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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与损害赔偿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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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未约定则不产生违约金责任。

   违约金具有双重性质,即同时具有惩罚性和赔偿性的性质。一方面,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从这条可以看出,主张违约金时,可以损失额作为要求增加或者减少的法定依据。由此可看出违约金主要体现为补偿性,其以补偿为首要的、基本的功能,但另一方面,合同法114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这就说明在迟延履行而又有约定违约金场合,违约金与实际履行可以并存,此时有惩罚性违约金存在的空间,但这属于例外的情况。

   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或根据合同规定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要对方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以下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1)违约行为;

  
      (2)债权人受有损失;

  
      (3)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4)违约一方没有免责事由。

   损害赔偿金作为一种民事责任,它的突出特点表现在补偿性上,一般不具有惩罚性。损害赔偿金以违约行为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事实为基础,没有损害事实就谈不上损害赔偿,这是损害赔偿不同于违约金的根本所在。赔偿损失也有一定的限制,即损害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即是法律上所说的合理预见规则。

  
      总的来说,违约金、损害赔偿主要都是以补偿性为其基本功能,功能的基本重合性决定了二者原则上不能重叠适用。违约金与损害赔偿在补偿性上,都能使违约相对方得到全面的补偿,违约金或损害赔偿单独适用,违约相对方的利益都能得到全面、充分的保护。

  
    


·违约损害赔偿
          1、损害赔偿是因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而产生的一种民事责任。合同生效后,因债务人违约而使债权人遭受损害,当事人之间的原合同债务关系就转化为损害赔偿的债务关系。作为违约责任形式的损害赔偿,与缔约过失责任中的损害赔偿、合同无效后的损害赔偿、合同撤销后的损害赔偿所不同的地方在于它仅能基于合法有效的合同存在之前提。如果合同不存在、无效或被撤销,则不适用违约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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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罚则
      定金,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约定,预先付给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额,以保证合同的履行,是作为债权担保而存在的。
    在买卖合同中只要约定的定金条款,无论合同当事人哪一方违约,都要承担与完全数额相等的损失。换句话,就是如果是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即丧失定金的所有权,定金归收取定金的一方所有,如果是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则除返还支付方支付的定金外,还应支付给支付方与定金相等数额的钱款,...


·违约损害赔偿中可得利益的计算方式之二,约定法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


·请求权竞合
      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时作出选择后,在一审开庭以前又变更诉讼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诉合起诉。...


·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
      任何一种违约行为都可能引起合同纠纷。对于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1.和解。和解是由争议各方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和各方实际情况,自行协商而不需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纠纷常见的解决方式。但由于和解协议缺乏的法律约束力,有些人可能会出尔反尔,使和解结果成为一纸空文,延误了纠纷的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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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损失赔偿金额怎么确定?
      违约损害赔偿金额具体包括实际利益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其中,实际利益损失比较直观,相对容易计算,具体把握以下三个要点: 1、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但是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按照这个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2、如果合同中,也没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凭借相关的款项单据,书面证据来佐证,达成双方协商一致。 3、如果双方就实际损失金额,不能达成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审...


·根本违约的判定
          从立法的目的来看,判定是否根本违约应当把握以下两点:
      其一,合同的不当履行部分包含了实现合同利益的关键因素。
      对于一个合同来说,其履行中包含的因素包括时间(期限)、地点、标的物情况、特定的身份要求等。对于不同的合同,这些因素发挥的作用并不相同,如果特定因素对权利人而言...


·合同中未约定逾期付款违约责任时,守约方如何主张违约损失
      关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付款方逾期付款该如何承担违约责任问题,首先,在当事人的约定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有约定的遵从约定。 其次,如果合同未约定逾期付款违约责任的,主张因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赔偿问题,应基于合同类型确定:民间借贷合同中,出借人可以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责任。买卖合同中,违约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19日之前的,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


·有关《合同法》的溯及力的问题
      《合同法》实施以后成立的合同民生的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适用《合同法》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前成立的合同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除本解释另有规定的以外,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当时没有法律规定的,可以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合同成立于《合同法》实施之前,但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跨越《合同法》实施之日或者履行期限在《合同法》实施之后,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适用《合同法》第四章的有关规定。...


·能否适用公平原则,要求承担连带责任
      通常情况下,人民法院不能直接将“公平原则”作为裁判规则,否则就构成向一般条款逃逸,违背法律适用的基本规则。 连带责任是一种法定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产生。由于连带责任对责任人苛以较为严格的共同责任,使得责任人处于较为不利地位,因此对连带责任的适用应当遵循严格的法定原则,即不能通过自由裁量权行使的方式任意将多人责任关系认定为连带责任,而必须具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才能适用连带责任。...


·违约责任的责任形式
       违约责任的责任形式包括以下五种:

    第一,违约金;

    第二,赔偿损失;

    第三,强制履行;

    第四,定金;

    第五,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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