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私募基金公司的种类有哪些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私募基金公司的种类有哪些 一、私募基金公司的种类
  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两个以上投资者募集资金,为获取财务回报进行投资活动设立的投资基金。私募基金财产的投资包括买卖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
  私募基金主要分为私募证券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其他类别私募基金等四种。其中,
  1、私募证券基金,主要投资于公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2、创业投资基金,主要向处于创业各阶段的成长性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的基金;
  3、私募股权基金,除创业投资基金以外主要投资于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
  4、其他类别私募基金,投资除证券及其衍生品和股权以外的其他领域的基金。
   二、不同组织形式的比较与选择
   (一)公司型
  1、主体资格:具备独立法律人格的企业法人。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或为被投资企业提供担保,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投资损失,具有破产风险隔离机制。
  2、优势:具有资合性,股权转让及人员变动不会给基金带来直接的影响,稳定性高;法律制度完善、组织架构完备,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
  3、劣势:基金管理人可以作为受托投资顾问的方式控制公司的管理权,但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作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股东仍能够左右决策,从而对管理人的决策造成影响,不利于基金进行有效的投资决策。此外,公司型基金的运营管理应遵循《公司法》,而《公司法》对于公司的约束更为明确、具体,从而减少了公司自行管理的灵活性,《公司法》对公司对外投资有一定的约束,会造成资金的限制,延长决策时间,降低基金收益率。
  4、税收:税收问题可谓是公司型投资基金的一大缺点——双重纳税。一为公司就其取得的投资收益缴纳25%企业所得税,二为作为股东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基于公司的盈利取得的红利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基金运营成本增加,投资人利润空间缩减。这里需注意的是,创投基金因受到国家政府的扶持会有一定的税收优惠。
   (二)合伙型
  1、主体资格:国际上多采用有限合伙制,其属于非法人,但仍可以合伙企业的名义申请贷款或提供担保。
  2、GP(普通合伙人)与LP(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中的LP为主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出资额会占到全部出资的八成以上,LP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基金债务承担有限责任。GP由基金管理人担任,LP通常希望基金管理人在与他们共享利益的同时也共担风险,以防范道德风险,因此GP往往出资不少于1%,并对外代表基金开展经营活动,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组织架构:包括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涉及合伙企业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一般由普通合伙人组成)、顾问委员会(不享有运营企业方面的权利,对基金管理人决策的影响不大)和合伙人会议(负责合伙人退伙、入伙、身份转让、权益转让、清算等事项作出决策)。
  4、收益分配模式:基金管理人的收益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直接投资收益;二是管理费(一般为1%~2.5%);三是管理分红,通常可以达到利润的20%,也可按照阶梯形式计提分红。LP的收益完全来源于投资收益。但在收益分配顺序上,LP优先于GP。
  5、优势:
  1)所有权和管理权相互分离:LP具有资金优势但可能缺乏专业知识及经验等,但能保证基金的规模,掌握财产权;管理人欠缺资金但是具有专业能力,掌握管理权。
  2)有限合伙型基金具有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能够确保基金有效运作实现利益最大化。GP作为基金管理人,位于利益分配的最末端,只有利用其专业知识赚取超额预期利润才可以提取管理分红,但同时GP也对基金进行了少量的出资,也需要对投资的失败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这种安排能够有效避免管理人为了追求高额利润而做出过于冒险激进的投资决策,防范道德风险。
  3)融资结构灵活:通过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在基金选好投资项目需要投资时才把资金交给基金管理人,可以最大限度发挥基金的时间效益;此外,LP能够较为自由地转让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其他合伙人不享有优先受让权。
  4)分配及组织机制自由:可以针对同一基金下不同项目设置不同的投资人,项目独立核算;也可以针对同一个项目设置不同优先级的投资人。合伙基金层面,合伙人可随时分配收益,并可对分配范围、数额做约定,若采用公司制,则需在基金整体盈利情况下,方可对股东分配。
  6、劣势:所提供的投资者权利相比于公司型基金弱化,且有限合伙制可对资金的缴付时间及比例自由约定,如后续资金不能及时缴付,则基金不能正常营运的风险高于公司制。此外,有限合伙制因有更多的意思自治,可以有更多的差异化设计,实行差异化管理,从而增加基金的管理难度。
  7、税收:避免双重纳税。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属于纳税主体,对于基金取得收益仅在合伙人层面纳税。
   (三)契约型
  1、主体资格:契约型基金不具备独立的法律资格,无法以基金的名义进行借贷或为他人提供担保。基金管理人作为委托人可以代持其对于被投资企业的股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申请过桥贷款或者为被投资企业进行担保,但同时承担相应的债务。
  2、优势:
  1)契约型基金不是法律实体仅仅是财产流动的通道,可以有效的避免双重税负,其所得课税由受益人直接承担,降低税收成本。且,从交易成本考虑,契约型基金因无需注册专门组织实体,因而不需要大量独占性不动产、动产及人员投入,运营成本低廉。
  2)信托财产具有相对独立性,基金的投资管理和运行不受委托人和受益人的干预。
  3)就集合信托来讲,不同委托人之间没有相互关系,个别委托人的变化不会影响基金的存续。因此,可以通过信托契约的专门约定实现投资人的灵活退出和进入。
  3、劣势:
  1)IPO退出障碍:证监会要求在IPO过程中须清理拟上市公司的信托股东,因会导致股权不明晰。
  2)流动性差:信托合同不属于标准化契约,其转让手续复杂,在二级市场上流通性差。
  3)道德风险:信托制投资基金的运作实际上并不由信托公司进行,而是由投资人另行委托的基金管理人运营和管理,但对于其又没有有效的约束机制,会面临一定的道德风险。
  其实,每一种私募基金的公司的种类的都有自身的优点也有自身的缺点,另外,私募基金公司的种类主要是有私募证券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其他类别私募基金等四种。我们在进行选择投资的类型的时候,要先对他们的优缺点进行一定的了解再做决定。
  
