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中国刑法欠贷款处罚是怎样的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企业或者个人因为资金暂时周转不开而向银行贷款后,如果未能及时对贷款进行偿还,银行可以收取一定金额的滞纳金等。贷款长期不还,有可能会被处以刑事责任。我国刑法中有一个贷款诈骗罪的规定,那什么是贷款诈骗罪,中国刑法欠贷款处罚是什么?我们将为您进行说明。
   一、什么是贷款诈骗罪,怎么处罚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刑法》第19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按最高人民法院规定,贷款诈骗1万元以上的属“数额较大”。
   二、贷款诈骗罪情节是否严重怎么认定?
  1、情节严重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其中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其他严重情节,则是指下列情节之一者: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的;
  (2)挥霍贷款,或者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
  (3)隐匿贷款去向,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4)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5)假冒他人名义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2、情节特别严重
  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诈骗贷款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参照《解释》,前者即数额特别巨大,是指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后者即情节特别严重情节,是指下列情节之一者: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巨大的;
  (2)携带贷款逃跑的;
  (3)使用贷款进行犯罪活动的。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中国刑法欠贷款处罚的相关规定。从以上内容可以得知,构成贷款诈骗罪才会承担刑事责任,而构成贷款诈骗罪的条件首先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贷款行为,其实是以欺骗的方式取得贷款且数额较大。根据情节是否严重,贷款数额是否巨大而有不同的量刑标准。


·讨债技巧—居安思危催款兵法
      治国安邦,要在国泰民安时考虑到可能发生的危机;领兵打仗,要在胜利时想到可能遭遇的失败;企业经营,要在盈利时想到可能的亏损。同样,借款给别人,要考虑到对方的偿还能力是否能够按时足额还债。  安与危、胜与负、治与乱、盈利亏是生活、战争和经济活动中经常存在的矛盾。运用这一兵法的关键有以下方面。   一、保持头脑冷静   二、善于预测危机  总而言之,催款者“宜未雨而绸缪,毋临渴而掘井”居安思危,在借债之时,就要考虑到债务人的诸如信誉、资金等种...


·农村非法集资跑路债权人该怎么办
      我们知道非法集资达到一定数额在法律上处罚是很严重的。农村借贷因为借钱不明确也很容易转变为非法集资。而且最近经常出现一个团队进行非法集资,最后非法集资的老板跑掉的情况。那么面对农村非法集资跑路这种情况,债权人究竟该怎么处理呢? 一、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之间的相互转化 由于民间借贷在一定条件下可能会演变成非法集资,换句话说,非法集资刑事犯罪中许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也属于民间借贷,只不过是非法的民间借贷并达到了触犯刑律的程度,以至于司法实践中...


·债权超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债权超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一、债权超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对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救济: (一)自愿履行。 对时效已过之债权,债务人自愿做出给付的,不受法律的禁止,即使是债务人不知时效已过,也不例外。它是债务人抛弃时效利益的结果。对此,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二)承认债务(权)。 如果债务人明确承诺将履行“已过时效”之债务,无论何种方式,均构成对...


·东莞债权债务律师费用是怎样的
      东莞债权债务律师费用是怎样的 一、东莞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 (一)计时收费 200-3000元/小时。 (二)计件收费 1、不涉及财产的民事诉讼:3000-20000元/件 2、涉及财产的民事诉讼: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 5万-10万(含10万元):8% 10万-50万(含50万元):5% 50万-100万(含100万元):4% 100万-50...


·恶意贷款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现在能够申请得到贷款的也不只是只有银行机构,不过通常正规的办理贷款业务的机构对于申请贷款的当事人的要求都是非常严格的,就是在这种情形下都难以避免有些人恶意贷款。所谓恶意贷款,就是根本就不计划偿还贷款。有些人可能也特别的好奇恶意贷款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恶意贷款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究。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


·有欠条起诉然后还不还钱怎么办
      起诉后如果对方仍然一直不还钱的话,债权人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申请支付令条件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第二百一十六...


·如果没借条的钱能要回来吗?
      如果没借条的钱能要回来吗? 一、如果没借条的钱能要回来吗? 只要有其它证据就可以要回来,可以先跟对方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如果对方不愿意配合,需要起诉到法院讨债的,则要提供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如转账凭证、证人、录音证据等。 1、争取与对方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书 借贷双方签订还款协议书,主要就还款事项协商好。还款协议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借贷双方的身份信息; (2)还款内容,如还款金额、还款期限、利率; (...


·如何区分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
      如何区分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虽然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在主观上都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在客观上均是利用职务之便;主观上两者都是出于直接故意。但是,它们有很大的区别。那我们该如何区分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呢?具体来说,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有哪些?请看以下内容吧。一、如何区分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为个人...


·还款协议书范本怎么写?
      还款协议书范本怎么写? 在当今时代,人与人之间很容易就会产生借款关系。债务人和债权人可以通过签订还款协议书来规定一系列事情,避免还款时产生纠纷。可以说一份标准的还款协议书可以减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那么一份标准的还款协议书范本该怎么写呢?下面跟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还款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还款协议书属于合同,还款协议书的法律效力生效需要具备法律规定的要件。 首先,双方要表意一致,这是合同成立的前提; 其次,协议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


·订单合同条款范本的内容
      订单合同条款范本的内容 现实生活中,在签订有关订单合同的时候,经常不知道其合同的内容具体有哪些条款,因此,经常有人在已经签订了有关订单合同之后才发现有的条款缺少或者不恰当。那么,订单合同条款范本一般都有些什么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介绍。 订单合同条款范本的内容 订单合同条款 ?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债权撤销权诉讼一案
      债权撤销权诉讼一案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实施无偿或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实施的行为。撤销权制度的起源最早可以追溯到古罗马时代,属于合同保全制度,是保障合同债务履行、保护债权人利益的重要法律制度。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和75条之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