,要明确的将债权转让信息告知给债务人,也就意味着,从告知消息开始,债权人已经退出了该债权,从而,债务人的抗辩权利仅仅是针对债权受让人,不能针对原债权人。


·欠钱不还找不到人怎么起诉
      到被告所在地法院依法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起诉...


·债权清理有哪些
      债权清理有哪些原则和措施需要注意? 债权清理对于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来说是一个比较麻烦的问题。债权清理虽然麻烦,但又十分重要,所以处理好债权清理的问题显得尤为重要。那么债权清理有哪些原则和措施呢?下面我们将为您一一介绍。 一、债权清理的原则 1、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 2、回收货币资金为主、物资抵顶为辅。 3、诉讼保全,依法清欠,确保债权安全。 4、综合清欠。将债权清理与优惠政策相融合,综合清欠。 5、债权管理...


·公司股权变更流程债权债务
      公司股权变更流程债权债务 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现代化的公司取代旧公司,而许多经营不善或者跟不上时代步伐的公司可能面临着倒闭或者被并购,还有一种涉及到了公司股权变更,那么,关于公司公司股权变更流程债权债务的相关内容有哪些?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内容。 一、公司股权变更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


·最高院解释夫妻婚内债务是怎样的
      最高院解释夫妻婚内债务是怎样的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自2018年起,我国《婚姻法》颁布了关于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具体的认定标准,其中夫妻共同债务的一个认定原则就是要“共债共签”,意思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必须是夫妻共同签署才能认可,只有夫妻一方所负债务是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当然,如果是单方所负的债务,但是事后另一方认可了,那么也是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上述规定还有一个例外情况,如果夫妻一方所欠债务,但是该债务用于夫妻...


·债权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债权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一、债权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对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救济: (一)自愿履行。 对时效已过之债权,债务人自愿做出给付的,不受法律的禁止,即使是债务人不知时效已过,也不例外。它是债务人抛弃时效利益的结果。 (二)承认债务(权)。 如果债务人明确承诺将履行“已过时效”之债务,无论何种方式,均构成对原债务(权)的承认。但在实践中,承认的方式常为:双方达成还款协议、债务人在催收单上签章和为原债务提供担保。对前两...


·违法发放贷款罪与职务侵占的规定是什么?
      违法发放贷款罪与职务侵占的规定是什么?违法发放贷款罪与职务侵占的规定是两种罪名如果同时发生的话,那么就会发生竞合,此时应当则一个重罪来进行处罚。违法发放贷款罪(《刑法》第186条第2款),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违法发放贷款罪司法解释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


·对于欠钱不还的要怎么办?
      对于欠钱不还的要怎么办?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因欠债人欠债不还而发生了债务纠纷,对于纠纷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申请支付令是收 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3、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债权人命令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


·在我国非法集资罪的受害者如何追回脏款
      在和社区的工作人员一起普及非法集资这种犯罪案件的时候,我们见到过一些曾经上当受骗的老人的家属,这些老人甚至在去世之前对非法集资造成的伤害始终都难以释怀。在内心憎恶非法集资犯罪嫌疑人的同时,也更加体会到了宣传非法集资的重要意义。因为有很多受害者都不清楚,在我国非法集资罪的受害者如何追回脏款? 一、在我国非法集资罪的受害者如何追回脏款? 如果发现自己以民间借贷的形式被非法集资所骗,应当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通过刑事侦查措施抓捕嫌...


·办假离婚贷款注意事项
      我国的房价一直处在居高不下的状态下,特别是在一线城市这种状态显得更加明显,很多城市出台了限购政策,这种政策使得很多人选择通过办理假离婚来进行贷款,以此来躲避政策带来的不利因素,今天我们主要为您讲解办假离婚贷款注意事项。 一、办假离婚贷款 假离婚证去办理房贷不但没有用,还会被虚假资料的理由被拒贷。申请贷款贷款申请人需保证资料的正确可查,否则银行可直接不予放款。 二、办理贷款注意事项 1、申请贷款额度要量力而行:在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


·如果欠钱不还没有欠条怎么办?
      如果欠钱不还没有欠条怎么办?按实际情况,即使没有打欠条,但是有证据证明的确存在借款事实,让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采纳相关的证据的,就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债务,另外,如果债务人在判决生效后仍不偿还债务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


·离婚经济补偿以借条形式是具有法律的效益吗?
      离婚经济补偿以借条形式是具有法律的效益吗? 只要这份欠条是双方真实意思体现,不是在胁迫或欺骗前提签字,欠条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这份欠条就是合法有效的,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 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约定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约定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约定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约定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约定清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