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虽然我国法律允许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但此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虽然我国法律允许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但此时也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做出约定,同时规定了不能随便约定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形。那法定的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呢?现在,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者须交违约金的两种情形,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以下两种情形,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如下: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违约金的数额如何计算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由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系执行法定义务,加之劳动者经培训后通过劳动已为单位创造了一定价值,因此,培训费用的赔偿应当依据培训费的总额及劳动合同期限和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实际服务的时间来合理确定数额。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即用人单位既得利益的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此外,根据劳动部的有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总额的70%。
  
  在通过上文的讲解之后,我们了解到相关法律中规定的,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形其实只有两种,而要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格外约定有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话,那么由于违反了相关规定,则是无效的。至于在实际支付违约金的时候,这个违约金的数额是怎么计算的,我们也在上文中进行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私人老板欠工资怎么要?
      私人老板欠工资怎么要? 私人老板欠工资怎么要?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等全部费用。拖欠或扣发工资违法,你可以要求全额发放,并支付拖欠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超过...


·追讨工程欠款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
      工程的欠款在社会生活中发生过很多这种事件。欠着款项不还,那么,有什么办法什么途径能追讨这笔工程欠款呢?1、可以跟欠你钱的人进行一个合理的协商,这些能欠款不还的人,一般的地位都比较大,可能是整个工程的包工头,也可以是款项的间接老板,那不管他们的身份是什么,都能以各种理由推迟不按时返欠款,还有的是有一部分包工头会带着钱走人,工程的质量问题也堪忧,可能工程的延期导致的,但这也不会是不支付工程欠款的主要理由, 在这种情况下就要勇敢点,直接找他们...


·工程承包范围指什么意思,承包合同有哪些
      工程承包范围指什么意思,承包合同有哪些分类?工程项目方通过招标确定工程施工方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双方会签署一份工程承包合同,这份合同非常重要。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很多条款,其中就由工程承包范围这一栏,这里在填写的时候要给予一定重视。那么工程承包范围指什么意思?我们一起看看下面这篇文章。一、工程承包范围指什么意思?建设工程的承包范围是指承包人承包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应根据招标文件或施工图纸确定的承包范围填写。如可以填写土建工程,或者填写土建、线...


·工厂倒闭赔偿方案
      工厂倒闭赔偿方案由于经济下行,用工成本增加等原因,越来越多的工厂不得不走上了倒闭这条路。但是,倒闭并不只是单纯地关闭,其中还涉及许多问题,比如倒闭后债务的解决等等。那么,工厂倒闭后,工厂倒闭了有经济补偿吗,工厂倒闭赔偿方案是怎样的呢?律师将在下文为您介绍。一、工厂倒闭了有经济补偿吗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在第四十六条中同样也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


·鉴定工伤需要多长时间出结果
      鉴定工伤需要多长时间出结果在被认定为工伤且伤情稳定后,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即劳动能力鉴定受理后最长需九十日。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


·员工拿工伤证开药花钱吗?
      员工拿工伤证开药花钱吗? 一、拿工伤证开药花钱吗? 没有这个标准,只要符合报销规定的药都可以报销 工伤赔偿:《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录用员工后,应该在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签署劳动合同。但是实际操作中,一些企业违规操作,不以书面形式和员工确定劳动关系,其实,即便是双方没有签合同,也不影响事实劳动关系的形成。那么事实劳动关系的产生的形式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事实劳动关系的产生的形式有哪些?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


·宿舍滑倒摔伤算不算工伤
      宿舍滑倒摔伤算不算工伤 一、宿舍滑倒摔伤算不算工伤 不是在工作时间,不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⑴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伤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⑵工作时间前发生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伤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⑶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⑷患职业病的; ⑸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受伤怎么申报工伤?
      现代企业中,员工工作期间总是难免会有受伤的,不管是因为交通意外还是工作时不慎致伤的,都能申报工伤赔偿。但是员工中有些与单位签了劳动合同,有些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受伤怎么申报工伤?如果你不是很清楚,的我们我很乐意为您解答。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申报工伤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出现工伤的,受伤职工仍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赔偿全部的工...


·扣职工工资规定是怎么样的?
      扣职工工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扣职工工资规定是怎么样的? ?扣职工工资规定是根据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


·一、私人老板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一、私人老板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可以的,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劳动合同法规定,属于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二、如何赔偿?(一)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