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刑法减刑幅度有哪些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犯罪分子在行刑期间接受思想改造的,有悔罪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依据法律规定,可以减刑,这样做的好处就是鼓励犯罪分子积极接受改造,新刑法减刑幅度有哪些相关规定呢?为你解答。
   一、减刑是什么意思
  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减刑是将犯罪分子的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包括:一是把原判较重的刑种减轻为较轻的刑种,即刑种的减轻;二是把原判较长的刑期减轻为较短的刑期,即刑期的减轻。
   二、新刑法减刑的幅度
  1、关于减刑的相关规定适用减刑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法所规定的5种主刑中,除了死刑以外的其他种主刑都可以适用减刑。
  2、适用减刑的实质条件。犯罪分子只要在刑罚执行期,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可以适用减刑。具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就应当适用减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有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3、为了维护刑罚的严肃性,保证执行的效果,减刑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0年。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是立功表现的,裁定予以减轻。非依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4、减刑以后的刑期计算方法:第一,原判刑罚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以后的刑期应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已经执行过的刑期(包括判决宣告前先羁押的时间在内)应当计算在减刑后的刑期之内。第二,原判刑罚为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减刑后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减刑以前已经执行过的刑期不计算在减刑后的刑期之内。
  以上是关于新刑法减刑幅度有哪些相关规定的解答,减刑的设定是让犯罪分子有机会悔改,接受思想改造,积极立功,为自己赎罪,每个人都可能会犯错,犯罪分子只不过是犯的过错比较重要,造成社会影响比较恶劣,但是只要他愿意积极悔改还是有机会的。


·生产销售假药金额认定及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生产销售假药金额认定及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生产、销售假药,不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不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认定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


·犯罪嫌疑人聚众涉黄要被判几年
      犯罪嫌疑人聚众涉黄要被判几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规定,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罪嫌疑人组织、策划、指挥3人以上进行淫乱活动或者参加聚众淫乱活动3次以上的,应当立案。二、聚众涉黄案件的定罪证据要符合哪些要求?(一)证据的合法性要求依照《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法律对证据合法性要求包括:1、证据必须由法定人...


·刑法故意伤害罪一般是怎么处罚的
      故意伤害罪属于《刑法》中比较严重的犯罪了,按照我国的规定最高可以对行为人判处死刑。但实践中,犯此罪的情节也是不太一样的,因此不会所有的都判死刑。那到底刑法故意伤害罪一般是怎么处罚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刑法故意伤害罪一般是怎么处罚的 (一)犯故意伤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所说的“重伤”,依照刑法第96条的规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既遂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既遂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既遂最新量刑标准是5到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二十六条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战时从重处罚。情节严重,指聚众阻碍执行职务的首要分子,使用武器装备阻碍执行职务的,在紧要关头或者危急...


·只发了拘留证要关多久?
      只发了拘留证要关多久?有拘留证一般会不超过拘留15天,合并处罚不超过20天。拘留分三种: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行政拘留:最少一天,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天。刑事拘留:最少一天,最长时限为 37天(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日。检察院必须在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司法拘留:最少一天,最高期限为十五日,由法院将被拘留人交公安机关看管,不服的可向法院...


·管制刑期折抵是怎样操作的
      管制刑属于限制罪犯人身自由,这点与拘役不同,拘役是直接剥夺了罪犯的人身自由。而实践中,不管是被判拘役还是管制,要是在被判刑之前先行羁押的话,那此时可以进行刑期的折抵。究竟管制刑期折抵是怎么操作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管制刑期折抵是怎样操作的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之所以规定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是因为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属于剥夺自由,而管制只是限制自由。另...


·刑诉法新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如何进行?
      刑事诉讼法不仅是对犯人起到约束和严惩他们的作用,还可以保护每个公民的人生安全,但是警方一旦确定了犯罪人员,想要对其进行询问,这个时候根据刑诉法新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如何进行呢?您这就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刑诉法新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如何进行?(一)讯问犯罪嫌疑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


·浙江绍兴网络诈骗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浙江绍兴网络诈骗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现代这个社会,网络世界是一个虚拟的世界,但是有很多人都沉迷于此,在网络世界里,存在着很多的诈骗分子,想要利用网络手段进行诈骗,从而获取利益。那么,浙江绍兴网络诈骗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浙江绍兴网络诈骗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 一、在网上被骗了报警有用吗? 1、首先需要明确的是,遭遇网络诈骗,报警肯定比不报警要有用得多; 2、如...


·单位犯罪对个人的处罚是什么?
      随着科技的发展,当今世界的犯罪行为也变得种类繁多,由原先的冲动型作案再到现在的有预谋团伙犯案,当然法律自然也是不会允许此类事情的猖獗的,法律完善的同时,最重要的还是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相关法律问题也有待思考,这其中就包括了:单位犯罪对个人的处罚是什么?我们来听听我们的回答吧。一、单位犯罪对个人的处罚是什么?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节 单位犯罪:第三十条...


·刑事诉讼法询问证人不得少于多少人?
      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需要以证据为依据进行审理,对于由人民检察院审理的案件,由于涉及到他人人身权的限制,甚至会危及到他人的生命,故而,检察院在审理案件时跟需要以事实为依据进行。人证是证据的一种,从法律条文上看,刑事诉讼法询问证人不得少于多少人? 一、刑事诉讼法询问证人不得少于多少人? 询问证人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二、询问证人的程序和方式 1、询问证人是指侦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以言词方式向证人调查了解案件情况的...


·拒执罪的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并非是所有的被判处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乃至刑事处罚的民事主体,都会按照既定的规定,承担处罚责任的,此种行为会构成拒执罪,但是也并非所有的这些民事主体都会被立案审理,那么拒执罪的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拒执罪的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人民法院在执行判决、裁定过程中,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人,可以先行司法拘留。认为拒...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