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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工作可以不交五险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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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什么工作可以不交五险一金?1、工作之后必须购买五险一金的,是劳动法对每个单位的要求,也保障了每个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所以,正规企业都必须为员工进行办理。2、“五险一金”指的是五种社会保险以及一个公积金,“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3、单位给购买五险一金是对每个员工应尽的义务,也是对员工的保障。二、单位不为员工办理五险一金怎么办?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由当地的社保征收机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或不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缴社保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以银行或其银行查询其银行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保费,书面通知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从以上内容我们可以得知,五险一金是国家强制缴纳的,正规的企业都必须要为员工办理,这是对员工的基本保障,如果单位不为员工办理五险一金,员工可以到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


·交通事故受伤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交通事故中,主要责任的一方肯定会承担赔偿责任的,但是赔偿的范围是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的,受害人不能随意的要求赔偿,那么交通事故受伤赔偿的范围有哪些?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受伤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理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法院 受诉法院所在地是受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法院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一...


·强迫交易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强迫交易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一、强迫交易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强迫交易罪的成立条件具体如下: (一)客体要件 本罪不仅侵犯了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而且侵犯了商品交易市场秩序。商品交易是在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应当遵循市场交易中的自愿与公平原则。但在现时生活中,交易双方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种行为违背了市场交易原则,破坏了市场交易秩序,侵害了消费者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如果行为人...


·股东拒交股金应该如何办理
      股东拒交股金应该如何办理根据《公司法》解释三规定,股东未缴清出资的,可要求该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可以起诉股东,违约责任。其他股东可以一致剥夺其一部分的股东权利,如分红权,决策权等,其他股东也可以一致取消其股东资格;当然,也可以要求其补交股金。二、股东的主要分类1、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以出资的实际情况与登记记载是否一致,我们把公司股东分为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隐名股东是指虽然实际出资认缴、认购公司出资额或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等...


·保险没到期能审车吗
      保险没到期能审车。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超期审也可以,只要不超过一年。不同的驾驶证年审期限也是不一样的。持有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两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十五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


·交通事故造成骨折赔偿应该怎样办理
      交通事故造成骨折赔偿应该怎样办理 一般在治疗终结后进行伤残鉴定后,根据伤残等级和收入等因素进行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


·儿童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老百姓的生活富裕,剩余的钱多,买车的人也不断增加,道路不断加宽,但是交通事故还是不断发生。一些无辜的儿童在交通事故中的死伤也是不少,超载就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同样校车超载的新闻页不断,这是潜在的不安全因素。稍有不慎就会导致了严重的交通事故,对儿童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就治疗和赔偿的问题,您也想知道儿童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有孩子受伤的家长也迫切需要了解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一下超载的后果。 一、儿童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


·一、交通事故颅骨修补术后伤残等级鉴定什么时候做最好?
      一、交通事故颅骨修补术后伤残等级鉴定什么时候做最好?一般来说,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也就是说伤残评定以后无需再治疗了(但并不是说所有损伤以后不需治疗了,也有例外情况)。即待基本治疗期满、或已无治疗的需要、或已无治好的可能。一般损伤3个月以后就可评定伤残了,但是有的损伤还是依具体治疗情况确定。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的详细流程是怎么样的?(一)、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机构、...


·一般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包括哪些?项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的发生,不管是对于社会,家庭以及个人都是非常不好的一个影响,当交通事故发生时自然也会有赔偿的相关规定,一般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包括哪些呢?我们为您简单解答一下。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1、如果交通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可以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租床被费用、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鉴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


·交通事故60岁以后没有误工费吗?
      交通事故60岁以后没有误工费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之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


·交通事故责任免除的情况有几种
      交通事故责任免除的情况有几种 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中,具备如下事由,可免除机动车驾驶者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一)受害人故意造成自己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受害人的故意行为,是造成损害的根本原因,应自己承担后果。我国《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2款的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二)非机...


·受害人遇到交通事故责任人死亡找谁赔偿?
      受害人遇到交通事故责任人死亡找谁赔偿?一、受害人遇到交通事故责任人死亡找谁赔偿? 交通事故责任人死亡,如果有保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或责任险范围进行赔偿,如果车辆所有人与事故责任人分开的,车辆所有人也是赔偿责任人,但货主不是。如果车辆所有人与事故责任人为同一人的,则其个人遗产可用来赔偿。交通事故责任人死亡,其遗产继承人不放弃继承的作被告,但只有所继承财产的额度内承担责任。遗产继承人放弃或丧失继承的,因没有遗产可供继承的,继承人不能作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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