  
  


·公司股东变更后出资时间怎么写?
      公司股东变更后出资时间怎么写? 一、公司股东变更后出资时间怎么写? 只要写变更时间就可以了;股东变更是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发生,而导致的股东权的主体,客体,内容发生的变化。引起股东权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包括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如买卖,赠与,继承,公司的合并,分立等,公司性质的改变等。 二、公司股东变更流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


·保险公司业务员行贿如何处罚?
      一、保险公司业务员行贿如何处罚?保险公司业务员行贿将会按照我国行贿罪来进行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的判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中的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


·公司法固定分红有何规定?
      公司法固定分红有何规定?1、股东的盈余分配权,俗称股东分红权,指股东基于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而享有的请求公司向自己分配股利的权利。股东行使该权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从实体上公司需有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二是从程序上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得到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通过。在以上两个条件未满足时,股东的盈余分配权尚只能是法律层面的期待权益。《公司法》第35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


·新公司法利润分配内容怎样?
      新公司法利润分配内容怎样? 一个公司的成立,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需要很多职员来共同的完成一个公司整体。公司在经营,管理期间,会遇到很多不规范的事情,会发生很多的纠纷,所以针对这样的现象,我国颁布了一部法律《公司法》。那么新公司法利润分配内容怎样? 一、新公司法利润分配规定及其纠纷处理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公司税后利润分配】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情形都包括哪些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情形都包括哪些在列举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情形之前,首先要了对这一名词进行解释,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是指否认所在公司的股东的有限责任,让在法人保护之下的公司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造成的损害是具有主观故意的。那么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情形都包括哪些呢?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情形都以有以下这些。 一、公司资本显著不足 这里所说的资本显著不足,是指公司成立时股东实际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与公司经营所隐含的风险相比明显不足,其判断的依...


·公司法人的权利有哪些
      公司法人的权利有哪些在一定程度上,我们可以说公司法人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简称,这不同于企业法人,这是实实在在的一个人。那么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享有哪些权利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


·公司偷税漏税个人责任是谁?
      公司偷税漏税个人责任是谁?公司方面在偷税漏税的时候法律个人责任一般都是会在公司法人、公司财物或公司主要负责人当中产生,并不是所有的偷税漏税都是公司法人的责任。公司法人一般只是在指示别人去做、明知公司内部人员偷税漏税不制止和与法人有直接关系的情况下才会有个人责任。偷税漏税罪这是一个俗称的罪名,应该讲我国现行刑法没有规定此罪名。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了偷税罪,第二百零三条规定了逃避追缴欠税罪。《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


·小微企业融资新方式有哪些
      小微企业融资新方式有哪些? 融资是企业的一种常规性的企业活动,相较于大中型企业而言,小微型企业融资比较困难,由此,国家会支持小微型企业的发展。就目前来说,小微企业融资新方式有哪些?对于这个问题,需要从此类企业融资具有哪些困难来分析,你是否知道小微型企业融资较难的原因是什么吗? 一、小微企业融资新方式 第一个途径,企业在做生意,肯定有上下游,小企业要通过上下游的卖方、买方、未来的现金流来考虑怎么样做银行融资 东西卖出去了,但产业链...


·有限公司能减少注册资本吗?
      有限公司能减少注册资本吗 根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但是必须履行相应程序,主要包括内部决策程序、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并公告债权人、债权人保护程序和变更登记这五个步骤,下面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一)内部决策程序 1.董事会制定方案 根据《公司法》第44条的规定,由董事会制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董事会制定的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应当包括:减...


·怎么收购别人的公司
      收购别人的公司的流程主要是:获得标的信息(项目源);初步接洽;内部立项;签署框架协议;全面尽职调查;投资决策;签署正式投资并购协议;处理并购后工商变更等事宜;并购整合。收购他人的公司并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首先要经过市场调查看其是否有收购的必要,作为收购者在收购他人公司的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的规定切不可强买强卖。《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


·怎样注销有限股份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手续及流程如下:1.先去注册地国税办理注销,同时可办理工商的注销备案。国税办理注销:先去领一张注销申请表格。2.去国税的同时,可以去工商的备案。3.地税注销:带着国税的注销证明。4.工商注销:注销公告登报45天后,带上相关材料:公司清算报告、公司股东会清算决议、注销申请,刊登公告的报纸、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税务注销证明文件、公司原始文件(成立时的章程等)。到工商办理注销。5.拿着国税、地税、工商的证明和代码证原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