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证遗嘱的订立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订立公证遗嘱应到公证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且必须由立遗嘱人亲自进行,代理人不得代理。具体规则如下:

      1.立遗嘱人应向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申请表应记明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

      (2)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3)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

      (4)申请的时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立遗嘱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填写申请表有困难的,可由公证员代填。

      2.立遗嘱人申请遗嘱公证应提交身份证明、遗嘱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3.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将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立遗嘱人如交纳公证费有困难的,可提出书面申请。

      4.公证人员会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方式,对遗嘱涉及的事项、财产进行审查。立遗嘱人应当如实陈述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事实,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5.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至少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6.经公证人员审查合格、认为可以出具证明,承认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批。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

      7.审批合格后,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书,并不得涂改、挖改,必须修改的应加盖公证处校对章。公证书应制作公证书正本和若干副本发给立遗嘱人。

      8.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从审批人批准之日起生效。审批人批准日期即为出证日期。

      9.遗嘱公证书由立嘱人到公证处领取;必要时,也可由公证处发送。立遗嘱人应在公证书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份数和公证书的编号。


·遗嘱失效的八种情形
      遗嘱是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立遗嘱人对自己财产的自由处分,只要立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并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遗嘱的内容就有效,而不必经过遗嘱继承人的认可。另外,遗嘱自立遗嘱人死亡时开始生效,之前遗嘱并未生效,遗嘱继承人拥有的也只是一种期待权。 现实中导致遗嘱部分或全部失效的原因主要有:
    
    一、不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


·遗嘱继承有哪些要求?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我国民法规定,公民有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权利,被继承人在死亡之前对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在其死后生效,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公民个人财产...


·遗嘱能否变更或附加义务?
          1、变更: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


·代书遗嘱形式上需满足哪些要件才能保证遗嘱生效?
      代书遗嘱如果要有效成立,在形式上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1、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见证人是指证明遗嘱真实性的第三人,见证人需符合一定的条件。首先,见证人需要符合一定的资格条件,一方面必须要有见证遗嘱真实性的能力,另一方面要有中立性,即与遗嘱的内容没有利害关系。《民法典》第1140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遗嘱继承有哪些要求?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我国民法规定,公民有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权利,被继承人在死亡之前对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在其死后生效,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公民个人财产的保...


·遗嘱继承误区
      有了遗嘱,并不意味着立遗嘱人的意愿就能全部实现。 首先,遗嘱继承能够顺利进行,前提条件是所立遗嘱必须合法有效。如果遗嘱最终被认定为无效,遗嘱继承显然无法实现。 其次,遗嘱对财产及财产线索写得不明晰。 第三,遗嘱未妥善保存,立了等于没立。实践中,有些人立了遗嘱就自己收了起来,他人对此并不知晓。 第四,成为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并不意味着一定就能得到遗产。我国法律规定,出现以下情...


·遗嘱不等于必然拿到遗产
      有遗嘱不等于必然拿到遗产,以下情况的出现,可能导致即使有遗嘱也拿不到全部或者部分遗产。 1,由于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而导致其整体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


·丈夫弥留之际妻子自拟代书遗嘱被法院判决无效
          陈某与万某双方在丧偶后重新组成了一个家庭,当时双方均已到老年,膝下有儿有女。2011年4月底,陈某被诊断为肺癌,于2012年3月15日下午,万某持一份自己草拟好的遗嘱,其内容为:“陈某在与万某结婚前所购的一套住宅楼由万某继承。”让所在社区的工作人员重新抄写了一份,然后和社区的两名工作人员一起来到医院,由社区工作人员将遗嘱给陈某读了一遍,并让陈某在遗嘱上签名。陈某签名后,万某又握住陈某的手在遗嘱上捺了...


·口头遗嘱的效力
      继承法规定,口头遗嘱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口头遗嘱的的条件为:1,立遗嘱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立遗嘱人情况危急,没有时间和条件作书面遗嘱;3,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4,遗嘱的内容合法。本案中,赵老先生的头脑清醒,语言表达能力也没有问题,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同时赵老先生做口头遗嘱时情况危急,内容合法而且现场有两邻居做见证人。所以赵老先生的临终遗言属于口头遗嘱,具有法律效力。...


·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
          我国《继承法》将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其中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遗嘱订立的方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
    订立有效的遗嘱要符合一定的条...


·未成年人可以立遗嘱吗?
          《继承法》第二十二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由上可见,只有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